2017-03-10

公務員的處境比動物好嗎? The peculiar status of public servants in a "democracy"

顧燕翎 
   立委林岱樺主持《野生動物保育法》修正草案協商時,要求主管機關擬定放生辦法,在此之前,農委會或地方政府應設立收容中心收留被棄養的動物。會議錄影帶流傳出來,林岱樺堅持政府有責任收容這些動物,但林務局長卻說,「棄養動物就是違法」。最後委員三度怒嗆,「局長,你現在是在跟我對幹膩?」威風凜凜氣勢凌人,引發網民不悅,而受到撻伐。

  因為權力不對等,有理說不清,在公部門這是常見的場景。難得有官員敢堅守法律,冒著日後被修理的危險,不唯唯諾諾,因而大快人心。等到讀到官員的名字──林華慶,我不但感到高興,更欣慰在公務體系服務的華慶未被折損到放棄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