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09

性別 = 男女 + 多元性別? Gender = men and women + multiple genders?

 顧燕翎 女性主義起點站      此文之簡版刋於聯合報民意論壇2023/3/9

yenlin ku

       三月初參加台北市政府一個性別平等會議,會中提及公務員必修多元性別課程,且設定時數。因公務員已經每年必修性平課程,我就問了性別和多元性別的定義。在場市府性別平等辦公室代表的回答相當複雜,我將其發言公式化為:性別 = 男女 + 多元性別她當場同意。慎重起見,次日我電話詢問性平辦,得到的回應是認同,但並不肯定(未能定案)。我又問了一些婦運和學界朋友,反應也是同意,但又有些不確定。

      問題在於多元性別,這個名詞從使用之初即未經公開討論,缺乏確切定義,日久其意義變得愈益廣泛、模糊,甚至使得性別的定義也隨之模糊化了。大部分人都搞不清楚,因此自認非專家或當事人,無權發言,便也放棄和失去了話語權,其實每個人都是性別的當事人。

 至今唯一正式提供多元性別定義的是「台北市政府營造友善同志暨多元性別環境實施計劃」,(本計畫所提之同志(LGBTI)暨多元性別係指女同性戀、男同性戀、雙性戀、跨性別及雙性人」)。這個由同志主導的行政命令卻將同志從多元性別內移出,同時也剔除了Q(酷兒),與一般認知的多元性別即LGBTQI有所差異。有學者認為,用於統計時,性別模糊恐會危及資料的信度(每次填答時的狀況可能不同,但受訪者本人確定自己性別)及效度(是否能反映出真實的狀況,即受訪者本人並不確定)。事實上,行政院主計處和性平處所出版的性別統計和《性別圖像》用的名詞都是男女,也稱之為兩性,而沒有多元性別。

  矛盾的是,政府在少數「性別專家」主導下,為了「和國際接軌」,2012年被人事行政總處宣告成為「性平元年」,之後政府的會議和文件中曾禁止使用、甚至刪除「男女」和「兩性」,必須統統以「性別」取代,而性別必須是多元。後起的專家奉禁令為尚方寶劍,不少官員因用錯詞彙而公開受到羞辱。今天,性別 = 多元性別變成性別 = 男女 + 多元性別在婦運史上這是可喜的髮夾彎,女性終於回到性別

     只是此公式尚待琢磨,需要更多公開、開放的討論。

 簡單說,性別、性傾向、性別氣質、性別認同屬於不同的分類,性別包括生理性別、社會性別/文化性別,(二者又各包括男、女及跨性別等);性傾向則指涉性愛對象是否同性別(男、女同志、雙性戀等);性別氣質包括陽剛()、陰柔()等;性別認同為個人的心理性別或心理認同。全部都是以傳統男女分類為基礎,以致多元性別終難全面取代性別或男女。若不分男女,每個人都是多元性別的話,性別便不存在了。

       當下我們仍生活在性別的社會,婦女運動尚有許多待處理之議題,女性做為一種性別不容抹煞,建議參考英國、瑞典、挪威等國的平等法或反歧視法,將性別、性傾向、性別認同和表現等並列,分別加以定義,而不必硬要拚湊成一個說不清的多元性別,徒增認知和操作的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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