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10

台北市陳情系統:關於寵物狗屎之處理

 案件編號:W10-1130802-00154-2

案件密碼:976518

案件主旨:關於寵物狗屎之處理
具體內容:
七月間清晨兩次在松山區龍田里松山新城中庭之步道上看見同一人將狗便一次丟入排水溝,  一次丟入花圃,  並且說沒有看見布告說不可以丟。
向里長反應此事,  不料里長大吐苦水,  表示附近公園此事經常發生,  無法制止。
經查廢棄物清理法第  11  條第  6  項:「家畜或家禽在道路或其他公共場所便溺者,由所有人或管理人清除。」是以,本案若於公共場所留有狗便,請先依前揭規定處分家畜或家禽之所有人或管理人,違反者,依同法第  50條第  1  款規定處以新臺幣  1,200  元以上  6,000  元以下罰鍰(民國  95  年  07  月  13  日環境部函釋內容)。
建議動保處在辦理寵物登記時加強宣導此事,  提醒狗主人環境清潔之責任。

受理機關:動物保護處
回覆機關:動物保護處
回覆日期:113/08/09
處理情形:處理完成

親愛的民眾:您好!
有關您反映寵物狗屎之處理一事,本處說明如下:據本處了解,您陳情反映內容提及建議在辦理寵物登記時加強宣導飼主責任等事項,本處已持續透過各種活動、文宣及課程等管道,加強教育飼主責任,包含隨手清狗便,共同維護公共環境整潔等觀念,另於民眾辦理寵物登記相關業務時,將一併加強宣導。
本處亦與本府環境保護局共同製作「隨手清狗便」相關宣導海報,及提供各里里長張貼宣導。
另關您反映廢棄物清理法一事,經本處了解,係屬本府環保局權責,已依行政程序法規定,由該機關回復您。
謝謝您對市政的關心與指教,若您對本次回復內容有任何疑問,歡迎聯絡承辦人;另如您發現案件處理過程確有個資洩漏情形,請檢具相關事證,撥打廉政熱線(1999轉1743);或透過通報本市陳情系統(網址:https://1999.gov.taipei),搜尋類別「機密案件個資洩漏舉報」舉報。並祝您
健康愉快
臺北市動物保護處 敬復
承辦人:蘇瑞寅
聯絡電話:87897158轉7135

案件查詢網址:
https://1999.gov.taipei/Front/main?formType=caseSearch
滿意度調查:
您可以複製上開網址連結文字貼上至網頁瀏覽器,填寫滿意度問卷。提醒您,務必在收到回復後七日內(最後期限: 113/08/16 )完成填答,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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