畫像1 畫像2

遊民畫家泊仔送的畫像,在左圖中白鳥的右下方,就是他自己。

  我想我是一個認真的人,有時候到了嚴肅的地步。還記得剛入小學的第一課就是ㄅㄆㄇㄈ,老師說下週要考,可是一週過去了,我還沒全學會,急得不得了,回家就發燒了,媽媽還得幫我惡補。下星期老師竟然完全忘了考試這回事!而我至今餘悸猶存。
  最近一位好友退休,她在嚴肅這件事上比我更勝一籌,在我們為她舉行的餐會中一絲不苟地討論未來生活的意義,我勸她不必急,不妨先混一混。李豐(寫《我賺了四十年》的那位台大醫師)在電話上聽了我的轉述,大笑道:「你混得怎樣?」我說:「不錯啊!」她卻不以為然:「我聽妳聲音就知道妳還是那樣,說話太快了!」幾十年來她一直勸我慢下來。慢才能品味生活,才能靜攬人生,才能修鍊身心。
  不僅需要調整步調,我也想改變自己的寫作風格,輕鬆一點,閒適一點,更多一點生活,多一點感覺。渴望有自己的部落格,不被字數、時尚、市場、刊物風格、主編好惡綁住。大部分是為自己寫吧,也為了分享,至於未來,就交給上天了。 email: yenlinku@mail2000.com.tw
 

2014-03-31

正念‧善念‧快樂念--行動力十足的顧燕翎老師

梅門甩報2014年3月

P13【平甩大使專訪】

採訪/麥嫣寶


曾任台北市社會局局長的顧燕翎老師,一心希望平衡社會,因而致力於婦運工作,提出研究報告和評論,為弱勢團體發聲,尋求解決之道。她做事節奏明快,行動力十足。鍛鍊平甩功,使她更加充滿活力!

2014-03-27

「性別主流化政策執行成效探討」--- 致行政院性平會 (附件送馮燕政委及性平處)

顧燕翎2014/3/26

  昨天在網站上看到行政院「性別主流化政策執行成效探討」的委託研究案感到十分驚異,因為招標公告中完全沒有目標和說明,只有題目,可以說是完全開放式的。 

2014-03-25

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定

親愛的銀領夥伴,您好!

最近鬧哄哄、熱騰騰的「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定」,到底有什麼爭議啊?
大多數人沒有深入了解,資訊片段不足,
實在是眼花繚亂,

很高興邀請  臺北大學經濟系 王連常福教授(本會會員也是銀領監事)
來為我們演講,解說服貿協議的內容意旨,
邀請您  一起來~~

2014-03-24

感恩與銘謝 --- 我在退休餐會上的講話

吳培元
2014年1月14日 8:38

今天非常謝謝"應用數學系"安排這樣一個餐會場合, 讓我有機會, 對"交大應用數學系"的同仁們, 表達感謝他們多年來維護這個清純學術環境的心意.

2014-03-12

從婦運到建制:邀請您一起討論高齡者的社會參與

                                                        3月22下午板橋見
顧燕翎

       接到新北市樂活館邀請來談高齡婦女的社會參與時,內心有點忐忑。週六下午不去遊玩,來討論這麼嚴肅的題目?會有人嗎?

        剛好今年三八婦女節也在星期六,行政院婦權基金會辦了一整天的"婦女願景前瞻會議”,最後一場"政治與社會參與"我是引言人之一。今年的三八很冷,雨下個不停,在場的姐妹們卻很熱情,坐到最後,只可惜時間太短,沒法充分溝通,於是我想,三月二十二日新北市樂活館的三小時可以是一個腦力激盪的平台?

2014-01-30

診所員工偷換精 生父變綁架犯

診所員工偷換精 生父變綁架犯

美國猶他州1名在人工生殖診所工作的綁架重罪犯,21年前疑似將1名顧客的精子,調包為自己的精子,孕育出1名小女嬰。
美聯社報導,女孩的母親布蘭姆(Pamela Branum)說,她和丈夫發現女兒和他們的基因不吻合,透過診所已故員工李柏特(Thomas Ray Lippert)的親戚協助下,發現李柏特就是女兒生父。
布蘭姆告訴哥倫比亞廣播公司(CBS)鹽湖城地方電視台KUTV:「我不認為我們是唯一的受害者。」
這間人工生殖診所執行部分猶他大學的業務,且診所就在大學1間實驗室旁,猶他大學聲明也說,診所其中3名所有人正是學校教職員或員工。
猶他大學表示,「可信」證據顯示精子遭到「調包」或「貼錯標籤」。猶他大學10日也宣布成立熱線,為1988年至1993年赴這家診所接受人工受孕的對象提供親子鑑定服務。
猶他大學醫療照護單位發表聲明說,布蘭姆女兒的生父似乎是診所員工,但聲明並沒有說是否會負起責任,或點名李柏特就是女孩生父。
系譜學者則告訴猶他州媒體,李柏特99歲母親接受DNA鑑定後,證實為布蘭姆女兒的親生祖母。
布蘭姆的女兒告訴KUTV:「一開始難以接受,不斷想『我到底是誰?』」她說:「我一直認為我是爸爸和媽媽的女兒,現在,爸爸卻不是我的生父,那我到底是誰?」
李柏特1975年曾獲媒體大篇幅報導,在所謂的「戀愛實驗」中,綁架1名普度大學(Purdue University)女學生進行電擊行為矯正技術,並為綁架及其他罪名進入認罪協商程序。
「鹽湖論壇報」(The Salt Lake Tribune)報導,李柏特服刑兩年。美聯社無法立即取得相關法庭紀錄。


全文網址: 診所員工偷換精 生父變綁架犯 | 國際 | 即時新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5/8424069.shtml#ixzz2rrkse5N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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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03

行政院性別平等會第6次委員會議會前協商會議發言

顧燕翎  2013/12/27

性別平等課程之規劃

2013-12-27

在性平會討論代孕合法化草案

顧燕翎2013/12/27

  原則上我反對代理孕母這樣的制度,我自己絕不願意為別人代孕,也不會想要利用另外一個女人的身體來滿足我自己的願望。但若別的女人,雙方有深厚的情誼,基於某些特殊的理由,或許我無法理解,願意代為承受懷孕的風險,(不是有為朋友兩肋插刀的說法嗎?)我也不會跳出來阻止。但我反對無限擴張至要求陌生女子基於利他的動機、不收受報酬為自己懷孕、生育。政府更不應以公權力來保障對女人身體的占用。

2013-12-24

致性平委員的信

各位親愛的伙伴,
 
我仔細比對了10月和11月份的兩個版本, 發現國健署有回
應各界批評, 做了一些修改, 如將代孕列為一專章, 增加了
看來像似孕母隱私權和身體自主權的保障, 以及產後兩年有
探視權, 24週反悔權沒加入, 因為實在太奇怪了.

Canada’s murky legal world of surrogate-consultants and human-egg buyers


A file photo shows a red vial holding human eggs. A handful of unusual brokers that recruit surrogate mothers and egg donors for the growing ranks of people longing to be parents, but unable themselves to give birth.
AFP PHOTO/FILES/Robyn BeckA file photo shows a red vial holding human eggs. A handful of unusual brokers that recruit surrogate mothers and egg donors for the growing ranks of people longing to be parents, but unable themselves to give birth.

2013-12-21

回應陳鋕雄代理孕母論述(原文為細明體黑字)

顧燕翎 (標楷體藍字)

護弱勢 代孕速立法
陳鋕雄/交通大學科技法所副教授  衛福部代孕委託研究案主持人2013/12/19 聯合報

國民健康署甫送到衛生福利部的代孕修法草案,立刻引來婦運團體的反對聲浪。筆者比較多國代孕制度後,認為:我國不要再執著於「全有或全無」的爭執,儘速立法,把各種子議題攤在陽光下仔細討論,才是正確政策。
 把各種子議題攤在陽光下仔細討論之後再立法,才可能有高品質的法律,而不是先立法,再討論。台灣近年來立法品質粗糙,應和未仔細研究、認真討論,便匆促通過有關。有或無是一個不該排除的選項,如何有則需更深入辨究。

2013-12-18

慎防製造人口土石流--請記得代孕者也是一位母親

顧燕翎

  去年王芷蕾、連惠心相繼在美國藉由代理孕母成為母親後,代孕再度成為話題。今年江惠貞等立委便要求衛福部修改人工生殖法開放代孕,以便無資產的婦女不必奔波國外,也能在國內找人代孕。委員們並提出高度管理、嚴格執行的原則。

  然而在立法院的公聽會上,一位資深婦產科醫師卻坦言局部修法是低空飛過的策略,他贊美現任國健署長比前任局長「聰明一百倍」,人工生殖法只需修改幾個字,代孕就可合法化了。然而,單純從醫療技術的角度修法,忽略代孕生殖可能引發的相關社會問題,將無法達到高度管理的目標。

2013-12-13

Surrogate mother died after birth

 

An Indian woman who was pregnant with twins for a Norwegian couple died of hepatitis shortly after giving birth last fall. One of the twins died as well, and the fatalities resulting from Norwegians desperate to have children is likely to fire up the debate over surrogacy once again.
Newspaper Aftenposten reported Tuesday that the surrogate mother in India took on the job of giving birth for the Norwegian couple “to earn money for her family.” That may fuel the argument against surrogacy by critics, including Norway’s own state directorate for children’s and family issues (Bufetat), who equate it with human trafficking.

2013-12-11

Dutch couple who adopted Belgian surrogate baby online given jail sentences by appeal court

A Dutch couple who paid €15,000 to adopt a baby on the internet have had their convictions upheld by an appeal court in Belgium.

2013-12-10

代理孕母合法化:透過人工生殖法 


對人工生殖技術諮詢委員會102年第2次會議所擬草案之回應

顧燕翎

一、修法勿倉促,疑慮應釐清

委託代孕是比人工生殖和收出養更為複雜的社會議題,非僅攸關生殖科技,更涉及代孕者及其家庭、代孕生殖子女及委託夫妻多方之權益、家庭關係及社會關係。以修改人工生殖法部分條文之方式,讓委託代孕快速合法化,顯然過於籠統、草率。且大部分條文偏重於減少委託夫妻在身分認定時可能面對的法律糾紛,對於代孕者、代孕生殖子女的尊嚴與權益卻保障不足,對於代孕生殖可能引發的相關社會、法律問題亦欠缺深入、週詳之思考。建請立法院及衛福部持續傾聽民間各方意見,仔細研究其他國家政策及執行方式,慎重考慮此案對於不同社經地位婦女所造成的影響,以及目前尚不具體存在、無法言說的未來代孕者及代孕子女的權益。在本土實證統計調查研究不足,以及未能對各方疑慮提出實際可行之解決策略、整體性行政措施之前,請勿倉促開放代孕,避免製造更多爭議和社會問題。

二、代孕者之身分及權益

草案之修訂說明一再以英國及以色列為例,這兩國在親權行使方面都給予代孕者反悔權,英國的代孕者有六週猶豫期;以色列孩子出生後,監護權先給社工為臨時監護人,再交由委託夫妻領養;荷蘭則以生母為法律上的母親,再透過複雜的收養程序由委託者領養。反悔權雖少有人使用,但其存在可以確保代孕者確實是在自由意志下放棄對子女的親權。委託夫妻並未支付報酬,那麼他們希望擁有子女的慾望,不能認為一定比代孕者具有優先性,我們不要忘了承受懷孕風險的是代孕者。請立法院及衛福部重新思考是否要自始即剥奪代孕者的母親身分。

三、代孕子女之權益

英國健康部(The Department of Health)自2004年起規定精子捐贈者必須先在政府機構the Human Fertilisation and Embryology Authority登記,資料保存五十年以上,人工生殖子女年滿十八歲之後有權利獲知自己的身分和血統,並且與捐贈者保持連絡。美國亦有專設網站,供人工生殖子女尋找捐贈者及來自相同捐贈者之手足。Dr. Vasanti Jadva等(2010)的研究發現,人工生殖子女亦有需要協助自己的子女了解其基因家族史和基因身分,而且這樣做並不會對自己和養父母的關係形成負面影響。反而是隱暪真實血統會對養母造成心理壓力,而且真相也可能有一天被子女意外發現。草案之修訂以血統真實主義為基礎,所以請真正落實血統真相,請立法院及衛福部重新思考給予代孕子女知的權利。

四、管理措施

代孕制度涉及人的生產,大部分國家均謹慎以對,因此代理孕母合法化的國家為數很少,美國五十州加一特區,也僅有十六州允許代孕。即使法律允許,各政府也對相關機制如仲介、廣告、施術機構的指定等嚴加規範及管理,如荷蘭即嚴格限制施術機構的數目、紐約州禁止廣告、英國及加拿大等嚴格限制廣告,相形之下,衛福部的草案過於宽鬆。再者,在某些國家代孕已經引發的一些爭議,如產假等,亦涉及第三者,如雇主的權益。請立法院及衛福部就執行層面及可能引發之社會效應再加思考。 

  總之,代孕制度事關重大,請民意機關和行政主管機關體察其深遠影響,專章處理,做週全之規劃,以減少執行階段之紛亂與遺憾。

在衛福部開會:以色列

顧燕翎 2013/11/23
今天在衛福部開會時,主席提到以色列的代孕仲介是由政府來做的,

正好林春鳳委員坐在我旁邊,也談到政府仲介的可能性,我回來再查

一下,發現以色列僅允許非營利仲介,並沒有由政府仲介。

以色列的法律特色:

委託夫妻必須是本國人,住在本地,男不得超過59歲,女不得超過48歲,

精子不得接受捐贈。

代理孕母需單身,22-40歲,本國人,住在本地,與委託夫妻同一宗教。

有權人工流產,孩子出生後有反悔權。

孩子出生後,監護權先給社工,再交領養。

單獨立法。

訂有最低報酬,沒訂最高報酬。

2013-11-26

Surrogate mother refuses $10,000 bribe to abort deformed baby

by Johanna Dasteel  Fri Mar 08, 2013 13:20 EST

          ANN ARBOR, MI, March 8, 2013, (LifeSiteNews.com) – A surrogate mother refused a $10,000 bribe to have an abortion when the child’s parents were dissatisfied with the prenatal diagnosis. “Baby S.” was diagnosed in utero with a cleft lip and palate, a cyst in her brain, and heart defects, and her parents – names undisclosed - preferred to have her dead than have to care for a disabled child.

2013-11-22

美國究竟有幾州合法化代孕? 11? 16? 45?

我們需要正確的資訊,才能做有效的討論和正確的判斷!
給性平會的信 顧燕翎
各位委員:

今天開會決定衛福部在草案完成前要先在會前會討論, 因為國健署說我們的意見都有納入修改,是另立代孕法, 或是在人工生殖法中另立一章,都有可能.
 
另外, 資料正確性是我最關切的, 否則討論難有基礎. 
 
在多次會議, 包括今天, 都不斷有人說, 美國是商業代孕合法化的國家. 但我看到的委託研究是十六州已立法合法化或已形成判例允許代孕,國健署代表則說是四十五州已合法化。 雖是讀同一份資料,結果卻相去甚遠. 而真正商業化的在我看來只有加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