畫像1 畫像2

遊民畫家泊仔送的畫像,在左圖中白鳥的右下方,就是他自己。

  我想我是一個認真的人,有時候到了嚴肅的地步。還記得剛入小學的第一課就是ㄅㄆㄇㄈ,老師說下週要考,可是一週過去了,我還沒全學會,急得不得了,回家就發燒了,媽媽還得幫我惡補。下星期老師竟然完全忘了考試這回事!而我至今餘悸猶存。
  最近一位好友退休,她在嚴肅這件事上比我更勝一籌,在我們為她舉行的餐會中一絲不苟地討論未來生活的意義,我勸她不必急,不妨先混一混。李豐(寫《我賺了四十年》的那位台大醫師)在電話上聽了我的轉述,大笑道:「你混得怎樣?」我說:「不錯啊!」她卻不以為然:「我聽妳聲音就知道妳還是那樣,說話太快了!」幾十年來她一直勸我慢下來。慢才能品味生活,才能靜攬人生,才能修鍊身心。
  不僅需要調整步調,我也想改變自己的寫作風格,輕鬆一點,閒適一點,更多一點生活,多一點感覺。渴望有自己的部落格,不被字數、時尚、市場、刊物風格、主編好惡綁住。大部分是為自己寫吧,也為了分享,至於未來,就交給上天了。 email: yenlinku@mail2000.com.tw
 

2010-03-31

李秋涼的啟示

顧燕翎

  認識秋涼姐是在交通大學,同事從關西望德園引進了精力湯和生機便當,我越來越喜歡那清淡原味的飲食和身體健康的感覺,也因而接觸到為傳播健康訊息南北奔波的秋涼姐,和始終陪伴在她身邊的黃盛茂先生。


  後來到台北市政府任職,我試著將生機飲食介紹給同仁,秋涼姐和黃先生從埔里遠征台北,為我們開週末班。也在那時候,秋涼姐第一次在我面前寬衣解帶,疏通身上的導尿管,更換造口的紗布、膠帶。她一面導尿,一面若無其事地繼續我們的討論,這是繼生機飲食之後,秋涼姐帶給我的第二大震撼。若非如此接納與順應一切境遇,她如何以殘破的身軀放射出如此巨大的光與熱!

  工作愈來愈重,健康習慣也愈來愈不易維持,有一年健康檢查之後,醫師在我的胸部X光片發現了一個可疑的陰影,懷疑是肺腺癌。我沒有驚恐,也不想立即進行侵入性的系列檢查,反而選擇了過一段山居生活,從飲食和生活方式去做改變。結果陰影消失了,我也逃過了肺部穿刺檢查的劫難,這段奇特的遭遇改變了我的生活的態度,讓自己更隨緣適性。

  事後回想,這段生命的轉折有太多值得感謝的對象。雖然當時未向秋涼姐求助,但她的身影和她堅忍的故事卻一直在我心中。當我憑藉直覺安然做一些旁人眼中匪夷所思的決定時,其實是長久以來深深受到她的啟發。

  秋涼姐的故事也讓我相信,生命中雖有許多難以理解的痛苦和挫折,宇宙內仍處處可見天理和公道。

當下就是一生

李秋涼
當下就是一生
  當下就是一生。不要害怕立即失去所有的一切,只要暫時的生命存在就夠了。分秒必爭積極去做更多、更好的每一件事情,隨時準備好心靈,讓天主隨時可以召叫我。在審判台前無愧播放我努力一生的影片。


  經過二十幾年與癌症為伍的生活,仍然感謝生病讓我成長,導尿讓我更成長了。平安是什麼?晚上不尿床就是平安。尿床使我服了自己(感動自己的毅力) ,寒冬深夜寒風響起,溝旁竹子軋軋響個不停,才睡一下下而已,溫暖的被窩裡就藏了濕答答的小尿布、大尿布,連棉被都濕了。插在肚子內的尿管被腸黏膜阻塞了,尿無法通往尿袋,只好從造口跑出來,這下子可慘了!最重要任務是儘快疏通管子,造口的紗布、膠帶要換新再重新貼好。快速換好乾爽衣服,深夜時身子冷得發抖的深刻體驗,一而再再而三重複發生的事情,人生苦楚在嚴冬,生理生病要順從、接受、喜樂、歡欣鼓舞讓心重新熱起來,感恩我還有尿床的日子可以過,太好了!感謝天主。

  著急了一兩個鐘頭,導尿想做做不來,管子通不進去,無法進行,此時完全不懂能怎麼做?完全看不到通路,只能完全交托給祂。腸子膀胱不高興揪成一團吧!所以管子插不進去。當下就是一生。當尿導不出來時,我就感覺生命即將消失!別冒汗了!心靜下來吧!讓腸子鬆下來,一天好幾次的導尿,同樣地重複做一件事情,同樣地又被考驗,主用這樣的方式在調教一個祂喜歡的人,同時跟我說:妳要接受、順從,感謝主教我在無奈無助加痛苦時,不要被誘惑,要放輕鬆,雖然插管不順利,但是努力保持寧靜交給天主,保持平安的心,唸經、唱歌、祈禱,讓小腸建造的的腸子膀胱舒緩了,高興了,也聽到我的呼喚。感謝天主!又可以輕輕鬆鬆地穿進去了,其實腸子膀胱是好好的沒事,一定要這樣想,這是最好的啟示,安心才能順利導尿出來。


靠主生活 有主萬事足
  本來醫生千交待萬交待要沖洗膀胱才能活命,但是我不想用這種方式活著,所以尋找新的方法。徹底改變飲食、心靈、做更多的事,把所有時間放在做事上,我仍然願意做死,不願病死。

  時間過得真快,轉眼間天主又多賜給了我近八千個日子。原因無他,就是天天早起,天天早睡,天天練氣功,天天吃健康飲食,天天祈禱,天天反省,持之以恆是養生之道也。

  天天做很多事,雙手磨粗了、長繭了、手做不動了、換用心來做做看。蹲馬步做事,舉一隻腳做事(學一下鳥休息時的樣子),唱歌做事,融入氣功做事。活這麼久,才知道一生最喜歡的生活就是工作,最喜歡的工作就是食物調理,更喜歡的工作就是種東西。植物不向我們要求什麼,我們唱歌,講內心話給植物聽,植物樂得搖搖晃晃說謝謝。大自然是一個大道場,我是一個小道場,只求得以融入大道場中。我是天主教的基督徒,我從天主教的道場走出去,踏遍了台灣的土地,我願以刻畫歲月痕跡的雙手作為天主光榮的見證。


傳愛
  2009年底建立好信望愛圓緣園,信德樓、愛德樓、望德教室雖然設備簡單,但是需要的一切均齊全,不僅圓了年輕時想蓋養老院的夢,也圓了創辦愛德園文教基金會宗旨中成立田園醫院的夢,更結束了十多年飄泊,帶著鍋碗瓢盆到山裡租地方辦體驗營的艱難。

  在此深深一鞠躬,感謝財團法人周大觀文教基金會頒發的全球熱愛生命獎章,肯定殘破的身軀仍有發光發熱的能力;並讓我有一抒近年來心靈成長的機會,更能欣喜的分享我在食物調配上的新的心得。

  二次深深一鞠躬,向我的工作夥伴及志工們說聲:你們辛苦了!感謝天主,賜給我們一個道場,一個可以體驗簡樸生活的園地,也盼望四年的培訓計劃可以讓健康與愛的志業傳承下去。讓我們再接再厲地做一些有意義的工作吧!

2010-03-09

波濤洶湧的海葬政治:與蘇貞昌相遇

顧燕翎

  在我的生命中,曾經有八年的時間進入台北市政府做官。做官這件事從來不在我的人生規劃之中,成長於充滿反抗與革命精神的1960和70年代,我的座右銘是立志做大事,不要做大官,而女性主義更堅定了我體制外批判者的自我定位。可是對於想做大事的人,體制內改革畢竟亦有其吸引力,於是有一天,我終於選擇了投筆從戎。

  體制內改革聽起來浪漫,做起來卻像攀爬阻礙重重的高山,首先得克服體制本身的抗拒,其次是體制內外關係人的切身利害,再者必須面對眾多的監督者,包括議會、媒體,以及無數伺機而動的競爭者,如覬覦權位的人、政權的競爭對象等等。我沒有加入政黨,不但是女人,又是可疑的女性主義者,雖因此心靈自由,背包較輕,卻也因而缺乏靠山或奧援,得時時獨自面臨險境。

政治鬥爭下的殯葬改革

  2003年,我在馬英九市長任內的社會局工作,當時的總統是陳水扁。民進黨主政下的中央政府對台北市採取打壓手段,一點也不手軟。許多法律規定得明明白白應當由中央政府補助的社會福利,像中低收入戶老人生活津貼、低收入戶家庭生活補助等,都中途叫停,就是不撥款,導致市政府預算大失血。殯葬部分也一樣,內政部慷慨給了台北縣兩千五百萬元在新店設立多元化葬法示範區,台北市再怎麼申請卻全給打了回票,一分錢也不給。

  雖然零預算,我在台北市推動樹葬、灑葬還算成功,畢竟生態保育觀念在台灣已逐漸成熟,願意選擇較為自然而又節約的方式回歸天地,不再迷戀風水的,大有人在。海葬,在不少人的想像中,則是更為浪漫的歸返源頭的途徑,馬市長也公開這麼表示,同仁們受到了樹、灑葬成功的鼓勵,便積極開始規劃海葬作業。

  僱一條船駛出港口,到海上拋灑骨灰並不是創舉,早在法令公布之前,很多人只要財力許可,都已經私下做了,1953年吳稚暉先生的海葬不只公開舉行,且是國家大事。但是在民主時代由政府單位主辦則又不同,必須在法律上站得住腳。台北市政府辦海葬還有一點實質上的困難:除了關渡之外,台北市並不鄰海。但關渡港做為海港有一個致命的缺點:水淺。若由關渡出海,船隻可能擱淺。因而假道台北縣是比較合理的選擇。但當時台北縣是不同政黨的蘇貞昌執政,困難多大?

娛樂漁船變身為政治鬥爭工具

  社會局七科林科長活力充沛,充滿創意,也擁有律師執照,是資深的法律人,早已有所準備。他捧出厚厚的卷宗,都是近兩年來和內政部、海巡署、環保署、農委會、交通部、台北縣等相關單位往來的公文和會議紀錄。我從頭讀到尾,忍不住笑出聲來,真是官僚的經典之作。所有機關都大打太極拳,推稱劃定海葬區域不屬自己的權限,與己無關。直到“殯葬管理條例施行細則”出爐,提出了負面表列,凡是距離陸地、港口6000公尺(3海浬)以外,避開漁場、國軍射擊區及海上交通要道,以及不妨礙國防、交通、漁業等原則的海域,都可以是海葬場地,才給了我們可以遵循的法律依據。然而公務員早已被磨得凡事小心,為免後患,我們決定舉辦海葬之前,再度邀請各單位協商。只有台北縣沒有派人來,但這次也不再推卻責任,提出了書面意見,而且顯然很慎重地翻過法條,指出海葬使用娛樂漁船合法性有問題。

  民間租船出海有兩種選擇:一種是向農委會漁業署登記的娛樂漁船,另外一種則是向交通部登記的客船。客船體積較小,價格較便宜;娛樂漁船船體較大,設備新穎,較為安全,價格也較高。在國民黨主政期間,內政部曾經召開過海葬會議,當時與會的農委會建議採用娛樂漁船出海,理由是船身大,比較安全。不過娛樂漁船的管理辦法是在海葬合法化之前就己經制定的,用途採取條列式,其中沒有明文規定可以做為海葬用,但也沒有規定不可以用做海葬;客船的規定則比較籠統,沒有限定用途。社會局原本基於安全考量,已經租用了娛樂漁船做為試辦海葬的交通工具,現在台北縣反對,按照公務體系向上請示的慣例,只好再請農委會漁業署解釋。這時中央已經換了民進黨主政,漁業署態度一百八十度轉變,推翻了自己早先的意見,表示娛樂漁船不符合規定。為了不節外生枝,我們只好在出發前兩天臨時變更交通工具為客船,也很快取得了交通部的許可。由於客船停靠在淡水漁人碼頭,乃決定由漁人碼頭出發。

從淡水流浪到關渡  

  台北縣政府雖然沒有出席協調會,卻暗中緊盯著我們的一舉一動,效率奇高。出發前一天下午,以傳真通知台北市社會局,表示搭乘娛樂漁船不符合規定,(實際上我們效率更高,早已放棄漁船,改用客船了,)而且台北縣尚未制定相關法規,台北市不宜辦理海葬。這樣的理由實在牽強了一點,縣政府自知理虧,於是出了一記狠招,同時直接向船東施壓,脅迫其不得開船。因為事出突然,那天晚上,從七點到十一點,我整整打了四個小時電話,聯繫協調,並且用我蹩腳的閩南語和主管漁人碼頭的台北縣農業局長委婉溝通。局長正好是社會局一位同仁的近親,表現很大的善意。取得他的同意後,我們改由台北市的關渡碼頭出發,避開台北縣管轄的漁人碼頭,時間則從上午十點改到下午兩點,因為關渡水淺,必須算準下午的漲潮時間,乘著潮水出海。

  第二天中午,同仁們陪同喪家捧著骨灰盒到達了關渡碼頭,船東卻突然接到了一通神秘電話,警告他若是出航,以後就別想停靠淡水漁人碼頭,他嚇得不敢開船。同仁打電話回社會局,我感到雖然我們一再忍讓妥協,也站穩了所有的法律立場,簽了合約,卻不得不顧及船東的生計,只得宣佈取消海葬。

風水師的愛

  固然我們從頭到尾小心謹慎,竭盡全力,但畢竟仍覺得愧對那些信賴我們的人民。對於有錢人,海葬易如反掌;但升斗小民無權無勢,便得仰賴政府的公權力。自從發佈海葬消息之後,滿懷希望,遠自高雄和其他縣市來報名的大有人在。想到那些懷抱著骨灰盒,等待開船的 民眾,特別是來自高雄港,嚮往大海的父子的一家人,還有桃園的風水師的一家人,我就覺得做得還不夠。風水師篤信佛法,發願海葬,“佈施魚群,也為地小人稠的台灣盡最後一份心力”。他的家人表示:

 先父看盡許多喪親家屬為了找尋所謂的“好風水”安置先人骨灰,不惜耗費巨資,甚至到處濫墾濫葬,  造成台灣整體環境的大破壞。他常感嘆,所謂的好風水是奠基於個人的好德性,如果不能體諒別人,沒有倫  理,即使葬在“龍穴”也無法使子孫發達。

  得知台北市政府試辦海葬,他們欣喜莫名,認為這是巧妙的因緣,出殯前日,他們到中藥房買了研磨藥材的缽子,全家人從大到小漏夜將火化後的骨塊磨成粉末,(台北市的火葬場其實有研磨機),和上嬰兒米粉和麵粉,搓成丸子,放在社會局專程送上的環保盒內,等待施行老人家最後一次也是最大一次的佈施。未料凌晨接到社會局電話說要改地點,後來又要延期,心情十分悲憤。

  我身為社會局長,目標顯著,雖然很想親自主持首次海葬,但顧慮台北縣政府的反應,取消了陪同出海的計畫,由同仁代表前往,儘量低調,避免挑動縣市競爭的敏感神經。到了下午,陪同家屬的社工焦急地打電話回來說,骨灰丸子快要變酸了,無論如何也要出海,於是我們決定一方面宣布放棄,一方面完全委託民間葬儀社出面,以家屬名義僱船出海。

緊急封港
  接下來上演了一場類似警匪片的追逐戰,只不過警匪雙方都換成了政府官員,加上瘋狂的媒體工者者,真是台灣奇景。為了分散注意,家屬和社工員分批驅車從關渡前往漁人碼頭,找到了有同情心的船家,正要啟航,卻因為媒體緊追不捨,驚動了守候在現場的縣府官員。他們立刻拿起手機向上級報告,頃刻間碼頭所有的船隻都收到了禁止出海的命令,形同封港。不得已之下,大夥只好再度飛車離開漁人碼頭,分批轉進他處,擺脫媒體。此時夜幕己垂,海風更大,但縣府的無理打壓已激起了船家們的義憤,北縣某地船東自願出海。家屬們終於在社工陪伴下上了船,在海上繞行,經過誦經、默哀等儀式後,拋灑骨灰、花瓣。有的家屬選擇直接拋撒骨灰,隨風飄揚入海;也有的將骨灰放在環保盒內,直接放入海中,目送骨灰隨著浪花消逝,在現場巡航十分鐘後回航。我們確定家屬平安回來以後,才鬆了口氣,宣佈消息。

不能忍受的「好代誌」


  事後中時晚報記者全光輝訪問台北縣民政局長,局長表示:大台北地區週邊海域,常有基隆港、台北商港的大型商船來往,加上出入的漁船,骨灰拋撒的海域是否會影響航道安全、漁業資源等等問題,還有待相關單位協商討論,不能草率辦理海葬,忽視海葬人員與船舶安全。但他同時也說:台北縣預計在次年三月可完成相關樹葬、海葬準備工作,提供民眾更好的服務。同一天縣長蘇貞昌則對聯合報記者蔡政欣說:海葬是「好代誌」,也是趨勢,雖然現行法令不夠完備,但不能漠視。台北縣政府願意和台北市合作,協助落實海葬政策。看來蘇縣長不能忍受的不是海葬,而是台北市領先辦理海葬。

  政客利用公共資源、公權力進行政治惡鬥,不在乎耗損國家競爭力,不在乎人民需求,甚至連往生者也不放過,真是台灣民主最大的悲哀。

政治干擾海葬:與蘇貞昌相遇 後記

一.
  隔了幾天,媒體已不再追逐家屬,風水師家屬給馬市長和我寫了一封長信,除了上引選擇海葬的緣由外,也轉述了海葬當天的過程:

  (從關渡轉至漁人碼頭之後)坐上船隻,苦候一小時,船家不敢開船,因為突然接到上級指示,所有    船隻都被軟禁在岸邊。所有的家屬飽餐寒風的冷冽之後,被悉數請回岸上。希望的心,被無情的政客戳    的遍體鱗傷,許多家屬抑扼不住傷痛,窸窣的哭了出來,心痛的不只是先人的遺骨所忍受的委屈,更是    在位者不能體恤民情,只圖自我政治利益,枉念『生死事大』,貽誤親人的遺願,將成為家屬終生的遺    憾!!

     折騰一個多小時,葬儀社老闆出面,確定在XX處有行俠仗義的船夫,願意載送我們出海。然而,為    了避免再度被干預,大家只好躲開記者,我載著家人、八歲的小女兒和先父的骨灰,只好沒命似地開著    快車,東衝西撞地逃出記者群。如今想來,能完成先父遺願,又還保全性命,沒落得像黛安娜王妃般香    消玉殞,該是先父在天之靈的護佑吧!這兩天回到家,內心仍覺感觸深刻,冒味地寫信給馬市長,一方    面是代表全家向市府相關員工致謝,再者,更希望藉由我們悲痛的經驗,提醒主政者:以民為重,否則    再多美麗的言詞,都無法彌平一個喪親者的哀慟!

二.
  數月之內,四位陪伴出海的社會局同仁,三位已婚者都傳出自己或妻子懷孕的喜訊,對於久盼佳音的同仁而言,這是上天最大的獎勵,也使我深感欣慰。然而,在二十一世紀的今天,我不禁要問,我們仍然只有仰賴上天的公正嗎?政府機制重重,卻無法有效防杜濫權,一切由政治鬥爭決定?

三.
  2008年春,台北縣市、桃園縣舉辦聯合海葬,由八里出海,台北縣長周錫瑋主持。

2010-02-08

《北京宣言暨行動綱領》中華民國(臺灣)國家報告                1 綜合性重大成就

總主筆 顧燕翎
主 筆 楊培珊 范 情 梁雙蓮 薄慶容 張秀鴛 林佳緣 賴采兒 王鴻英
  

  中華民國(台灣)於1971年被迫退出聯合國之後,即無法以官方身份參與聯合國及其相關組織與會議,但民間婦女團體卻以非官方身份(NGO)活躍於國際,在聯合國的婦女十年(Decade for Women)前後成為國家婦女政策的重要推手,敦促立法院通過聯合國的《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和《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制度化也一直是台灣婦運的主要策略,自1980年代以來,婦運團體積極推動性別平等之法制與政策、性別比例代表制、性別平等建制及性別主流化,皆有相當成效。

1.1 性別平等之法律與政策
  1985年以來,性別平等的立法與修法大致完備,包括:(一)解構父權家庭的男權獨大,女性取得財產、居住、姓氏、子女監護權的平等地位;(二)消除職場、學校中的性別歧視和性騷擾;(三)公權力介入處理性暴力和家庭暴力;(四)保護女童及特殊境遇婦女。(五)遏止人口販運。其中性騷擾防治的單獨立法、家庭暴力防治的適用範圍擴大、保護令的引進、二十四小時全年無休的單一通報諮詢窗口「113婦幼保護專線」,都呈現相當獨特的國家特色。

1.2 性別比例代表制
  1946年制定的中華民國憲法即明定各種選舉應保障女性當選名額,大為提升了女性參政機會,將鄉鎮代表選舉女性當選率從0.2%提升至8.6%。1970年代之後,女性參政實力已大增,在許多選舉中,保障名額反而成了政黨提名女性的限制。1990年代婦女團體開始推動四分之一代表制,1999年再改為三分之一性別比例原則。現任各級民意代表女性已達到三分之一左右,但行政首長女性仍偏低。

1.3 性別平等建制
  由民間婦女團體推動,從中央到地方政府設立的「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婦權會)是台灣獨創的民間參與政治決策平台,由行政首長擔任主任委員,婦女團體代表、學者專家及政府部門領導人擔任委員,民間代表的比例過半,藉由國家機制,「由上而下」,開啟婦女代表主導政府決策的模式。

1.4 性別主流化
  婦權會自2003年開始推動性別主流化,於行政院各部會設置性別聯絡人,要求各部會提出為期四年的性別主流化實施計畫,分為培訓、試辦及推廣三階段,並設立「性別平等專案小組」以及組成跨部會的「性別主流化支援小組」。

2 《北京宣言暨行動綱領》重要領域及聯大23屆特別會議確認之進階方案與行動之執行進程

2 《北京宣言暨行動綱領》重要領域及聯大23屆特別會議確認之進階方案與行動之執行進程

2.1 女性經濟安全

2.1.1 保障婦女經濟與就業的立法及修法
就業服務法
  1992年制定「就業服務法」,規定雇主不得因性別等理由而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予以歧視,同時政府主管機關對因妊娠、分娩或育兒而離職之婦女再就業,應辦理職業訓練。2007年另增列禁止雇主性傾向歧視條款。
性別工作平等法
  2001年制定「兩性工作平等法」,2008年修正為「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雇主對受雇者之退休、資遣、離職及解雇,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亦不得規定受雇者有結婚、懷孕、分娩或育兒之情事時,應行離職或留職停薪,或做為解僱之理由。此外,雇主有責任防治性騷擾,以及採取糾正或補救措施。

民法親屬編
  1985至2007年間,「民法」親屬編經過數度修正,其中夫妻財產制經多次變更,提升了已婚婦女的經濟自主權:女性婚後對其財產同時擁有所有權和管理權;家庭主婦或協助丈夫經營事業之婦女,可向丈夫請求一定金額之自由處分金,肯定家務勞動及事業協力之價值。
就業保險法
  2009年修正「就業保險法」,增列請領育嬰津貼之規定,凡參加就業保險累計滿一年之勞工,子女在三歲以下者,無論父母皆可申請最長六個月之育嬰津貼,每月請領平均投保薪資之六成。不僅保障職業婦女的生育權利,也鼓勵男性參與育兒,是否能因此鬆動傳統家庭內之性別分工,執行成效尚有待觀察。

2.1.2 消除婦女就業歧視之政府機制
  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為審議、諮詢及促進性別工作平等事項,各級主管機關應設性別工作平等會,並規定地方主管機關如設有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亦得由該委員會處理相關事宜。基此,行政院勞委會設有性別工作平等會,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則由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掌理就業歧視之認定、審理。
  行政院勞委會亦依性別工作平等法,將性別、性傾向歧視之禁止,性騷擾之防治及促進工作平等等措施納入年度之勞動檢查項目。
  內政部兒童局研訂「建構友善托育環境」,建置平價、優質、普及的托嬰中心與社區保母系統,自2008年開辦家庭托育費用補助,予二歲以下幼兒之雙薪家庭年收入在150萬元以下者每月3,000-5,000元,以及非就業弱勢家庭臨時托育費用補助每月最高2,000元,並與教育部共同推動幼托整合。

2.1.3 婦女就業現況、職業之性別隔離及薪資之性別差距
婦女勞動力參與率
  由近20年資料觀察,女性勞動力參與率因教育程度提升及服務業提供工作機會增加等因素,而呈現上升;男性勞動力參與率則呈現明顯遞減趨勢。1988年,全體勞動力參與率為59.11%,女性為44.52%,男性為73.67%;2008年,全體勞動力參與率略降為58.25%,但女性提升為49.72%;男性則降為67%。不過女性之勞動力參與率仍較男性低17.28%。
  有偶婦女之勞動力參與率,近20年來亦顯著提升。1988年為42.66%,2008年提升為49.38%。就子女年齡別來觀察,以尚無子女之70.34%為最高,其次為有未滿6歲子女者之64.14%,主要係其年齡普遍較輕、教育程度較高,且單薪收入不敷家用,致因婚育離職比率較低,離職後復職比率亦高。
女性就業者比率
  近20年來,女性就業者占整體就業人數之比率持續提高。1988年女性就業者比率為37.65%,2008年升為43.31%,年增率為 2.08%,遠高於男性同期之0.89%。
行業別男女就業人數之差距
  2008年女性4,509千人就業人數中,有68.91%從事服務業,占最大多數,其次為工業之27.48%;男性5,904千人就業人數中,分佈服務業者為49.59%,工業者為44.09%,兩者相差不大。男女就業者的行業分佈顯見差別。
從業身份別男女就業人數之差距
  2008年女性4,509千人就業人數中,有79.82%為受雇者,占絕大多數,10.56%為無酬家屬工作者,比例不小,自營作業者占7.65%,雇主只占1.97%;男性5,904千人就業人數中,受雇者亦占絕大多數為72.90%,但無酬家屬工作者僅2.46%,自營作業者及雇主分別占17.53%及7.11%,遠高於女性。
職業別男女就業人數之差距
  2008年女性4,509千人就業人數中,比例最高之職業為服務工作人員及售貨員,占24.06%,其次為技術員及助理專業人員,占22.13%,民意代表、企業主及經理人員只占1.82%;男性5,904千人就業人數中,生產有關工人、機械設備操作工及體力工比例最高,占41.73%,民意代表、企業主及經理人員則占6.44%,皆遠高於女性。
男女就業者之工作收入差距
  2008年,有酬就業者每月主要工作收入,女性平均為30,397元,男性平均則為40,532元,女性僅為男性之75%。
  2008年受雇就業者每月主要工作收入,女性平均為29,942元,男性平均為39,231元,女性亦僅為男性之76%。
性別差距逐漸縮小
  性別權力的差距近年來呈現縮小的跡象,例如國會議員女性比例由1998年之19.1%增加至2008年之30.1%;1997年女性企業主管與經理人員為該層級整體人數之14.5%,2007年增為17.5%;專門技術人員由1997年之42.3%增至2007年之46.4%。女性平均每人GDP於2000年占男性之52.3%,2005年提高至58.8%。

2.1.4 支持女性創業
飛雁專案
  由於女性所具有之經濟及社會條件普遍較差,創業較男性困難,青輔會自2000年推動「飛雁專案」,針對不同創業階段女性,規劃課程、活動及後續輔導,並免費提供特殊境遇婦女 。自 2000-2008年,參加者超過 18,800人次。
微型創業鳳凰貸款
  青輔會於2003年開辦「微型企業創業貸款」,協助45-65歲中高齡婦女創業。勞委會自2007年接辦「微型企業創業貸款」,並開辦「創業鳳凰婦女小額貸款」,協助20-65歲婦女創業,二者於2009年合併為「微型創業鳳凰貸款」 。
  2007年3月至2009年9月,勞委會協助完成創業人數計 2,525人,創造就業機會 7,057人。同期間,小額貸款 772人獲貸,金額合計為 3億2360萬9000元。

2.1.5 消除婦女貧窮
女性有酬就業者工作收入
  依行政院主計處 2008年家庭收支調查報告,女性年可支配所得平均每人為429,788元,為男性平均每人576,744元之75 %,顯示女性經濟所得較低。
政府措施
 實施國民年金制度,納入未就業婦女:2008年10月1日起實施國民年金制度,納保對象為年滿25歲未滿65歲,且沒有參加勞保、農保、公教保、軍保的國民,(年滿55歲之原住民在未滿65歲前可領敬老福利生活津貼,每月3,000元。)國民年金提供老年年金、身心障礙年金、遺屬年金及喪葬給付四大保障。此外,國民年金法規定,配偶間應互負繳納保險費之義務,對家庭主婦更添保障。
 特殊境遇婦女家庭扶助條例:2000年制定,對特境婦女提供緊急生活扶助、子女生活津貼、子女教育補助、傷病醫療補助、兒童托育津貼及創業貸款補助。2009年,該條例修正為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納入單親爸爸及隔代教養家庭。

2.2 女性與健康

2.2.1 平均餘命及全民健保
  我國國民平均餘命自1950年代以來逐年增加,女性增幅高於男性,男女0歲平均餘命2008年為78.57歲,男性75.59,女性81.94歲。
  1995年,實施全民健康保險後,國人平均壽命增幅加大,(自1999年起,外籍配偶亦加入全民健保,)就健保實施前後13年比較,健保實施後(1995至2008年)國人零歲平均餘命增4.01歲;而健保實施前(1982至1995年)間國人零歲平均餘命增2.43歲。1996至2008期間,男性平均每年以0.27歲速度增加,女性0.32歲,女性的增長速度比男性快。男女的平均餘命均表現出城鄉差別,北部最高,依次為中部、南部和東部,但增長趨勢以東部最快,依次為中部、南部和北部。
  根據2007年的統計,女性在健保門診、住診的就診率和醫療費用的支出皆高於男性,女性就診率為每十萬人口94,003人,男性就診率為每十萬人口88,214人,女性比男性高。(但20歲以下、70歲以上男高於女,其餘各年齡層則女高於男。)

2.2.2 生育統計
女性生育率
  由於男女就學期間延長、教育程度提高、不婚人數增加、晚婚、婦女生第一胎平均年齡延後、女性勞動參與率提高,以及孩童教養和教育成本提高,每年女性生育率平均以0.05人的速度下降,育齡婦女總生育率在七大都市為0.985人,縣轄市為1人,表現出城鄉差距。收入高者子女少,低者子女多。2009年的女性生育率為千分之8.29,創歷年新低,亦是全球最低。
初生嬰兒性比例
  初生嬰兒的性比例為109.7,即每百個女嬰對109.7個男嬰。以胎次來看,第一胎性比例為108.6,第二胎108.4,第三胎120.3,第四胎121.9,第五胎以上112,傳統重男輕女的觀念反映在胎兒的性別篩選上。

2.2.3 生育政策
全民健康保險
 提供女性從懷孕、分娩至產後之醫療照護,減少懷孕生產之醫療支出。
 部分或全額補助低收入戶成員健保費,包括經濟弱勢民眾之設籍前外籍配偶。
婦女免費產前檢查服務
 孕婦10次免費產前檢查。
 具家族性遺傳或年滿34歲以上之高危險群孕婦,補助羊膜穿刺檢查費用,以利及早診斷胎兒健康。
生育津貼
部分縣市政府實行生育津貼政策,獎勵生育。
育嬰留職停薪制度
  父母都可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育嬰津貼),給付標準按被保險人平均月投保薪資60%計算,每一子女父母各得請領最長6個月,合計最長可領12個月。據勞委會統計,自2009年5月1日實施以來,申請人數大增,過去平均每月申請件數在300至400件,2009年5月增至1,445件,8月增至2,424件,1-8月總共申請10,126件,比2008年同期增加84%. 男性請育嬰假2008年僅255件,2009年1-8月增為1,604件,從4%增為19%.

2.2.4 分娩
剖腹產率
  我國的剖腹產率1996年為30.6%,2008年高達33.2%(WHO建議能接受的剖腹產率為10-15%)。除「前胎剖腹」(即「一胎剖腹,終身剖腹」)的觀念外,孕產婦照護過度醫療化亦是主因。
產假及陪產假
 受僱者分娩前後產假八星期;流產者四星期至五日。
 受僱者於其配偶分娩時,應有陪產假三日。根據勞委會統計,2007年事業單位請陪產假者為13.45% ,(公營單位39.87%, 私營12.61%.)

2.2.5 死亡與疾病
嬰兒、孕產婦死亡率
  隨著公共衛生和醫療技術的進步,未滿1歲嬰兒及未滿4週新生兒的死亡率皆呈下降趨勢,2008年嬰兒粗死亡率為千分之4.5;新生兒粗死亡率為千分之2.7;孕產婦粗死亡率降至十萬分之6.5。
女性常見疾病與主要死因 常見疾病為乳癌、子宮頸癌、肺癌、骨質疏鬆症、心血管疾病等。
 2008年女性十大主要死因依序為:(1)惡性腫瘤(25.5%);(2)心臟疾病(11.6%);(3)腦血管疾病(8.1%);(4) 糖尿病(7.5%);(5) 肺炎(5.7%);(6) 腎炎、腎徵候群及腎性病變(3.7%);(7)意外事故(3.4%);(8) 高血壓性疾病(3.1%);(9)敗血症(2.9%);(10)慢性下呼吸道疾病(2.6%)。
 政府提供婦女免費檢查:(1)30歲以上之婦女免費子宮頸抹片檢查。(2)50歲以上至未滿70歲婦女之免費乳房攝影檢查。

HIV與AIDS
(1) 現況:
2009年統計,台灣男性感染HIV比例(占94.55%)較女性(占5.45%)來的多,男女比為9:1。台灣因感染HIV而死亡者,2008年統計,女性占7.96%,年齡多在30-39歲間,其次是50-59歲間。
2009年統計,AIDS患者比例男性占93.6%,女性6.4%。男女年紀多在30-39歲。
依危險因子統計,至2008年底,女性感染者中,因使用海洛因、共用針具、稀釋液而感染AIDS的女性共有791人(54.36%),危險性行為感染AIDS者有627人(43.09%),顯示台灣女性因使用海洛因而感染AIDS者為最多。
(2) 政府政策:
 1990年制定「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防治條例」,2007年更名為「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保障感染者之人格與合法權益,免於被歧視,拒絕其就學、就醫、就業、安養、居住或予其他不公平之待遇。目前醫事機構及研究單位所從事有關HIV之檢驗、預防及治療之費用,由中央健康保險局給付。給付對象包括受本國籍配偶感染或於本國醫療過程中感染之外籍配偶、有戶籍國民之外籍配偶於臺灣地區合法居留且懷孕者等。
 提供HIV患者免費使用雞尾酒療法。

2.2.6 醫護性別比
  醫護工作人員仍呈現嚴重的性別分隔的現象,根據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2008年的統計,全國執業醫師共37,151人,其中男性31,659,占85%,女性5,492,占15%。護理師及護士公會全國聯合會2010年的資料顯示,護理師103,282人中,女性102,213人,占99%,男性1,069人,占1%;護士25,801人中,女性25,617人,高達99.3%,男性僅184人,占0.7%。

2.3 高齡婦女之照顧
2.3.1 高齡人口女多於男
  數十年來由於社會觀念及家庭型態改變、醫療生物科學與預防保健等方面迅速發展,使得人口結構產生重大變化,人口高齡化的趨勢非常明顯。截至2009年10月,台灣總人口23,098,049人中有10.60%為老人,老年總人口為2,447,926人。2008年底平均餘命為78.6歲,在亞洲國家中排名第六 。在人口高齡化中,增加速度最快的又屬老人,截至2008年底,八十五歲以上的老人占老年人口比例自7%增加至9%。我國總人口男性多於女性,男女性別比例為1:0.98,但老人人口中女性多於男性,性別比例為1:1.06,隨著年齡增加,男女性別比例懸殊也增加,85歲以上人口男女性別比例為1:1.13,所以高齡化對於女性人口而言,更是明顯。

2.3.2 性別弱勢
  但目前的老人相關政策,包括衛生醫療、社會福利、文化藝術體育、社會參與等,並沒有特別針對老年婦女的考量與關注。老年對女性而言是「雙重弱勢」(double jeopardy),面對社會結構性的老年與性別歧視,加上生理老化、高齡之後社會支持系統的減弱、社會角色喪失等諸多嚴苛的挑戰,政府需要確定積極的政策方向與具體作為,而非讓老年婦女獨自面對老年生命風險。
  根據2005年度老人生活狀況調查資料顯示,性別是影響老年生活滿意度的顯著因素。女性老人教育程度比男性老人低,影響所及,仍繼續工作者比例較低、有工作者工作性質多為無酬家屬照顧工作、可用收入較少、經濟多依賴配偶或子女,有獨立經濟來源者比較少、喪偶者比例比男性高,男性則因為有偶比例較高,所以獨居比例比女性低。整體而言,在社會經濟特徵方面,老年女性在經濟上明顯屬於弱勢,一旦配偶或子女無法妥善提供支持和照顧,老年婦女的生活極可能陷入困境。另外,有約14%老年女性是獨居,其生活的安全和一旦失能之後所需要的各種協助與照顧,也需要更多的關注。
  同樣也根據2005年度老人生活狀況調查資料顯示,女性罹患慢性或重大疾病的比例占70.1%,高於男性之60.3%;女性患有骨骼肌肉系統疾病比例占35.4%,遠高於男性之17.1%,罹患精神疾病比例2.4%亦高於男性之1.4%。雖然男女兩性生理上原有所不同,但在生命過程中的營養狀態、社會角色、生育及家務勞動等種種因素,都有可能影響老年時期的健康狀況。然而,目前的醫療體系相關服務,針對老年女性給予的關注不足,通常都將所有老人混為一談,在骨質疏鬆症、婦女癌症、疼痛處理、精神疾病(特別是憂鬱症)預防及治療方面,都未見對老年婦女特別設計的服務。甚至還有對女性極不友善的醫療處遇,例如對有更年期症狀的女性進行子宮摘除、或對罹癌婦女未經詳細身心家庭評估即進行乳房或子宮切除。

2.3.3 照顧需求
  根據經建會「我國長期照護服務需求評估」,2009年全國所有年齡層一項以上日常生活活動(ADL,包括進食、走路、大小便、移位、洗澡、穿衣)失能的人數為347,548人(全國人口的1.49%),其中65歲以上者占229,491人(所有老人的9%),若再加上工具性日常生活活動(IADL,包括家務處理、食物烹調、外出活動、購物、洗衣等)失能的人數,粗估全國約有至少30萬的老人需要有人在旁協助才能維持基本生活。

2.3.4 誰來照顧
  過去國內外研究均顯示,失能者的照顧都是以家庭照顧為主,而家庭照顧又幾乎是女性照顧的代名詞。我國的家庭照顧者,以配偶(妻子)、兒子(媳婦)、女兒為主,而目前公共服務發展規模很小,僅有約1-2%的老人使用機構式照顧服務,以上述資料來看,約有將近一成的失能老人均在家庭中獲得照顧,而此照顧重擔絕大部分由女性家庭成員承擔。隨著人口高齡化的加速,家庭照顧老人的負擔還會繼續加重。尤其是老年女性照顧者,更需要獲得服務與支持。
  在台灣的現實狀況之下,許多家庭選擇以聘僱外籍幫傭來協助老人照顧,截至2009年10月底的外籍「看護工」人數已達171,711人,而且還在持續上升中。近年來老人福利政策、十年長照計畫 等,都大聲宣揚希望能發展本國照顧產業,抑制外籍看護工人數的成長,但觀諸事實,這些政策性的宣示流於口號,政府並沒有採取積極的作法來提升本國照顧服務工作者(居家或機構照顧服務員、家庭幫傭)的勞動條件,大部分的照顧服務工作者都是兼職、社會保障不足、且低薪資、低社會地位、工作風險高,使本國勞動力怯於投入老人照顧領域。外籍看護工的處境當然更加沒有保障,不受勞基法的保護,工作內容繁雜、時間過長、沒有休假、甚至遭受雇主虐待等等,甚至因受不了工作負荷及雇主過度使用而逃跑、崩潰、或傷害受照顧老人的事情亦時有所聞。
  在較年輕的女性家庭照顧者中,許多人面臨家庭照顧者與工作者的兩難。一方面家庭照顧的責任沈重,包括子女照顧和父母照顧的雙重挑戰,成為典型的「三明治世代」;另一方面,在家庭外工作的婦女就業比例接近50%,在全球化的經濟結構中,波段性的經濟不景氣甚至大規模的衰退已成為常態性的危機,加上原本超時工作習以為常的職場文化,更令職業婦女壓力倍增。社會環境的不安、學校功能的弱化、鄰里支持功能的不彰,使得社會照顧形同虛文。許多婦女為了家庭照顧,必須調整或完全犧牲自己的就業,但此舉容易影響婦女本身的社會安全保障的累積,造成未來的老年經濟風險。

2.4 對女性的暴力
2.4.1 人口販運
  台灣主要是人口販運的輸入國,但也有小部份輸出。來自中國大陸及東南亞各國的婦女被婚姻仲介公司說服或者被騙以結婚或表演、觀光等名義來台非法打工,被帶到工廠、農地果園、養雞場工作,或者擔任家庭看護、幫傭,甚至被迫進入色情行業。因為居留權受到掌控,他們面對超長工時,薪資遭到苛扣,無法與外界聯繫。
過去臺灣的外勞政策,規範勞工抵台後不得任意轉換雇主,許多外籍勞工在缺乏選擇的情況下自行離開,也有外勞在合約期滿前離開工作場所,由合法勞工的身分轉變為非法外勞。在必須完全依賴仲介的不平衡權力關係中,外籍勞工與外籍配偶成為人口販運被害人的高危險群。但由於被害人身處異鄉、語言不通、受到威脅,甚或因為非法居留,而不敢求救,讓這樣的犯罪的案件極不容易被發現。多數被害人,都是在警方破獲案件的情況之下獲救,鮮少有被害人主動求助。
  在此同時,也有台灣的婦女被販運到日本、美國等國家,但由於多數是被迫從事性交易,被害人擔心返國後的污名化,而選擇隱埋被害的經歷,因而被發現的案件數量很低。
  為了遏止跨國人口販運及保護被害人,政府於2006至2009年先後制定「防治人口販運行動計畫」、修訂「入出國及移民法」、「防治人口販運案件具體執行方案」、「人口販運被害人鑑別原則」、設立「行政院防制人口販運協調會報」、制定「人口販運防制法」。在聘僱外勞與管理方面,修訂「就業服務法」、「雇主聘雇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外國人受聘僱事就業服務法」等,並提供被害人支持性服務、經濟補助、法律扶助等。為避免外勞被仲介搾取額外費用,簡化申請流程、改善仲介管理、防止假造工資切結書等。勞委會於2009年7月1日起設立24小時申訴保護專線,提供五種語言服務,半年內接到超過三萬通電話。同時將人口販運被害外勞納為可臨時安置對象,每期兩個月,可延長。並針對政府與民間相關工作人員進行專業能力培訓,以便及早辨識受害者,予以救助。
  不過民間團體對其執行成效仍有質疑。期望更能落實第一線工作人員的教育訓練,加強法官及檢察官對此議題的認知、重視被害人人權,以提升判決率,避免被害人在法庭中受到二度傷害,並增強國際合作,讓移民與移工在離開原生國之前,獲得應有的資訊,了解自己的權益及救濟的管道,減少被害的風險。同時進行人權教育,減低國人對外籍人士的排斥與歧視,肯定外籍配偶與外籍勞工對台灣社會的貢獻。

2.4.2 女性與武裝衝突:日本軍性奴隸
  二次大戰期間,日本軍隊強姦各國婦女的事件層出不窮,日本皇軍為維持軍紀,避免士兵繼續強姦婦女及性病蔓延,在亞洲各戰區設置「慰安所」。日本為稱霸亞洲,讓軍隊發揮最好戰鬥力,有組織地運用國家機器,設計一套性奴隸制度,強拉婦女成為「慰安婦」,總數超過30萬人。慰安所設立地點遍布亞洲,台灣亦是慰安婦的來源地之一。
  1991年,首位倖存的慰安婦--韓國的金學順挺身而出,喚起世人對日軍性奴隸問題的重視。1992年,台灣的倖存者在民間團體婦女救援基金會的協助下,站出來向世人控訴日本政府的暴行。受害各國聯合展開「慰安婦對日求償」運動,除對日本政府提出損害賠償訴訟,也召開國際連帶會議,要求日本政府負起戰爭責任。至2009年台灣僅剩18名倖存者,全世界倖存的受害婦女不到500人。對日求償官司敗訴,對老病的倖存者造成二度傷害。
目前行政院設有跨部會專案小組,委託婦女救援基金會提供倖存者服務,包括生活及醫療補助和以團體療癒,外交部補助向日本政府求償以及參與國際會議等所需經費,2008年立法院通過「台灣慰安婦決議文」,要求日本政府承認、道歉且接受戰時日軍性奴隸制度的歷史責任,並教育這一代和下一代這段史實。
  日本至今仍不願面對「日軍性奴隸制度」的戰爭罪責問題,全面刪改歷史教科書中關於二戰期間對亞洲各國的侵略與殺戮,內閣甚至參拜供奉戰犯的靖國神社,種種宣示性舉動令人擔憂日本政府有計畫再興起「日本軍國主義」精神。透過慰安婦對日求償的國際運動,我們努力提醒世人當年日本帝國殖民統治的殘酷,並透過國際輿論的報導與呼應,要日本政府勿再重蹈侵略、施暴的覆轍。

2.4.3 家暴及性侵害
立法與修法
  我國雖非聯合國會員國,卻遵守國際公約,保障婦女免受暴力侵犯,《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和《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均由立法院通過,適用於台灣。1997年制定「性侵害犯罪防治法」、1999年修正「刑法第十六章妨害性自主罪」、2002年制定「兩性工作平等法」、2004年制定「性別平等教育法」、2005年制定「性騷擾防治法」,完備性暴力相關法律規定。
協助性侵害被害人報案
  1999年性犯罪由告訴罪改為公訴罪,一般性犯罪案件(夫妻與未成年男女間犯罪除外)經由社政單位通報,檢察官便可以直接提起公訴。警察、檢察及司法機關皆訂定「辦理性侵害案件應行注意事項」,並設置偵辦性侵害犯罪專股(組),由受過專業訓練之資深穩重或已婚女性警察(檢察官)任之。政府也協助性暴力受害人就醫診療、驗傷及取得證據,並協助受害者心理治療、輔導、緊急安置及提供法律等服務。
避免二度傷害
  性侵害不僅是犯罪,更是典型的性別暴力犯罪,對被害人身心造成極大的傷害與羞辱,被害創傷壓力症候群更可能影響其一生。為突破該犯罪高再犯、高黑數、高社會成本,及低通報率、低起訴率、低定罪率的特性,自2001年起台北市等三縣市率先推動「性侵害被害人減少重複陳述」,避免被害人受到二度傷害。至2009年,除台北縣及澎湖、金門、連江外,其餘縣市均已實施。進一步為減少受害人奔波於不同系統,2008年基隆等5縣市再整合醫療、警政、社政網絡專業團隊,以「專責處理」、「全程服務」提升案件處理品質。2010年「被害人一站式服務」(One-Stop Service),在台北市七家市立醫院及高雄市四所醫院試辦,結合司法偵查流程、提供安全保密的驗傷採證環境,確保被害人權益、提升辦案時效,提高司法起訴與定罪率,未來四年內政部將補助所有縣市推動。
家庭暴力零容忍
  結合「三級預防 」及「3P策略 」,遏止暴力行為:(一)以刑事犯罪起訴違反保護令或犯家庭暴力罪者;(二)保護被害人,除社會福利外,家庭暴力受害人還可使用醫療服務、法律協助、庇護安置、及支持性就業服務等。(三)醫事人員、社會工作人員、臨床心理人員、教育人員、保育人員、警察人員、移民人員等,在執行職務時有疑似家庭暴力情事者,應立即通報主管機關,至遲不得逾二十四小時。(四)為鼓勵社區民眾關懷鄰里,勇於舉報,自2001年整合各縣市服務專線,設立「113婦幼保護專線」,並於2007年由內政部集中接線,成立二十四小時全年無休的單一通報諮詢窗口,提供七種語言服務,每年平均提供超過18萬通諮詢或通報服務。(五)2000年警政署設立「婦幼安全組」,2005年各警察局全面成立「婦幼警察隊」,專責辦理家庭暴力及婦幼保護業務,並於全國158警察分局設置「家庭暴力防治官」、1,600餘分駐(派出)所設置「社區家庭暴力防治官」,使警察機關的婦幼保護體系有完整的架構;並訂定標準作業流程保護,妥善處理婦幼案件和保護被害人安全。
保護令
  台灣家暴法引進許多國外法制,也在亞洲大陸法系國家中首創保護令立法。2007年修法後,將同居關係納入保護範圍,使得家庭暴力的服務對象除家庭成員外,涵蓋範圍更廣 。
  內政部統計資料顯示,2004-2009年家暴事件受理通報件數呈現近倍數的成長,2004年通報件數為49,472件,2005年62,310件,成長25.96%,2009年截至11月底接獲81,483件,較上一年同期成長10.6%。以案件類型分,2009年1月至11月家暴通報件數為81,483件,其中婚暴件數47,527件,占58.33%,兒少保護案件15,988件,占19.62%,老人虐待2,447件,占3%,手足及其他共15,521件,占19.05%。2008年各籍別被害人依受暴率高低,依序分別為外國籍2.85%、大陸籍(含港澳籍)1.14%、本國籍原住民0.58%、本國籍非原住民0.22%,顯見外籍及大陸籍配偶因文化及語言隔閡、身處異鄉等因素,處於弱勢;而原住民亦因經濟文化弱勢,受暴率高於非原住民。

2.5 女性參與決策
  1946年制定的憲法明定各種選舉應規定婦女當選名額,數十年來,台灣婦女在各級民選公職及公務機關職位的參與呈現持續上揚的趨勢,但相對於男性,還有努力空間。尤其在高層決策性的職位,女性比率少,有待積極改善。

2.5.1 女性民選公職人員
  在中央民意代表方面,本(第七)屆女性立法委員34人佔31.08%,為立委總名額減半為113人,及首次實施小選舉區每選區當選名額為1人情況下的成績。換言之,區域立法委員選舉沒有婦女保障名額,全憑實力得最高票者勝出。目前地方女性民意代表的比率幾乎都是歷屆最高者,台北市議會女性議員佔36.53﹪,高雄市議會女性議員佔36.36%,台閩地區各縣市議會女性議員平均佔27.36%,比較過去均有逐屆增長的趨勢;其中台北市女性市議員不但比率高,市議會議長亦為女性,且連任三屆;而高雄市女性議員人數(16人)比上一屆(9人)大幅增長。我國憲法明定各種選舉應規定婦女當選名額,現行設有婦女保障名額的選舉有不分區及僑外立法委員選舉(保障名額二分之一)、直轄市及縣市議員與鄉鎮市民代表選舉(保障名額四分之一)。[1]雖然現在依賴婦女保障名額當選的很少,但早期卻有鼓勵及提攜婦女參政的積極功效,目前立法委員及台北市、高雄市市議員的女性比率皆超過三成並朝向四成目標接近,台閩地區各縣市議會女性議員比率亦近三成,婦女保障名額制度在其中已充分發揮其affirmative action的正面作用。
2.5.2 女性民選行政首長
  在民選公職人員中屬一人當選的行政首長職位方面,女性當選者仍少。最高的曾出現女性副總統一名。目前高雄市、嘉義縣、市長共三位女性,且嘉義市有選舉以來,共九屆市長皆為女性。2009年縣市長選舉,台閩地區17個縣市長中女性當選3人,占17.64%。186鄉鎮市長中女性當選25人,占13.44%,為數雖少但已是歷屆以來最好的成績。依正常發展趨勢看,未來女性當選人數還會繼續增長,但相較男性,女性在各級民選行政首長的參政空間有待突破。
  女性選舉人近來投票率有超越男性的趨勢,且呈現性別差距(gender gap), 2008年正副總統選舉,女性投票率77.65%(6,717,276人),超過男性的75.02%(6,504,575人);同年立委選舉,女性投票率58.09%(5,014,362人),略少於男性的58.5%(5,064,296人)。

2.5.3 女性公務人員
  在政府公務體系方面,女性公務員比率逐年增長,根據銓敘統計年報,至2008年底,全國公務員總數為338,305人,女性公務員占37.71%,其中教育行政人員及衛生醫療機構中的女性(75.82%及75.57%)超過男性,而警察人員則呈現一面倒的陽剛氣質,男性高達95.50%。中央與地方政府女性公務員的比率分別為:中央機關 38.23%,各縣市35.48%,台北市43.24%,高雄市38.79%。1994-2000年間台北市與高雄市政府的女性公務員人數與比率已超過男性,台灣省各縣市女性公務員人數與比率亦與男性快速拉近,幾乎各半,而呈現地方公務人力女性化的現象。但自2001年起,全國公務人力的統計不包括各級公立學校教師(高中職、國中、小學教師以女性居多),所以當年女性公務人員的比率驟然下滑,至今都未達到2000年41.52%的水準。
  若單就執行公權力的行政機關公務人員以職等與性別進行對比,官等愈高女性所占的比率愈低,官等愈低則女性比率愈高。民選機關首長女性占10.61%最低,其次為政務人員女性占14.96%,以上皆屬政治性決策層級職位,女性的參與最少,換言之,在政府權力圈內女性力量薄弱。在事務官員方面,高階的簡任(派)職級女性所占比率為22.28%,雖然逐年增長,比較男性,差距仍嫌過大。中階的薦任(派)級女性占45.12%,在性別上比較均衡,而長久以來持續增長。至於低階的委任級職等女性則超過男性,占54.33%,至於最低階及職位缺乏保障的雇員則以女性偏多,占69.98%。
  考試任用是進入公務體系的主要途徑,女性公務員的持續增加,與女性參加高、普、特考及格比率的提升密切相關。高、普、特考都有學歷限制,婦女教育程度普遍提升,接受大專以上教育人數增長,因此在不問出身、性別,只論成績的公平競爭中勝出。這也是近20年來女性公務人員持續增長的主因。自1979年起,每年普考女性及格人數已超過男性,最高曾達81.2%。高考自1993年女性及格人數首度超過男性後,亦呈現多年女性領先的局面。以2008年為例,大學院校女生占47.3%,高考及格女性占54.9%,普考及格女性占50.7%,女性公務員占37.71%。
  政府中的高階(政務官、特任官14.96%,簡任職22.28%)女性官員較少。早在2000年民進黨執政之初,婦女團體曾推動政務官女性四分之一的提名保障,迄今尚未完全達成。例如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的監察委員、考試委員、大法官等,29位監察委員中,女性7人(24.1%);17名考試委員中女性4人(23.5%);15名大法官中女性2人(13.3%)。目前在行政院暨所屬37個部會處局署中,女性政務委員及首長計有8人(21.62%),對婦女團體特別拔擢女性機關首長的呼籲,雖已關注並有善意的回應,但尚未達到四分之一。
  地方政府方面,至2008年12月底,各縣市機關的公務員總數109,926人,女性比率為35.48%;台北市28,104人,女性比率43.24%;高雄市12,058人,女性38.79%。在職等結構上亦呈現職等越高女性比率越低的現象。近年來女性出任一、二級單位主管的比率雖不斷增長,擔任機關長官或政治性任命的主管職位者仍然有限。1998年馬英九當選台北市長之初,在台北市政府三十二個一級機關首長中任命了七位女性首長(20.9%),領先當時所有的政府機關。但是現在的台北市及高雄市政府,女性機關首長不增反減。

2.5.4 女性軍職、警職及外交人員
  受到女性主義思潮的衝擊,加以兵員短缺,國軍自1991年開始擴大招收女性專業軍士官,並擴大提拔女性幹部,女性中高階軍官占國軍女性比例14.15%,高於男性的10.68%。軍校正期班女性招生員額也己提升至15%。2004年警政署設定目標,近程(2007)女警比例4%,中程(2009)4.5%,長程逐步調整,不予設限。外交部自1996年取消外領事人員特考女性限制名額,近年來女性錄取人數己超過男性(2008年達到63.33%)。

2.5.5 女性人權
婚姻移民及國籍法
  1990年代之後,台灣男性大量迎娶東南亞及大陸女子,至2008年中,外籍女性配偶已達390,532人(相對於男性17,278人)(內政部戶政司)。婚姻移民在法律制度上,被當作次等公民對待,對大陸配偶更加上諸多限制。2003年,婦女及移民、人權團體組成「移民移住人權修法聯盟」(移盟),促使立法院在2007年通過「入出國及移民法」修正案,增列反歧視條文、 禁止以婚姻媒合作為營業項目或廣告:本次修正條文公布施行屆滿一年,不得再從事跨國(境)婚姻媒合、禁止移民官擴權、行為。2009年修正「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為提升陸配權益打下基礎,但仍有許多改善空間 。
  2000年國籍法修正,將父系血統主義改為父母雙系,與外國人結婚婦女所生子女亦具有我國國籍,未成年子女亦可隨母變更國籍。
性工作除罪化
  1991年制定的「社會秩序維護法」規定罰娼不罰嫖,但對於已擁有執照的公娼訂有落日條款,允許其繼續營業。1997年台北市長陳水扁冒然廢除公娼制度,引發社會底層的公娼們因生活無以為繼,組織自救會「日日春」,進行長期抗爭,也造成性解放團體和反娼婦運人士之間的對抗,在爭論中婦女團體之間形成同情弱勢婦女而不罰娼的共識。2008至2009年的公民會議和政府研究案也都指向「性工作者不應被法律處罰」的結論。但多個婦女和宗教團體仍組成「反性剝削聯盟」,強烈反對性交易。2009年大法官雖認為「罰娼不罰嫖」牴觸憲法的平等原則,宣告社會秩序維護法條文違憲,卻未論及性交易本身是否應罰,留下很大的爭議空間。
女童及少女
  1987年婦運團體聯合宗教及原住民團體發起救援雛妓行動,拯救被賣入妓女戶的原住民少女,結果促成警政署成立「正風專案」,整飭警察風紀,不得介入色情業。各參與團體也合組「婦女救援會」,長期從事雛妓和受害婦女的救援工作。1995年制定「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治條例」,明文規定建立全國性救援專線、通報制度、緊急收容中心和中途學校,並且懲處嫖客及色情業者。數年之內,原住民少女被賣從娼的事件大為減少。1995至2007年間共緊急安置5,550人。
  2008年民法修訂,法院應依受監護人之最佳利益選擇監護人,以保護兒童及少年。
性騷擾防治
  2001年制定之「兩性工作平等法」(2008年更名為「性別工作平等法」)及2004年制定之「性別平等教育法」(草案原名「兩性平等教育法」),分別處理職場及校園之性騷擾防治,以上二法由「兩性」更名為「性別」,進一步維護性傾向、性偏好中的少數。2005年制定「性騷擾防治法」補足性別工作平等法及性別平等教育法之適用場所,使女性在工作、學校之外的公共場所受到性騷擾時亦可得到保障。以上三法合稱為性騷擾三法。
  三法中以處理校園性騷擾事件之性別平等教育法最為落實,各級學校依法成立性別平等委員會處理校園性騷擾案件,並建構性別平等友善校園環境,平均每年受理近百案件。保障公共場所人身安全之性騷擾防治法,其中第二十五條對於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之性騷擾罪,屬刑事犯罪,須經刑事司法審理程序,由於部分司法人員對於性騷擾觸摸罪與強制猥褻構成要件混淆,及認定標準不符合社會期待,造成被害人在司法程序上遭受許多挫折與傷害,間接影響性騷擾防治法之成效。職場性騷擾申訴案件相較校園案件量較少,除制度設計不同外,實務上亦有因整體環境文化對於性騷擾認知不足,導致被害人反遭污名標籤排擠,不利於工作權益之維護,影響該法之落實。此外,三法難免有所重疊,造成執行上的困擾,亦需要加以檢討。整體而言,性騷擾防治在台灣仍然需要從觀念教育做起,強化性別平權、尊重他人。

2.6 女性與教育訓練成果
2.6.1 學校教育
  我國義務教育為6~15歲,女性6~21歲的粗在學率從1999年90.36%增至2008年的102.11%,其中提高最顯著的是18~21歲(專科及大學階段),由1999年之53.17%至2008年之85.81%,增加32.64個百分點。若以性別平等指數觀察是否有性別差異,6~17歲(初等及中等教育)淨在學率GPI(Gender parity index)均超越1.00,2008年18~21歲的粗在學率GPI為1.06,呈現女略高於男,顯示6~21歲女性有充分受教育機會。
從各級教育兩性比率觀察,1999~2008年基礎教育階段女性學生比率變化不大,且兩性比率相近。女性碩、博士比率仍不如男性,但逐年攀升,碩士由33.76%增至41.67%,博士由21.42%增至27.85%,但與男性比較,仍有極大落差。如與OECD(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全球三十個市場經濟國家平均水準相較,2006年資料顯示,高等教育階段不論在理論學術型類(47.16: 54.09)、實用技能型(51.55:54.19)或高級研究型類(26.65: 45.73),我國女學生比率均較低。
  教育部國際文教處辦理公費留學考試,錄取女性人數漸增,自2004年到2008年,男性共計238人,女性205人,2004年男性43人、女性32人,2008年男性51人、女性52人。而2008年留學獎學金錄取女性142人(51.1%),男性136人(48.9%)。同年增設婦女、性別研究相關學門之公費留學生名額。2009 與2010年仍設有「性別與公共政策」1名及「性別科技教育」1名公費生名額。
  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及參加國際研討會申請人女性仍較男性少,但遴選學門、召集人及補助案時,男女表現相當時,以女性優先;2008年專題研究補助核定男性占79.2%、女性20.6%;補助參加國際研討男性占60.02%,女性39.98%;為去除懷孕生產等不利因素,研究評比年限女性可延至七年。

2.6.2 性別區隔
  1999~2008年來我國高等教育各學習領域中 ,女性在「人文藝術」、「教育」、「醫藥衛生及社福」、「服務」科系偏高,男性在「科學」、「工程、製造及營造」領域偏高,性別區隔明顯。十年來由於學校體制改變,高等教育人數攀升,女性修習「科學」人數雖增加(40,619人增至50,122 人)但不如男性(50,663人增至91,931人),且近年有逐漸減少趨勢,因此比率由1999年為44.50%降至2008年為35. 28%,降幅9. 22%。男性修習「服務」領域由30.09%(11,950人)升至40.10%(43,313人),升幅10. 01%。
  性別區隔也顯示在各級學校師資及行政結構,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均以女性占多數,2008年幼稚園女性教師占98.87%,國小68.51%,國中、高中、高職近十年略增約4%,2008年分別為國中67.76%, 高中60.01%,高職51.05%。大專院校女性教師則維持34%。各級學校女性校長比率皆偏低,2008年國中、小女校長約占27%至28%,高中19%,高職11%,而162所大專院校中,僅有14位女性校長。一級行政主管方面,國小與高中的女性一級行政主管約占41%,國中46%,高職33%,大專院校只有20%。

2.6.3 成人教育
  成人教育方面,為縮減早期社會因性別偏差觀念導致男女教育水平差距,及解決新移民識字問題,2006年政府訂定「教育部補助辦理成人基本教育實施原則」,補助成人基本教育班,培養以老年女性居多的失學國民、外籍配偶與大陸配偶聽說讀寫算能力。2008年補助成人教育班(含外籍配偶班)共2326班,共約兩萬五千人參加。十年來,台灣15歲以上女性成人識字率由1999年之92.04%提升至2008年之96.10%(男性為99.45%),提高4.06個百分點;性別平等指數(Gender parity index,GPI)由1999年之0.94提升至2008年之0.97,兩性差異逐年縮小。
  社區學習方面,2005年教育部開始執行「創造偏鄉數位機會推動計畫」,在偏遠鄉鎮設置168個數位機會中心,辦理電腦基礎及數位相關課程;2009年1至8月共計26,114人參與,女性占64.59%。教育部亦輔助各縣市政府辦理社區婦女教育計畫,如「支持多元家庭女性」(含外籍配偶、原住民與偏遠鄉鎮女性)、「自我健康管理」與「社區婦女教育發展」等計畫。2008年開始由中央補助設置27個新移民學習中心,運用數位機會中心與國民電腦,結合社區規劃自主學習活動,推動教育服務到家,讓無法參加現場學習的外籍配偶能獲得學習資源。
  以養成現代公民為教育目的的社區大學,2008年男女參與比例為27:73,開設共計305門婦女/性別相關課程。
  2009年原住民族委員會與教育部共同核定補助15所原住民族部落社區大學,開辦包括婦女教育學程等十門學程;補助十二個縣市政府辦理原住民青少女教育及婦女教育。

2.6.4 法律改革及推動性別平等教育
  1997年教育部成立民間參與為主的「兩性平等教育委員會」,2004年「性別平等教育法」公布施行,並依法設置「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研擬全國性別平等教育相關法規、政策及實施計畫,協調及整合相關資源,協助並補助地方主管機關及學校、社教機構實施與發展性別平等教育。全國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及學校也依法設置「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自2005~2009年教育部依性平法編列性別平等教育經費共計超過新台幣三億元。
  「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後,教育部陸續訂頒十餘種相關法規,如2005年依性平法訂定「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防治準則」、「學生懷孕事件輔導與處理要點」。由於懷孕為女學生輟學重要因素之一,為避免女學生因懷孕而被剝奪受教權,處理要點包括彈性處理懷孕學生學籍、評量、避免歧視、輔導復學等。2008~2009年各級學校處理懷孕事件計445件。
  1998年正式將兩性教育納為國民義務教育九年一貫課程綱要,2006年起納入高中課程總綱,並將性平材料融入相關科目教材。鼓勵大學自行規劃課程及學分。同時推動縣市政府及大專院校性別平等教育自評及訪視。
為推動教師研習與培訓,已將婦女教育及性別議題納入各級教師、校長及教育行政人員在職研習,如依「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防治準則」辦理調查處理專業人員培訓課程;補助地方政府辦理中小學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調查專業人員學分班及性平教育專長學分班,補助地方政府辦理性平教育資源學校、性平教育委員會委員進修及社會宣導活動,鼓勵或補助大學辦理性平教育教師在職進修及開設學分班。
  2008年教育部設立「性別平等教育課程與教學輔導諮詢小組」,遴選中央課程與教學輔導諮詢教師團隊協助各縣市政府的國民教育輔導團下設「性別平等教育輔導團」,透過增能講座、讀書會、工作坊等,建立中央到地方連結。輔導團並辦理召集人及輔導教師培訓研習、地區策略聯盟等活動。目前各地成效不一,唯有賴學校校長支持,否則參與教師仍有學校壓力及教學負擔。
  在充實教材方面,教育部於2005年編撰幼稚園性別平等教育教材、各障別之性別平等教育教師參考教材、中等學校性別平等教育教材與範例發展、性別平等教育影片導覽手冊等。2007-2008年開發、編印「性別與民俗」、「認識同志」資源手冊、國民義務教育(國小版、國中版)性別平等教育相關之課程與教材專書及性別與醫學教育相關教材。2009年印製「無性別偏見的校園空間手冊」。
  為破除男「理工」、女「人文」學習及職涯選擇的區隔,2006年起教育部辦理高中校園宣導、座談。國科會2008年組織科學家至北、中、南區高中演講,提升女生對理工科或生命科學的興趣,並辦理以高中女生為對象的「全球女性科學家會議」。青輔會2009年辦理大專女學生領導力培訓營。
性別平等教育議題也併納入特殊教育議題,並委託大學特教中心辦理共計8場次,510人次參與。2007年教育部也針對原住民族辦理性別教育焦點座談,建立原住民族性別教育師資人才庫,編輯13族群原住民族性別教育教材。

2.6.5 婦女及性別研究
  1985年亞洲協會資助成立台灣第一個「婦女研究室」,借用台大人口研究中心場地,後來更名為「台大婦女研究室」,推動婦女議題的研究、發展教學課程、收集及整理婦女相關的資料、出版與婦女有關之研究成果,1985年創《婦女研究通訊》(2003年改名《婦研縱橫》),1990年開始出版亞洲第一份性別研究學刊《婦女與兩性學刊》(2002年轉型為《女學學誌》),1997年成立了全國第一個「婦女與性別研究學程」;1999年「台灣大學人口研究中心」正式更名為「台灣大學人口與性別研究中心」,婦女研究室也更名為「婦女與性別研究組」。清華大學、中央大學、台大城鄉所、世新大學、高雄醫學大學、成功大學等也設立婦女/性別研究室。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於1993年創刊《近代中國婦女史研究》。2000年高雄師範大學成立性別教育研究所,為亞洲第一個結合教育與性別研究之研究所,2001年高雄醫學大學成立性別研究所,同年樹德科技大學成立人類性學研究所,2003年世新大學成立性別研究所。婦女新知基金會於1990年成立「女性學研究中心」,1993年轉型為「女性學學會」。
  自1980年代起、婦女研究室、婦權基金會及教育部等先後開辦婦女議題/性別平等研究論文獎助,國科會亦補助婦女/性別研究及跨領域整合性研究。

2.7 女性與媒體
2.7.1 媒體政策
  行政院婦權會自2002年設立「教育媒體及文化小組」,2004年「婦女政策綱領」揭示教育大眾識讀媒體,消除族群、性別的歧視為工作重點。
  2002年教育部公佈媒體素養教育政策白皮書,2009年納入國小到國中九年一貫課程教育內容,並規劃「性別與媒體識讀」教育資源手冊。
  2003年以來政府單位如新聞局、教育部每年補助以女性導演及女性議題為主的女性影展及巡迴座談,製作「兩性平權」影片、廣播節目、出版《性別平等教育季刊》等。
  2004年國科會完成專題研究,建立「女性與媒體」指標;2007年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公布「促進多元文化政策綱領」及「保障弱勢權益政策綱領」,並訂定操作手冊;2009年新聞局發表「兩性平等宣言」關心媒體產出內容是否有助於消除文化中的性別差異歧視,指出目前婦女團體所關注的媒體內容刻板化、物化女性及有葷腥暗示言行,或過度消費受害人隱私與情感問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新聞局及縣市政府皆辦理媒體從業人員相關訓練;為鼓勵創造性別平等文化,2009年教育部也委託民間團體辦理年度性別平等媒體作品評選。

2.7.2 媒體工作者的性別比
  2002年的學者研究調查分析各類新聞媒體從業員,發現僅新聞部的女性工作者比例為40.62%,其它超過五成皆為男性。在職級方面,男性長官比例(30.3%)也高於女性長官(14.5%)。但長期以來接受新聞或傳播教育的女性卻多於男性(約3:1~2:1)。根據2009年電視廣播產業員工職業結構分析,男性工作類型多為專業、技術,女性以專業、事務工作為主。由新聞局補助或監督之傳播事業財團法人及公(工)協會機構,除宗教團體外,2009年一半以上機構董監事的女性不及30%,其中以新聞、出版、電影類為最,顯示女性在傳播事業權力結構中仍占少數。
  由於我國政府職業統計分析中,未以個別媒體產業為類別,無法評估女性在媒體工作狀況及分析女性的媒體接近參與權,未來應在媒體類型和分析項目上建立更完整的統計資料。

2.7.3 數位包容
  兩性接近使用數位資訊方面,男性電腦使用率為72.8%,女性69.2%;男性網路使用率為67.7%,女性63.5%,中高齡婦女不會使用數位資訊的比例較中高齡男性高,尋求學習意願也較中高齡男性高。每日使用網路時間,女性平均較男性少26分鐘,男性使用以線上休閒、提供知識與經驗解答為主,女性以網路購物及瀏覽部落格為主,網路發言也以男性意見為主。
  從2005年開始,台灣微軟公司推動數位鳳凰計畫,以各地社區為據點,幫助媽媽們學習電腦與網路,提供改善生活與經濟的基本機會,2007年與行政院經建會合作「縮減婦女數位落差試辦計畫」,以非都會區婦女優先,提供24小時基本電腦使用相關訓練,2007年約1萬名婦女免費訓練,2008年提供近1.6萬人。2009年數位鳳凰計畫與勞委會創業鳳凰計畫結合,共同提升婦女的電腦資訊能力,協助婦女就業與創業,服務對象包括女子監獄中的受刑人。

2.7.4 媒體自律、管理與大眾監督
  自1999年廢止「出版法」後,政府為避免干預言論自由,2006年新聞局編纂「各國傳播媒體自律規範」,內含「族群尊重」一章,發送傳媒參考。同年「中華民國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商業同業公會」成立,制定「新聞自律執行綱要」,並就「性別與弱勢族群相關新聞處理」明定規則。2004年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法」制定出版品及錄影節目帶分級辦法,由業者自律,自行分級。
  兒少法也規定網際網路、電腦軟體及出版品等無相關專法規範之媒體應予分級,主管機關依法訂定分級辦法。2009年台灣限制級網站自我標示比率約達87%,但「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相關罰則僅處罰供應者,對應出版商或網路商無法加以處罰,目前正進行修法中,以落實分級之相關規定。
有線電視則依「有線廣播電視法」節目內容若有妨害兒童或少年身心健康、妨害風化或善良秩序者,由地方政府核處。
  新聞報導性侵害案件應保護被害人之處理原則雖有多項辦法規範,部分媒體仍以色情暴力方式處理,引起民間婦女團體抗議。2009年底內政部針對色情暴力內容將新聞紙管理規範納入「兒童及少年福利法」修法中,但在保護兒少的法律條文敘述與人民知的權利之間還未能取得平衡。
針對跨國買賣婚姻議題,則特別宣導跨國婚姻媒合不得廣告,持續監測,並依入出國及移民法裁處。

2.8 女性與環境
  根據環保署2006年的統計,環保義工共126, 831人,其中男性51,027人,占40.2%,女性75,804人,占59.8%,女性人數為男性之1.5倍。
男女環保義工人數皆呈逐年遞增趨勢,但女性增幅大於男性,且年齡層愈大,參與義工人數愈多。此外,在環保署的調查中,男性對於生活周遭環境問題認為嚴重的比率雖高於女性,在落實環保行為及參與環保志義工方面卻略遜於女性。
  民間團體主婦聯盟積極推動垃圾分類、資源回收,並出席環保署有關廢棄物回收的會議,促使垃圾減量。
在2009年的八八水災中,國軍救難人員以男性為多,從事直接服務的社工則以女性占多數,在災後重建,發展社區產業和合作社的過程中,在地婦女也展現強韌的生命力。

3 政府性別平等建制

3.1 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

  由民間婦女團體推動、民間代表過半、透過國家機制「由上而下」主導政府決策的婦權會於1996年首先成立於台北市,1997年在行政院設立,1998年內政部成立「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婦權基金會)做為其幕僚單位,開啟民間與政府對話的窗口,成為婦女資源與資訊交流中心。2002年起,各地政府陸續成立婦權會,至今所有縣市級以上政府皆有設立婦權會。(台北市於2002年更名為女性權益促進委員會,簡稱女委會。)

  婦權會凝聚了政府與民間不同專業,發揮政策規劃、諮詢、督導及資源整合的功能,有效推動婦女權益工作,追蹤列管相關部會執行委員會決議事項。行政院婦權會成立以來,最顯著的功效是全面推動「性別主流化」,及促建高層級的性別政策國家機制。
  性別主流化是1995年聯合國第四屆國際婦女會議北京論壇的重要決議,但因台灣非聯合國會員國,對政府不具有強制力,而由行政院婦權會及婦權基金會主導。2002年,全國婦女團體聯合會等婦女團體也利用中央政府組織再造契機,催生政府體制內的性別平等機制。2010年1月立法院通過新的「行政院組織法」,在行政院下增設性別平等處,並維持婦權會。性別主流化、性平機制以及婦運團體自1990年代以來大力推動的性別比例代表制在台灣婦運界經常被籠統混稱為性別主流化。
  2003年以來行政院婦權會推動的性別平等創制包括:
(1) 各部會設置性別聯絡人。
(2) 落實性別比例原則,所有部會所屬的委員會應達到「任一性別比例不得少於三分之一」原則。
(3) 執行「性別主流化實施計畫」,分為培訓、試辦及推廣三階段。
(4) 成立性別平等專案小組,所有部會「性別平等專案小組」,由民間婦女團體和專家學者參與各部會性別     決策。並組成跨部會「性別主流化支援小組」,工作重點包括性別統計、性別預算、性別分析、性別     影響評估、性別意識培力、各部會性別平等專案小組運作等。
     由於行政院婦權會委員在以上任務中扮演關鍵角色,是否獲得行政首長重視、與行政官員之間能否彼     此信任、本身是否具有足夠的代表性和專業知識、是否願意無私投入,以及民間團體之間對於重要議     題是否已建立相當共識,都影響執行的成效。否則,委員們以民間人士身份指揮行政體系,固然在短     期內可能因人設事,有所建樹,卻有違責任政治,長期以來形成委員們有權無責的反民主現象。另一     方面,婦權會無人監督、不必究責,多數縣市婦權會受到婦運團體批評為「形同虛設」。

3.2 性別平等政策與立法
  在臺灣各政黨及民間婦女團體對國家的大部分婦女政策有相當的共識,與聯合國歷屆世界婦女大會的宣言亦相契合。近十餘年來婦女權益的立法及政策皆為朝野婦女團體與政府共同努力的成果,如:
 1985-2002年民法親屬編歷經五次修正,在夫妻財產、姓氏、子女姓氏、住所、子女監護權方面皆達     男女平等。
 1995年8月制定「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
 1996年取消外交領事人員特考對女性錄取名額的限制;
 1996年9月修正民法親屬編第1089條,父母平等行使親權;
 1997年1月制定「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 1998年6月制定「家庭暴力防治法」;
 1999年4月修正刑法第十六章「妨害風化罪」為「妨害性自主罪」、增列第十六章之一「妨害風化       罪」、修正第二十六章(妨害自由罪)、第二十八章(妨害秘密罪)及總則,納入兩性平等觀念、性     侵害加害人強制治療,施以保安處分,賦予法源依據等。
 2000年5月制定「特殊境遇婦女家庭扶助條例」。
 2001年12月制定「兩性工作平等法」,並於2002年婦女節施行。
 2004年6月制定「性別平等教育法」。
 2005年制定「性騷擾防治法」。
 2008年修正「兒童及少年福利法」、「性別工作平等法」,已關注到立法維護的是弱勢性別的權益,     而不單是婦女的權益,這是在性別平等觀念的提升與進步。
 2009年1月制定「人口販運防治法」。
 2009年修正「特殊境遇婦女家庭扶助條例」為「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
  相應於以上各法,內政部成立「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委員會」,並輔導各縣市政府設置「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性騷擾防治委員會」,防治性暴力及性騷擾,以維護婦女人身安全與尊嚴。教育部成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規劃推動各級學校的兩性平等教育及防治性別歧視工作。勞委會成立「性別工作平等會」,各地方主管機關設置「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
  政府中女性權益促進組織的建置時間點,皆在1995年第四屆世界婦女大會北京宣言之後,顯示長期為台灣民間婦運團體所極力爭取的婦女權益主張,藉著聯合國的加持獲得政府的接納,從此由離經叛道正當化成為符合世界潮流的主流觀念。我國雖非聯合國會員國,政府亦不再遲疑設置機構,訂定政策、法規,並經由教育宣導全面推動。

4 未來挑戰

4.1 建立共同願景

  整體而言,台灣數十年來在經濟、教育和國民健康方面均有長足進展,女性的勞動力參與率、就業率、教育程度、平均餘命和決策參與人數都顯著提升,經由婦女團體努力推動、政府積極回應和國際組織影響,性別平等的法律和政策也大致整備,並且從形式平等逐漸朝向實質平等的方向發展,開始顧及不同社會屬性女性的多元差異需求。

  然而法律與制度仍需要與之相融的文化和價值觀,方能生根結果成為眾生的日常生活,性別平等更是人類歷史上價值和觀念的重大轉變,而非某一種專業技能。文化深耕需要決心、耐性和創意,非全員調訓或表格填寫可一蹴而成,建立制度也需要考慮社會資源分配的公平性、成本效益和可行性。若僅求速效,著重於眼前法律的制定、機關/構的增設、性別專家的生產和重複開課,卻缺乏平等、尊重的核心價值和女性主義的實務演練,將無法真正撼動數千年父權體制所建構的宰制與附庸的主從關係和金字塔型的權力結構,性別主流化可能終究落入被主流同化的境地,新增加的機關/構和職位、頭銜,徒然成為新的權位角逐場域,徒然增加新的公文流量。

  平等和人權成為日常生活的空氣和水需要經過價值轉換,這是一個備受考驗的艱鉅過程,必須建立在社會共識的基礎上,因此除了倡議團體之外,國家領導階層的決心和領導力也十分重要。領導者的遠見,透過行政體系的有效規劃、執行、追蹤評估和改善,讓人民和執行政策的基層公務員都感受到自己真正在參與打造一個更公平、合理、安全、和樂的社會,願意全心投入,政策才可能落實。

4.2 有待開發的新議題

4.2.1 提升健康取代治療疾病
 全民健保以提升國民健康取代治療疾病為導向,設定一定比例經費用於提升健康的生活方式。
4.2.2 友善女性的醫療照護
 視女性為完整的人,發展友善女性之整合性門診,不因生育期結束而以輕忽的醫療態度對待女性的乳房與生殖器官。
 重新探討懷孕、生產的醫學主流論述,重視女性的身體經驗,避免過度醫療化。
 提供老年女性必要的營養補充,積極促進女性的運動習慣,由小開始。
 注意好發於女性的疾病。
 注意女性精神疾病的預防、治療與社會教育。
 實施AIDS相關的防治宣導教育,教導正確的疾病、預防、治療及去污名化。

4.2.3 更為普及式的公共照顧及托育服務
 積極推動公共照顧服務,包括居家式、社區式、機構式長期照顧服務,提升照顧品質,保障老人及身心障礙者之生活安全。
 整合幼教,普及學前教育。
 協助民間以更有彈性的方式在社區鄰里內提供社區照顧與公共服務(預算、法令整合、社區公共空間利用)。
4.2.4 家庭照顧者支持性服務
 開創家庭照顧者「共同照顧」,發展結合工作的照顧模式,增加照顧者訓練及諮商輔導經費。
 增加照顧者喘息服務及減少喘息服務使用限制(如戶籍限制),特別照顧老年照顧者。
 確保照顧工作者的勞動條件與社會安全保障。
 保障外籍看護工的基本人權。
4.2.5 男性角色調整
 設計工作與家庭平衡的社會制度,減輕應酬文化的強迫性。
 鼓勵男性從事非傳統性別工作。
 肯定照顧價值,鼓勵男性參與家庭照顧、分擔家務。
 體認男性霸權思維的傷害,改善男性身心健康,減少暴力傾向。
4.2.6 女性與貧窮
 積極支持女性創業及發展社區合作型經濟。
 提供中、老年婦女有薪工作的機會。
 針對老年低收入戶婦女提供妥善的營養及生活照顧服務。
4.2.7 針對中、老年婦女需求規劃終身教育及職涯輔導與訓練
 積極提升婦女文字表達、數位資源近用、財務管理、子女教育、社會事務參與及決策等重要生活面向之終身學習。
 鼓勵婦女發展興趣及開創職業生涯,並提供相關職業技能訓練或就業輔導。
4.2.8 老年婦女社會參與
 保障老年婦女社會參與的便利性(如交通補助、無障礙公共建物與交通街道設施、友善社區、活動設計、超市與菜市場環境安全升級)。
 增加公共運動、休閒空間與設施設備。
 培訓協助老人社會參與的專業人力與志工(如文藝體育活動參與、協助老人本身發揮潛能從事服務)。
 設定一定比例的經費,運用於提升老年婦女社會參與的相關工作。
4.2.9 整合社會弱勢者保護網絡
 積極推動保護業務(瞭解受虐者實際情況、增加保護專業人力、推動社區防暴網絡)。
 提供家庭式安置場所,協助受虐者有避難或定居的選擇。
 提供受虐者必要的經濟及生活照顧協助。
 從學校教育開始,倡導尊重差異的多元文化,以和平方式處理衝突。
4.2.10 追踪政策執行
 全面追踪性別相關法律與政策的執行及成效,檢討修正,使之更符合性別平等及社會正義。


總主筆 顧燕翎
主 筆 楊培珊
    范 情
    梁雙蓮
    薄慶容
    張秀鴛
    林佳緣
    賴采兒
    王鴻英  

2009-12-27

誰在養成笨蛋?回應王建瑄的笨蛋說

顧燕翎 聯合報民意論壇 2009/12/26

  監察院長王建瑄說:公務員裡有一大堆笨蛋,只會講問題不能解決問題,就是笨蛋;有很多問題能解決就是幹才,不能解決問題就下台。

  像很多其他行業一樣,公務員裡面的確不是沒有笨蛋,但也不是沒有幹才。以目前公務員考選之嚴格,應當是人才多於笨蛋,但以結果論,為什麼有那麼多令人沮喪的問題無法解決,而且越滾越多?難道是人才進入公務體系之後變成笨蛋了嗎?或者說人才並沒有或還沒有變成笨蛋,但必須扮成笨蛋的樣子,為了存活。但扮演久了,也不知不覺變成笨蛋了?

  把人才變成笨蛋的催化劑不只一種,以我的公務經驗,監察院絶對是其中之一。當我滿懷熱情初入公務體系時,就有資深幹練的公務員提醒我:監察院可是不罰不做事,只罰做錯事,以致養成大家不做不錯、小做小錯、大做大錯的不敢做事的心理。後來真的身歴其境,感慨萬千。

  當我擔任部門主管時,很注意開源節流,創造了前所未有的歲入,於是拿一小部分來整修年久失修的學員宿舍。通常的作法是要換天花板或地板就整層樓都換,不管有壞沒壞。不幸同仁受了我的影響,精打細算,決定局部修繕,節省公帑,也可因此用同樣的經費做較大面積的修理。

  我們正慶幸宿舍煥然一新,可以因此增加公庫收入時,卻遭到了監察院的糾舉。因為如果整層樓換新,很容易丈量面積,也容易核對,偏偏我們局部修理,雖然省錢,卻因需要每一小片都丈量,很難非常精確,而不管金額大小,監察院都要求同樣的準確度。所以若更新一千坪可以容許十坪的誤差,一百坪就只容許一坪誤差,結果是我們單位的同仁和監察院花了好幾個月反覆丈量和計算那總共一兩百坪的天花板和走廊修繕工程,公文更不知往返多少回,花在調查上的人事費用早已超過了工程費用,士氣打擊更不在話下。當時我就想,雙方的公務員都很認真,監察院的調查人員更是鐵面無私,一絲不苟,為什麼不去查些真正有弊端的大案子呢?是否監察院的績效和考核制度出了問題?

  寄語王院長,請檢討監察院的查弊績效,積極防弊除弊而非僅紙上作業,同時也請在揭弊之外思考如何鼓勵、獎賞勇於任事、努力創新的人才,將公務體系變成人才養成所,而非不斷製造挫折的笨蛋孵育場。

2009-12-17

委員會治國:專業參與?卸責工具?

廖元豪 台灣法律網

當前台灣的公部門,有個奇怪的現象:任何有爭議的事情,妳很難找到一個官員清清楚楚地說:「這件事我決定!」更不容易聽到那個人說:「我負責,我說了算!」

我們通常稱這種說詞叫「卸責」。然而,也沒有一個官員會傻到明目張膽地說「不敢負責」。因此近年來,各政府機關已經發展出許多典型「不用負責」的決策模式。其中最流行的,就是委員會。

現在政府機關「委員會」之多,簡直到了「委員會治國」的地步。主管機關經常邀請機關外的專家學者,就各種事務組成委員會,最後決定都由委員會決議行之。筆者不才,也受邀擔任了好幾個機關的「委員」。其中有些委員會有法定地位,作成的決議對機關有拘束力(如:公投審議委員會);有些則屬諮詢性質(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節目廣告諮詢委員會)。

委員會到底是真的廣諮眾意,還是假專業之名行推託之實?

回憶一下,2005年行政院新聞局惹起軒然大波的衛星電視「撤照」(其實是「拒絕換照」)事件,面對輿論「濫權」的批評,口口聲聲說「這是委員會的決議」「我們尊重專業」。但嗣後另一案件,新聞局錯解法條,以外資為由裁罰電視台一百萬元。媒體詢問:「為何不召開委員會?」新聞局長說:「此事件很清楚,不用召開法規會。」

可見,主管機關有堅定立場時,這種不具法定地位的委員會,根本無法改變、阻擋既有立場,但卻能發揮「掩飾責任」的效果:既然並非法定程序,要不要召開委員會,僅在主管機關一念之間。

進一步問題是:誰來擔任委員?台灣社會如此多元,機關外的專家學者、民間團體意見想法五花八門,為什麼政府機關找了甲乙丙丁,卻不找子丑寅卯?這裡頭的學問當然很大。

如果主管機關真的禮賢下士,想要聽聽各方不同聲音,那必然會找些「異議者」或「反對派」進來。然而,另一種常見的情況是:主管機關盡找一票與自己「關係良好」的人進來背書。所謂的「關係良好」,上焉者是理念相符,方向一致;等而下之者是共同分贓,每個委員都接了這個機關一大堆標案或研究計畫。

更結構性的問題是:機關外的委員,幾乎都另有正職。不是在大學任教,拼「頂尖大學」;就是在民間團體,為公益奮鬥。人人在自己的本業上日理萬機、焚膏繼晷。每次出席不過領個二千元的出席費算是貢獻社會。他們有多少精力與時間來研究思索這些重大政策?

尤其主管機關經常一週前,甚至二、三天前才把大疊大疊的資料送給專業委員。這些「打零工」的委員,要如何在短短時間內消化並提出建議?譬如:像「蘇花高環評」這麼重大的案件,這麼複雜的問題,請問一個教授(即便她是工程、環保,或生態的學者)要花多少時間、多少力氣去準備,才能提出有意義的建議?

最理想的情況下,受邀的專家會不計代價,擱下自己手頭的「正事」,無怨無悔地研究這份「外務」。不過坦白說,期待每個委員在每個案子都這麼公忠體國、犧牲奉獻,恐怕太過樂觀。在多數的情況下,比較可能的狀況是,專家們只能大致瞄一下資料,看看主管機關「草擬」的建議是否太過離譜。只要大致看得過去,專家們就會尊重主管機關的擬議—畢竟,臨時插手的外人,憑什麼推翻幕僚與執行人員辛苦準備半天的東西?加上許多專家與機關首長都關係良好,頗有交情,連唱反調都不好意思。結果其實就是「背書」!

除了「背書」外,還有另一種情況:主管機關的確對相關爭議,尚無定見。外界的專家學者「委員」們,在此時的確有實質的決策地位。主管機關幾乎完全接受專家們的表決結果。

然而,這種決策方式看來禮賢下士,「民主」之至,其實卻大大有違責任政治。除非是百分之百的專業技術問題(這種情形極少),要不然任何公部門決定都一定有含有選擇、裁量,或判斷。「專業」或許可以告訴我們進口美國牛肉,得到狂牛症的風險機率,甚至可能幫助我們分析成本效益。但台灣到底要不要承受這種(或許極小的)風險,願不願意付出如此的成本,仍然是個政治問題。政務官捨政治判斷不為,卻單純依據不負政治責任之專家群「投票結果」來決定,豈不荒謬?重大的公共政策應該是有意識的「抉擇」,不能只是一堆多元意見專家,隨機組合之結果!

決策結果令民眾不滿,官員固然可以拿「委員會決議」當擋箭牌,但這真的可以了事?此種規避政治抉擇,躲避政治責任的決策模式,難道不是粗糙決策之由來?偶爾參與又不領酬勞的外界委員,當然不用負責;政治首長則說政策源自委員會的專業判斷;立法院、輿論,法院要追究,都不知道要找誰!「委員會治國」居然造成民主政治下的官員們,從決策的一開始就不想負責!

「委員會治國」已經是尾大不掉的現象,短期內似乎也很難全盤刪除。要取「委員會」之善而避其害,或許最根本也最簡單的方法,就是認清委員會的真相:除少數具有法定地位的委員會外,委員會不管找了多少專家,性質上都只能提供「建議」、「諮詢」,最後無論是否採納委員會意見,都由主管機關「決策」並「負責」!

部長大人在面對立委質詢、在法院答辯,乃至對媒體說明時,都不能再拿「專家委員會」當藉口,而要提出實質的理由,勇敢地為自己辯護。進口美國牛肉?「我說了算!」否決蘇花高?「我裁示的!」這種敢承擔、能負責的官員,才可能引導台灣穿過重重危機,走出新的局面!

2009-12-08

足下

顧燕翎 2009/12/08聯合副刊

  小時候喜歡聽外婆說陳年往事。坐在她膝下,思緖隨著她的聲音回到二十世紀初,那舖著青石板、門口流水潺潺的江南小城。其中難忘的一段是外婆的纒足史。

  說史實在太誇張,因為外婆只纒了一天,卻深刻左右了我對纒足的態度,遠遠在國族主義、女性主義的教導之前。

  像許多同時代的女性,外婆在五、六歲的時候就被用糖果哄著纒上她的雙腳,一層又一層裹腳布彎折了她的腳趾,縳住了她的腳背,她哭喊、反抗,無法逃離。忍受了一夜疼痛,第二天一早,她找到一把剪刀,剪掉了裹腳布,並在疼愛她的姨母那尋到庇蔭,逃脫了纒足的宿命。若非當時天足的論述已起,儘管姨母保護,五歲的小女孩恐怕仍會再被送進纒足的牢籠吧。不論如何,那時江南的審美標準仍崇尚纖巧細緻,階級意識也不允許中上人家的女孩擁有一雙大腳丫,因此她仍得穿緊密的鞋襪,避免雙足長得粗大。

  我天生大手大腳,手指長,腳趾也長,而且第二個腳趾頭特別突出,老愛頂破襪子,伸出頭來。被迫踡曲在鞋內,十分不適。因此若是有機會,我總愛穿涼鞋,解放我那快要變形的腳趾。好在我的工作有很長的暑假,所以漫長濕熱的夏天我經常短褲涼鞋行走校園,輕鬆自在。只是上課期間從未像男同事般穿著短褲進教室,現在回想不無遺憾。

  離開校園,進入政府工作,我的服裝規距了許多,收起了短褲,開始添置套裝,只是仍忍不住常常穿上涼鞋或綁鞋帶的便鞋,方便快速行走。對於這件事,我思考過許久,若雙手可以自然裸露,不形成禮儀問題,為什麼腳不可以?我找不到說服自己不得露足的理由──除了纒足的餘緒。纒足時代,女人的腳是性感的象徵,也是最不能露的身體部分。那麼當我們不再纒足,性感帶也轉移了陣地,雙足不也可以同時得到實質和精神的解放嗎?

  我雖然說服了自己,卻沒機會說服週遭的人,1999年我在公務人員訓練中心首創女性領導班,班上聚集了市府的精英女性,大家猩猩相惜,情同姐妹。不過顯然我的足服不符合她們的時尚和禮儀標準,雙方對於女性應以何種姿態躋身男權世界也有不同的視野,全班竟然集資送了我一雙黑色包頭的半高跟鞋,她們不僅設法取得了我的腳樣,還偷偷試穿了我的鞋,保證新鞋一定合腳舒適.雖然有一點跟,但很粗,很好走路。

  後來我轉到社會局工作,辦公室搬到了市政府,更接近權力核心,關心我的穿著的人就更多了,只是想要改革的業務太多,占據了我所有的心神,無暇用心於衣飾,不過大部分時間我都規規矩矩地穿上那雙盛滿情意的半高跟鞋。有一次偶爾換上涼鞋,走到電梯口,不巧碰到一位局處首長,男性、資深,他大概從不准屬下穿涼鞋,打完招呼後,竟直直盯著我的雙腳。我繼續保持著或許優雅的微笑,心裡盤算著,還要多久才能改變他的腦袋呢?十年,還是半世紀?

  就在各懷鬼胎中,我們踏進了同一部電梯。


後記:任滿之後,我便衣涼鞋回到江海,那位男同事衣裝畢挺留在魚缸內力爭上游,做到全國教育的主管。

2009-11-19

流蘇 • 歲月

顧裕光 2009/11/17聯合副刊


和大姊燕翎《 三十歲的老太太

  我的童年是很快樂的, 根本不知道我們的物質生活是多麼困乏。打開外婆的針線盒, 光是那些五顏六色的鈕扣就讓我開心, 彷彿滿手捧著的是無價的珠寶。我記不真確了, 好像婆婆有一小片織物, 綴滿了盤花的珍珠米, 大概是逃難前從某ㄧ件有紀念性的服飾上匆匆剪下來的。

   1937年, 婆婆帶著媽媽逃日本人的難。外公那時在電信局工作, 已隨中央政府遷往四川, 囑咐婆婆跟上。鄰居樊家央求婆婆讓他們ㄧ路同行。樊先生是個老式書生, 不知該如何應付動盪的局勢。 ㄧ生崇拜女英雄秋瑾, 婆婆當然不能拒絕。於是一個年僅三十、「解放腳」的家庭主婦, 帶著她十二歲的女兒、樊家夫婦、和他們七八個孩子, 由南京出發前往重慶。

   媽媽記得, 婆婆要求樊老先生教她古文, 還拖著媽媽和與她同齡的樊家老七陪讀。這樣充滿書香的逃難, 在今天是無法想像的。

   1949年, 大陸動盪, 在空軍任職的父親要隨政府到台灣。大姊還不到一歲, 媽媽央求婆婆跟她到台灣, 幫助她設立她的小家庭。那時的想法是: 對日抗戰一共八年, 現在國共內戰, 都是自己人, 大概兩三年就會過去了。誰也想不到這樣的別離是婆婆和外公的永別。

   在岡山二高自力村的生活是艱苦的。媽媽那時在空軍子弟小學任教, 有了父母的雙薪, 我們的生活比鄰居好了許多, 但是照顧孩子和一日三餐的責任, 落在婆婆的肩上。

   住在竹肋黃泥搭的棚屋裡, 沒有自來水, 沒有「衛生設備」, 沒有她的伴侶。婆婆有的、是四個蘿蔔頭, 幾本線裝書, 和她對生命與知識的熱切嚮往。

   我不記得婆婆的流蘇或藍紗的蝴蝶貼片。我記得婆婆在家事之餘, 喜歡翻弄她的詩詞簿子, 偶爾試著創作。大概我十歲吧, 婆婆吟了一首詩, 這是我一生中唯一的見證詩的創作。婆婆吟道:

   一團火輪下西山
   點點星光雲裡埋
   明月黯然憐遊子
   清風為我掃濁懷

   那點點星光, 與那密密盤花的珍珠米, 閃閃爍爍的道出婆婆的心事。一個年輕浪漫、悠遊的生命, 滿心情願的讓給她的孫輩。

   婆婆在六十歲歸依基督。在她九十二歲中風初期, 尚能勉強言語。她說: 順服上帝太難了。

  七八十年前, 在那青春歡樂的年華, 一個漂亮的少女, 穿着鑲了珍珠米、流蘇、藍紗蝴蝶貼片的華麗衣飾, 足登三吋高跟鞋盪秋千。盪着, 盪着, 一點也不知道前面的歲月。

2009-10-31

女書傳人鄭至慧

范情 顧燕翎 2009/10/31聯合副刊

一九八0年代婦運中的鄭至慧
  
  隨著七0年代留美潮負笈美國,至慧在新英格蘭地區待了六年,主修比較文學,廣泛涉獵音樂、藝術,也被當時正綻放的女性主義電到。她熱愛文字,渴望回到中文的寫作環境,七八年與唸數學的張海潮結婚後,一起回到台北,先後成為張任飛旗下《綜合月刋》及《婦女雜誌》的主編。《綜合月刋》很受知識份子重視,除了時論評析,也刊登報導文學,主編至慧更關懷弱勢,當時就報導了雛妓、亞美混血兒、城市中的貧民窟等社會邊緣人的議題。

  至慧是台灣婦女運動界重要的領導人,可是她從來不爭台前風采,雲淡風輕;台下卻頭腦清析,常常一語中的。八0年代初期,朋友們聚會探討婦女議題,常以至慧家為據點,婦女新知雜誌決定成立的歷史性聚會也在她基隆路三段的家中。婦女新知雜誌結合社會運動與出版,引入西方女性主義思想,直接衝撞父權體制,解構宰制與附庸的權力關係。當時婦女新知深受激進女性主義影響,嘗試集體決策,去除個人色彩,例如《鳳凰群像》和《拒絕做第二性的女人》都是集體合作,以編輯小組的名義出版。

  一九八五年鄭至慧與顧燕翎一起到菲律賓達沃參加亞洲婦女會議,那是亞洲各國婦女運動團體經驗交流和合作的開端。達沃是菲律賓南方大省民達那峨的主要城市,當時民達那峨為叛軍盤踞,會後一位曾在台灣工作多年的美國修女聽說有來自台灣的人,便自動來訪,問要不要去看她的教會,那也是叛軍占領的地方,兩人就跟去了。雖是白天,街道上空蕩蕩,所有的門窗都緊閉著,似乎後面就是監視的眼睛或槍桿,修女說如果不跟著她的話,也許就沒命了。鄭至慧一直有這種闖蕩異域無畏的勇氣。

《女書──世界唯一的女性文字》

  一九九0年顧燕翎邀至慧一同去河南鄭州參加第一屆中國婦女研究學術研討會。中南民族學院副教授宮哲兵會後來找顧燕翎和至慧,他在尋找瑤族傳說中的聖地千家峒時,無意間在湖南江永山區發現只有女人之間才使用的特殊文字,當地稱為女書,以有別於男字。他的發現在大陸沒有引起太大注意,四處尋找出版機會,乏人問津,甚至婦女研究者也認為使用女書的都是未受教育的鄉下老婦,作品毫無文學價值。顧、鄭兩人卻發現了婦女文化的瑰寶!這是完全沒有受到男性文化污染的素樸、原始的女人心聲。會後,大家整裝歸去,至慧一人改變行程,跟宮哲兵到武漢,仔細檢視女書原始資料,帶回台灣由婦女新知出版。書中女書和男字翻譯並列,並有女書字編,引發了全球婦女研究者對女書的關注,而有後續的研究與出版品。

  至慧親自到江永去學習女書文字,探訪碩果僅存的女書傳人,追查文字起源。一九九0年代初期,湖南山區尚屬管制區,從來沒有外人進去過,需要經過特別的申請,打通重重關節。一個單身女人,揹著背包,坐簡陋的長途客運車,輾轉到遙遠的山區,克服種種困難,只為了尋訪那即將失傳的女性文化。她說,曾經為了減少下車找廁所的問題而整天不喝水。也曾經於傍晚到了一個地圖上找不到的小鎮,在車站旁的小旅店落腳,全世界沒有一個人知道她在哪裡。她身上常帶著香煙,為了和客運司機搏感情,她上車時總會先敬煙。有一次,她說:“來根煙。”司機正在抽煙,沒有接受,她神來一筆地說:“留根煙。”司機接了插在耳後,也接受了她的情誼。

  女書是一種菱形的音節文字,與方塊象形的漢字屬於截然不同的文字系統,因為無法排版,至慧訓練了一群志工,動手抄寫,然後以照相方式印刷。朋友們雖然興緻勃勃,終究缺乏練習,寫出來的女書在她這種行家看來大約是慘不忍睹,她只好自己重寫。

女書店與女性文化地標

  女書店的介紹中有六個字:“女有、女治、女享”。維吉尼亞吳爾夫說過,女人渴望擁有“自己的屋子”,發表自己的聲音和想法。如果依賴大書局,得處處受制於人,所以要自己擁有,自己經營,女人共享,希望讓女人像回家一樣,感到輕鬆、愉悅、豐富。為了生存必須要懂得經營管理,雖然困難重重,但還是得往前邁進。女書店的構思和決定成立都是在至慧家進行的。至慧去世前最惦記的也是她正在編寫的新書《好事記》。

  女書店的諸多文化創意起始於至慧,在眾人腦力激盪下完成。例如范情曾參與寫作的《女人屐痕》,至慧覺得我們曾經重寫歷史,重新說女人的故事,現在也可以從橫切面著手,透過地點來說故事,加入地圖或者旅行的概念,找到地理和女人的關聯。她的創意,加上婦運界好朋友的執行,找來資源,才會產生這本書及女性文化地標這件事。

  至慧是個突破常規,不落窠臼,不人云亦云的人,很多地方讓人覺得前衛,但有時卻出人意料地「傳統」。譬如在《女人屐痕》,她寫大甲的貞節牌坊,講到林春,一般以為由女性主義者來寫貞節牌坊,一定會主訴女人在父權社會中如何受壓迫,如何痛苦,痛陳貞節牌坊的不人道。但她不然,她透過貞節牌坊看到林春的有情有義,她寫林春和千萬女性一樣,她們的守寡「守」的不是一種「自閉」,她不以夫貴、不以子貴,而是百折不撓、積極求生,在艱苦的際遇中,用智慧、才幹與行動創造生存與綿延子孫的條件。她的寫作和思考往往超越當下流行思潮,撥開雜草,剷除藩籬,去發現女人的珍貴和價值,這個部份讓人驚豔和敬佩。

迷人的女性主義者

  至慧是一個獨特而自足的人,像她的服裝一樣,總有自己的風格和搭配。她在任何場合都安閒自在,經常揹一個大背包,騎腳踏車穿梭市區。她喜歡旅行,但不是提著大皮箱,而是一個背包、一個水壺,水壺裡有時還灌一點酒,大街小巷,山林海邊,來去自如。她說自己是個雜食的閱讀者,愛書,什麼書都看,和她一起外出,花、草、樹、果子、鳥都叫得出名字。她家陽台上種滿了各種植物,隨手摘一點,都可以變成佳餚,廚房邊的小桌是她寫稿的工作檯,也在這裡和朋友聊天、分享巧思。她也喜歡音樂,彈得一手好琴,寫音樂文章,在家和朋友開音樂會。

  朋友們都不忘至慧的灑脫自在,但她也是一個非常孝順和嚴謹的人。一九八二年她和先生海潮到美國進修,聽到父親生病立刻回台照顧。多年後她母親生病,住在美國,她又花了一兩年時間陪伴母親。當母親意識不清,住進護理之家後,她和哥哥輪流,一天十二小時,坐在床邊沙發上陪伴,情深義厚。她在學術研究和文字工作上嚴謹,力求正確,精準無誤。在《女性主義理論與流派》中,她負責寫「存在主義女性主義」這一章,西蒙波娃和法國存在主義的大部頭著作,她讀得清楚,寫得詳實流暢。翻譯《合肥四姐妹》也是一絲不苟,歷盡艱辛查證,做到比原文還精確。

  她住院做檢查,已經確知患了食道癌,范情和朋友去看她,她和平常一樣一派從容,在陽光下看報紙,正好起身,看到朋友,很高興的招呼。她非常的定,反而是朋友們擔心、驚慌。她談到還有很多事情想要做,計劃著出院後的復健,卻未料如此匆促離去,留給朋友們無限思念,只有從她已經做的和曾經寫的中間去尋找力量,接續她的努力了。

夢想、餐桌和那些好日子 ──和至慧一起的時候

2009-10-30 中國時報 鄭美里

 我相信至慧就像她為《誠品閱讀》「飛行」專輯所寫的:「終於能夠脫離地表了。」她是輕盈的,她正在「閱讀飛行並且飛起來讀。」只不過這次閱讀的是生命的大題目,而她也用秘密的方式飛起來跟我微笑告別了。

 那個最後的星期天,學妹騎摩托車載我趕往女書店上寫作課,途中,不知怎的,至慧的臉清晰地浮現眼前、從高處對著我笑,那笑容很燦爛、很甜蜜,她的臉色豐潤,白裡透紅全無病容,也沒有白髮。更奇怪的是,明明身在風馳電掣的車流噪音當中,我的口舌頰顎間卻不斷湧出一股熟悉的味道,那是我向至慧分租小房間、兼做食客那幾年,經常得她餵養的家常菜的氣味。

 後來報上寫至慧是婦運的「俠女」,也有姊妹形容她是「現代女巫」。若說至慧是俠女,那麼我何其有幸,不只跟她一起行走江湖,見識其獨門功夫,還得以親炙俠女柔情的一面,參與了她的家庭生活,跟她交換彼此的私密心情;若說至慧是女巫,我又是哪裡來的福氣,有機會一再品嚐這女巫親手調製的七味湯,而在家中廚房、餐桌,罔顧公筷母匙的禮節,想必也嘗了不少她的口水。就像原住民部落聚會共飲,船形飲器一一傳遞,一人啜一口,藉著沾飲智者的口水,相信也能傳承到秘密的智慧和能力,可惜只怕我口水吃了不少,至慧的聰慧和學養卻沒能習得半分。

 女性主義運動裡講「個人的即政治的」,我和至慧也有我們「個人即政治的」方式,從編輯室到路邊攤,從遊行抗議到桌邊對酌,從早晨開工的第一杯茶到沒完沒了的閒談(另一種腦力激盪!)……。這樣的情緣對我來講是獨一無二的,對至慧則未必,在她身邊,二三十年以上的老同學、老同事真不少,有些還一起幫做美編、寫手,有些則與工作無涉,純粹吃飯喝酒相聚關懷,至慧的念舊、重情是我見過的第一人!我不知這是她身為女性主義者的身體力行,還是她屬於「老派文人」的作風使然,她從不吝嗇開放家中廚房,往往一邊聊著談著,不一會兒菜已上桌,而她家客廳更大方提供給大家開會之用,可說是婦運集結、發想的重要據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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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與至慧結識是在一九八九年我大學畢業時。彼時,解嚴後媒體百花齊放,很多同學進到不同報社工作,我因大三、大四起有些反叛主流的思想,畢業後因緣際會進到婦運陣營──「婦女新知」基金會負責雜誌主編,當時她是出版主任、我的上司(我還有另一位上司,是基金會秘書長彭婉如),所以說至慧是我在編輯實務上第一個老師,也是我進入社會闖蕩的第一個師父。彼時電腦仍未普及,做雜誌還得送打字行、美編還是手工完稿的年代,每改一個錯字要費老大功夫,重打、割版、貼字,很折騰人,特別是雜誌部門就我一人,往往忙得焦頭爛額,可是送印前一定要讓至慧過目總校,那也是我最緊張的時刻。至慧張著她的火眼金睛,總能準確指出幾個錯字。

 有時不是太顯眼的錯誤,我掂量出刊時間,求她可否睜一眼閉一眼稍稍放水,但這時的她跟平常的模樣截然不同,不說話,臉上也看不出表情,顯得特別嚴肅,完全沒得商量。於是,我只得咬著牙再跑一趟打字行,是真的跑,從三樓拔腿往樓梯衝,一直跑到隔街的打字行,喘著大氣央求打字小姐幫忙補打幾個字。然後,再跑回辦公室,拿起美工刀割割貼貼一陣忙亂。待我這主編兼苦力貼好稿子,至慧再看一次,然後她點點頭、微微笑一下,算是過關了。印刷廠姚先生取了完稿,轉身急走趕去送印。彼時我還很生嫩但也求好心切,經過這一番折磨,用「驚魂甫定」四字差可形容,但這時,至慧嚴肅的「假面」不見了,又變回了平時那位溫暖、促膝談心的好朋友。她偕我喝茶,我與她便盡釋前嫌,又和好了。

 至慧有時會跟我聊起「張任飛時代」,講她在張先生領軍的《綜合月刊》和《婦女雜誌》時的盛況,描述這位前輩的認真、眼界和嚴謹。至慧在媒體工作是受那樣的訓練出來的,我既身受其害也蒙受其利,送印前的緊張、壓迫到出刊那一刻便得到了報償,化成了安慰的微笑,心中暗暗感激至慧的鐵面無私。而至慧對編輯工作的錙銖必較,也教我在耳濡目染間受到影響,日後在報社、雜誌社,我陸續又受到其他前輩的教導,但至慧教給我的第一課卻讓我終生受用無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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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慧作為出版人、作家,對編輯校對的高標準幾乎到達文字潔癖的程度,而且日後我確知她絕非刻意刁難我這菜鳥,她自己對文字的錘鍊與堅持,只怕更有過之,我想這也是她出版著作不多、只有兩本散文的一大原因。在現今人人出名三、五分鐘的喧囂時代,她算是old fashioned,無關年紀,而是對品質的在乎。鎮日在書房裡讀書寫字、耕耘不輟的她,寧可安靜地隱身在她所喜愛的文學作品後面,從事辛苦而不討好的翻譯,固然因她閱讀廣、眼界高,不隨意出手,但我覺得也跟她有「成人之美」的編輯性格脫不了關係!至慧凡事不居功,寧願扮演幕後黑手,默默推動女性的文化運動,就我曾見證到的就包括:

 一九九○年,促成婦女新知和誠品藝文空間合辦的「第一屆女性藝術節」。那年代,女性主義思想未普及,大多數女作家、女藝術家都不愛被冠上「女性」兩字,感覺彷彿矮了一截。經至慧幕後籌畫、聯繫,終於在當時台北文化藝術圈的時髦據點展出女性藝術家的畫作、裝置展,還有系列講座。印象深刻的是藝評家陸蓉之剛回國,剪了一個前衛的「陰陽頭」;而畫家嚴明惠也還未潛心修佛,正是在她思考男女關係的階段,說起話來慷慨激昂又充滿了天問,我最喜歡;還有吳瑪悧也是那時我才認識,大家都說她和至慧兩人長得最像。

 一九九四年,女書店剛開幕,我們在家裡的餐桌邊喝茶飲酒,又聊出了「第一屆女性音樂節」,算是女書店開幕後的第一個系列活動;同年的秋天,有一天誠品經理廖美立走進編輯室聊天,說起近來同性戀書賣得不錯,至慧看我一眼,後來我們在《誠品閱讀》第十七期製作了「同性戀」專題,也因此我在地下協助的《女朋友》雜誌有機會和《誠品閱讀》交換廣告,打開了創刊的知名度,這專題更催生了誠品藝文空間找王墨林的身體氣象館舉辦了「男男女女新文化」系列活動,包含講座、劇場、舞會……等,可說是文化界和性別運動界的前衛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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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慧是很會作夢那一型的,她做了夢還會將夢記在日記裡、寫進詩裡,有時也在早茶時說給我聽。但她一人作夢還不夠,還愛偕人一同作夢,婦女新知雜誌、女書店都是她跟眾家姊妹作夢的產物,「台灣女性文化地標」的概念到《女人屐痕》一書的出版也是,乃至她病中還念茲在茲的《好日誌──女性文化年曆》都是,更甭提大大小小的活動企畫、雜誌專題,乃至家庭音樂會了。我和至慧密切相處那幾年,許多構想、點子都是就著餐桌,在吃喝間聊出來的。所謂心想事成的秘密,至慧早就教給我了。

 之後,我到報社工作,也不住至慧家了,我們維持著編輯和作家的邀稿關係,也常為女書店的活動一起盪點子,算是股東兼義工。此外,我們還不時相偕出遊,她與老友的聚會也都算我一份。記得有一回晚報下班的午後,我們找至慧遊逛植物園,走到荷花池畔就聊到荷葉蒸飯的美味,其時天色將暗,「坐而言,不如起而行」,我央求起毛拔了一支荷葉,於是我們有了一頓芬芳的荷葉晚餐;我又常聽至慧說起花草如何入菜,有一年四月木棉花盛放,我眼見一朵朵大大的木棉花在我眼前砰然掉落,見獵心喜,立刻捧了幾朵帶回至慧家,那是我初次嚐到木棉花炒雞肉的滋味,淡淡的甜、淡淡的酸。

 我第一次出國也是跟至慧,一九九二年,剛考上研究所時在閒晃,她興沖沖拿了一份剪報給我看:「怎麼樣?」於是我們就到了泉州欣賞了江南各省「天下第一團」戲劇匯演,除了精彩的地方戲曲,我最記得我們在泉州的第一天傍晚,她在地攤上挑內褲,讓我大感意外,原來旅行可以這樣地「生活」!我們還逛書店,至慧大肆採購,多到我們得去郵局郵寄回台,那時我還不大看簡體字,只閒閒挑了幾本,還買了一些絲絹、手巾當禮物,她微微苦笑說了句:「旅遊而不必買書的人,真讓人羨慕!」至慧愛書成癡,也連帶吃了苦頭,她不惜「鉅資」買下杭州南路的老房子,原因當然是要有一間「自己的屋子」,用以讀書寫作,但有一大半理由其實是為了收藏從小到大累積的龐大藏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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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九九八年,我和起毛到美國舊金山,也跟至慧相約在那兒,她推薦我們一定要趁機多吃櫻桃,那時台灣大型超市還未進口整箱櫻桃,櫻桃很貴不易吃到,只記得起毛開車,我們和九歌陳素芳一路吃櫻桃吃到痛快;至慧還教我們吃薊菜,朝鮮薊那種,直接蒸來吃,她露出幸福的表情形容有多鮮美,於是我們在加州旅遊不忘去逛超市,回到旅館後商借得廚房將朝鮮薊蒸熟,至今那清甜鮮美的滋味依然在我舌下,那青綠和鵝黃的顏色也從此成為我最愛的色彩。

 二○○四年夏天,我將飛往俄羅斯旅行一個月,起飛前在機場接到至慧電話,要我接任女書出版的主編工作。「若有更合適的人選,不必等我。」至慧回答:「就是你了。」那話裡的意思其實是:「這苦差事也不好勞煩別人!」就像她出版第一本書《她鄉女紀》時找我這無名小卒寫序,我受寵若驚問她原因所得到的答案。此後兩年,我們為了女書店的出版和生存,再次並肩打仗。後因我個人學業遲未完成,不得不再度暫別女書店,但至慧則自始至終與女書店同在。

 九月初,到至慧家探病的那一晚,告辭後,陪我一起的學妹跟我說:「至慧看你的眼神裡有一種疼愛。」我感到驚訝:「是嗎?」當局者迷,學妹第一次見到至慧,且她平日裡即有巫師般的敏銳直覺,我信她說的。我只知至慧對我好,卻沒想過是疼愛。那一晚我將至慧拉到房間,躺在榻榻米上做些助眠的運動,說好等她第一階段化療結束,就要開始鍛鍊氣功的,誰知……。

 雖然至慧的離去讓婦運姊妹和文壇友人百般不捨,但我相信至慧就像她為《誠品閱讀》「飛行」專輯所寫的:「終於能夠脫離地表了。」她是輕盈的,她正在「閱讀飛行並且飛起來讀。」只不過這次閱讀的是生命的大題目,而她也用秘密的方式飛起來跟我微笑告別了。

2009-10-25

梁實秋散文獎得獎感言


顧燕翎
  
  文學和我始終若即若離。
  
  未滿十七歲,第一次從南台灣獨自負笈北上,參加暑期戰鬥文藝營。班上的風流人物,如季季、喻麗清、馬以南等,都已是閃亮的文藝青年。自己,一個憂時憂民的小書呆子,一點不起眼,也不文學。

  第一志願考上台大外文系,卻花了四年時間琢磨,是否唸對了系。出國留學,換了兩次主修,拒絕了博士學位,直到發現尚未成形的婦女研究,才終於安頓了自己。

  奔走於婦運、婦研,投入政府改造,數十寒暑,寫論文、寫評論、研究和執行政策,忙得不亦樂乎,離文學愈遠。

  但心中的火燄終究要尋找出口,生命渴望傾訴。感謝梁實秋文學獎,給了我勇氣回到文學路上,吹起再出發的號角。

生命的縫隙

中華日報副刋2009.10/12梁實秋散文獎得獎作品

顧燕翎

  生命循著既定的軌跡往前轉動,一切看似理所當然,直到有一天,環環相扣間出現了縫隙,光線透進來,照射出新的可能…。

  早上九點,天色灰濛濛的,太陽尚未露臉,台北初冬如一貫陰鬱。我提著簡單的行囊,走出公寓大門,馬路對面停著灰色的休旅車,友人們已經辦好了來台北的事,順道接我回南庄小住。暫別這個熟悉的城市,或者,嘗試任何一件新鮮事,似乎都可以讓我從健檢陰霾中暫且脫身。

  離開台北,一路南行,雲層漸開。在頭份下了高速公路,迤邐穿越三灣小鎮,過中港溪大橋,左轉駛入田間細徑。稻作剛收成,尚未翻土,休耕的田裡長滿了紅、白、粉色的波斯菊,間或夾雜著大片黃色向日葵、紫色霍香薊。彩色花浪隨風翻轉搖曳,恣意拍打著疏落其間的紅瓦屋。重疊深淺的藍色山脈,在遙遠的盡頭橫觀靜臥,不為所動。上帝的畫筆潑灑出生命的自然美好,將水泥叢林中的隆隆戰鼓隔絕於天地之外。

  休旅車在綠蔭覆蓋的泥徑上跳躍前進,山路漸行漸窄,幾經轉折後,四隻毛色發亮,黃的、黑的、花的的狗兒,又跳又叫,從四面山壁奔竄而下。W熟練地彎過一個長長的上坡,車子駛入綠蔭密布的庭院,我的山居生活就此開始了。

  居停主人W的先生曾是血癌末期病患,西醫已不抱希望,他卻相信大自然的療育力量,嚮往山林生活,“死也要死在山上”,賣掉所有,遷居南庄,終於重拾健康。夫妻兩人一切從頭學起,種植蔬果,建造生態溝、卵石坡坎,把滿地煤渣、寸草不生的谷地打造成鳥語花香的生機農園。W原本是時髦的都會上班族,留著蓬鬆的法拉頭,自此不僅剪掉長髪,脫下高跟鞋,揹起打草機,打理內外,也因先生生病而練就了開車的本事,成為家中的駕駛。

  我的身體一向不錯,作息正常,飲食節制,朋友們戲稱為健康寶寶,每年健康檢查都輕鬆過關。這年做完例行健檢,照舊束諸腦後,不疑有他。不料我的胸部X光片發動了小小的叛變,出現了一個可疑的陰影,只好再做電腦斷層掃瞄,醫師從黑影那張牙舞爪的鋸齒形狀和成長的速度(與去年的檢查相比)判斷是惡性腫瘤。我接到電話,雖略感沮喪,卻也懵懂,照樣繼續熬夜開會,繼續處理公務,繼續哈啦。多年公務生涯的訓練,讓人永遠上緊發條,不輕易放鬆。

  即使有工作為屏障,腫瘤的陰影卻揮之不去,至少有一個月的時間,一片輕薄的電腦CD主導了我的生活。醫生未見過我,根據CD判定病情,立即安排住院,預備一系列侵入性檢查。我不願太快將命運交給一個電腦影像,決定換一家醫院,聽聽其他意見,也期望醫病之間更密切的互動。身體是我自己的,豈能早早放棄自主權,聽命於人!

  第二家醫院採取個案管理和團隊決策模式,符合我的管理理念。醫師鼓勵我和陪同的友人發問,他耐心講解,態度輕鬆,減輕了不安的氣氛。他沒有用腫瘤這個名詞,而稱之為結節,也少了威脅感;他說,結節很小,即使是惡性,也屬初期,可以用內視鏡處理,不必開刀。也因為小,所以暫時不必做支氣管鏡檢查,但仍需做穿刺,門診即可。取出組織後,若化驗是惡性,再進一步做正子掃瞄,檢查有無轉移他處。我接受了他的建議,掛好了下次門診。但心底卻有個聲音輕輕說,在命運的判決來到之前,應該先給自己放個小假,去過兩天渴望已久的山林生活。即使被送進屠宰場,也要再看一眼藍天!

  未料,上山之後,醫師會議根據那片CD綜合判斷,決定延後穿刺時間,我得以在山上多待了一陣子,生命因而峰迴路轉。

  今天在台灣,肺癌已躍居女性癌症頭號殺手。肺結節不論是否惡性,都可能毫無症狀,卻因肺部血流充沛,轉移快速,等到出現不適,往往已是肺癌末期了。女性患者人數比男性增加快,而且年齡下降,原因不明。我的肉體未有病痛,卻因為科技發達變成了病人,排山倒海的資訊和關懷更提早把我推進患者的情境:要去那家醫院?要不要安排輔助治療?如何安頓以後的生活?女人長期背負著照顧家人的重責,無從盼望被照顧,一旦生病,每一天的生活現實成了比治病更迫在眉睫的問題。其次是父母年事已高,不想讓他們憂心,但也不希望他們毫無心理準備。種種即將來臨的轉變和有待安排的生活細節使得生病這件事變得越來越真實,心情逐漸沉重。人生不斷面臨抉擇和承擔後果,至今到了生死關頭,卻仍不免要問,怎樣才能做正確的決定,又從何知道所做的決定終究是正確的?

  不過,到了關鍵時刻,生命的優先次序自然顯現,許多過去以為重要的資訊和價值倏地失去了優位。白天我閱讀討論生命和健康的書,幫主人做家事、拔草,追著陽光練功和走山路,唯恐太陽晒得不夠,收音機裡販賣美白的廣告聽起來顯得分外荒謬。和W一起在廚房煮食,她一聲令下我便拿起盆子到園中去摘取肥美健碩的有機菜葉,就著庭院的水槽清洗,任水排放到花叢,濕潤土壤。冬天山中日照短,下午四點左右天色開始暗下來,三點就要收回晾晒的衣物,到了晚上八、九點,除了一、兩聲虫鳴,天地漆黑靜寂,人與動物都早早安眠了。

  山中歲月讓我感受到放下一切的輕鬆。風在吹拂,鳥在鳴叫,花草各展芳華,所有的生命都如此奮力活著,我的生命力也跟著自動綻放,生病這件事變得遙遠、無足輕重了。

  然而,我的滯留不歸卻急壞了山下的親友,沒有人認同我的決定,科技掛帥的今日,生病就該看醫生,相信專業判斷,及早治療,癌症尤其不該拖延。先生從新竹開車過來,苦口婆心勸我回台北,方便就醫。我拉著他走上心愛的屋頂陽台,想與他分享對面象山頂上綿延的原始林,和林中山羌與飛鼠的秘密騷動,他卻頭也不願抬,看也不願看。大概在心底更加確定他妻子行徑荒誕,本末倒置,到此時刻,居然看樹林不看醫生!兩人各自擁抱自己的信念,無法說服對方,只好含淚道別,他獨自下山而去。

  我留在陽台,望著近在咫尺的原始林,開始懺悔過去,同時也就記憶所及,在心中將今世的一切恩怨放下。宇宙浩瀚,個人渺小如沙,但人體的精妙何嘗不是宇宙的縮影。佛就是我,我就是佛,那麼所謂冤親債主是否也不在天上地下,而是自己那執著的心念呢?從身體觀之,當我們不知善待身體,細胞因缺氧而扭曲變形,從支持生命的"好細胞"變成奪命的"壞細胞",不就成了冤親債主嗎?我彷彿聽到體內的細胞因長久被忽略而哭泣。對著太陽和樹林採氣時,我觀想細胞,讓陽光和能量源源注入,細胞個個圓潤活潑,生機勃發。上天創造精微奧妙的人體,必然也賦予它自我修復的能力。山林間那些自開自滅的野花,兀自蔓延的芒草,上下奔躍的狗,不都活得淋漓自在?一天我看見小黃狗正在嘔吐,滿地綠色汁液,想牠一定病得不輕,急著去找W,她卻輕鬆地說,牠大概是吃壞了肚子,自己去找了草藥吃,吐完就沒事了。看牠舒展前肢、大大伸個懶腰的從容模樣,我不禁笑了出來,是啊,何必杞人憂天!也終於學會了完全放下,置生死於度外,讓生命隨著花開花落,潮起潮滅,自己找尋出路吧。 

  都市的夜晚往往比白日還躁動,閃爍的燈光、推陳出新的聲色活動和不停的手機鈴聲,讓靈魂靜不下來。我剛到山上不久,一天傍晚獨自坐在小木屋中,等到關了門想要回到主屋時,發現夜早已在不知不覺中降臨了,山和樹失去了身影,咶噪的竹鷄、愛吹口哨的畫眉、總是唱著進行曲的紅嘴黑鵯、嬌聲細語的綠繡眼也都沉默不語。W夫婦外出未歸,庭園內外沒有一點燈火、一息聲響。雖然屋子近在咫尺,在無光無聲的夜裡,失去了座標,卻一步也踏不出去。我在台階上坐下,伸出手來,凑近眼睛,卻看不見手的存在,再往下看,身體也消失不見了。一切都靜止下來,失去重力和速度,只有黑夜無邊無際地默默延伸。我被黑暗環抱著,靈魂在虛空中飄移,彷彿已沒有了自我,又彷彿已與萬物合一,感到前所未有的空無寧靜,喜樂自在由然升起,直到主人夜歸的車燈再度勾勒出現實的幻影。

  獨自面對青山,我清楚意識到,生命的品質與長短若必須二者擇一,我寧選前者;心情上自始即抗拒侵入性治療。歸根就底,不論開刀與否,我都需要從本質上強化自己的免疫系統。然而面對親情敦促,卻也不忍放棄合乎常識的努力,於是我又捧著那張CD到了第三家醫院。這是一家著名的教學醫院,醫師極富聲望,仔細端詳片子後,他認為惡性的成份居多,判斷是肺腺癌,而且可能已經擴散了,於是立刻安排住院穿刺。但大醫院一床難求,仍然等候了一個多星期。
 
  最後終於到了進行穿刺的時候,先生和同事陪著我,護工推著活動病床,一起乘電梯下樓。因為結節靠近血管,穿刺後可能會有氣胸和咳血,必須靜躺六小時,那張床就是院方為我預備的。穿刺之前需要再做電腦斷層掃描確定結節位置,之後才局部麻醉。我側躺在掃瞄器的大圓筒內,將自己完全交給醫生,順從地吸氣閉氣,什麼也不想。幾個回合之後,醫生的聲音傳過來:“顧女士,你的那個地方跟上次相比,明顯變小了,顏色也變淡了。我們再換個機器做做看。”我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也不敢太高興,換到另一個房間,改為平躺,再照一次,情況同樣令人喜出望外。於是放射科醫師決定暫時不需做穿刺,在眾人驚訝目光中,我走回病房。後來聽說,護工逛了一圏,回到檢查室,準備推我回病房時,發現床是空的,病人不見了,大為驚慌,以為自己竟然弄丟了病人。

  可是我仍不能出院,主治醫師不放心,第二天還要做支氣管鏡檢查或正子掃描。正子掃描很貴,需自費,而且會出現偽陰性或偽陽性的問題,醫師說,只要是陽性,因為無法判斷真偽,就得開刀。支氣管鏡則是經由鼻腔伸入支氣管病灶,鈎取組織,進行化驗。二者的正確率都不是百分之百,無論做何種選擇,都有可能錯誤的風險,因此對我而言都如同一場有科學根據的賭博。我從來都不是賭徒,這次好運到了極點,得到了所能祈求的最好結果,還要再賭下去嗎?於是向醫生請求,可不可以兩者都不做,給我一個月的時間,再來追踪檢查。他沉思了一會,同意了。

  我迫不及待地辦好出院手續,在密不透氣的醫院住下去,聞著刺鼻的消毒藥水,看著爬來爬去的蟑螂,聽到廣播說,後天病房要進行粉刷,我感到自己真的要生病了。住院醫師叮囑我千萬別忘了定期回來檢查,然後交給我一小包安眠藥,因為他記得,每天晚上十一點,我都會到護理站,可憐兮兮地說:“我睡不著,可以給我一顆安眠藥嗎?”

  打包離開的時候,鄰床的老太太正要被送去開刀,她一路哀求不要去,卻沒有人真正和她對話,在她開口前,似乎所有的決定都早已替她做好了。

  一個月後,我回醫院照了X光,醫生坐在椅子上審視電腦螢幕,接著站了起來,傾著身子,左看右看,最後告訴我陰影不見了。幾個月後,又照了一次X光和電腦斷層,與前幾月個相比,肺部明顯乾淨了許多,結節也消失得無影無踪。那麼,倒底那猙獰的影像曾經是什麼?他說:發炎。可是,若是慢性發炎,為什麼這麼快就好?若是急性,為什麼沒有症狀?若最初的電腦斷層掃瞄延後幾週,是否這一切曲折就不會發生了?儘管種種問題盤旋腦中,答案卻已無關緊要了。 

 生活的斷裂處或許正是生命的起始點。

 

2009-10-24

「公務人員服務誓言網路徵選」活動

顧燕翎於2009/09/13聯合報發表之文章”上書”,已受到人事行政局正面回應,而舉辦公務員誓詞有獎徵選活動,如下:

  我國公務人員服務誓言訂定於民國76年,內容略偏於消極防弊,與當前民眾要求公務員勇於任事,積極開創,為國家、社會、人民謀求最大福祉的殷切期盼有所落差。

  為研擬合乎時代需要與人民期待的公務人員服務誓言,竭誠歡迎您參與本有獎徵選活動(請參閱活動計畫),提供您對修正公務人員服務誓言的具體文字,以作為政府研修公務人員服務誓言的參考。

提醒您以下參與本活動的注意事項:



(一) 請以40至80字(含標點符號)的文字,寫下對公務人員服務誓言內容之具體文字建議。

(二) 每人以提1則為原則。

(三) 本局將邀請各相關機關代表及學者專家進行評選,擇優錄取3名(不分名次),每人頒給新臺幣20,000元獎金,獲獎作品將再辦理網路票選。

(四) 為利獲獎通知,煩請填寫個人真實姓名、聯絡電話、地址、教育程度、職業及年齡等基本資料。

(五) 獲獎作品本局保有酌修文字加以運用、公布的權利。

(六) 提供部分國家公務員服務誓詞,請參考。


2009-10-22

【老年 女性 照顧 】

顧燕翎  發言摘要

  以目前的人口結構和性別分工來看,老年女性人數多於男性,主要照顧責任都是由女性來負擔,不論家庭內或是家庭外。此外,因為我們現在很多的急性病都可以得到很好的醫療,所以能夠活到老年的機率非常大,而且老年人患多重慢性病比率很高,所以需要很大量的照顧,而照顧者往往是女性。
  
  家人可能直接負擔起照顧的工作,或者是僱用外人來照顧,不論家人是否親自照顧,至少要要負擔管理的責任,選擇醫院、醫生、訂定治療計劃、決定是否轉院、決定照顧方式等。以長期慢性病而言,剛開始可能是居家照顧或社區照顧,失能情形越來越嚴重之後,可能就要進入養護機構或是護理機構。這些不同層次照顧服務的銜接,都需要大量的知識做支撐以及管理決策,這個管理工作在任何家庭都需要有人去做。現在家庭人口少,如果完全由女人做,男人都不想費心,那麼當女人生病的時候,無人照顧,處境堪憂。

  根據據經建會的資料,2008年服務人員評估,照顧服務員的供給量是17,561人,但同年外籍看護人數高達165,898人,可見我們需要的量非常大,有17萬實際的需要量,但是我們可以提供的本地看護才1萬多人,差別太大,政府在規劃政策時,應當看到人民實際的需要。以下我提出幾點建議:

1. 政府應給照顧者(家人+受雇之直接照顧者)更多保護和指導,讓他們了解病人心理、具備照顧技巧,同時也需要發展輔具,減輕照顧者受傷。不論本勞外勞,應提供合理的工作條件。同時一定要檢討外勞政策,因為實際上我們的供給量是如此不足,如果不用外勞的話,要如何去彌補這樣的人力,勞工政策必須慎重考量。

2. 改變性別文化、性別分工,如果只是讓女人來做照顧者,另一半人口不去參與這樣的工作,或者輕視這種工作,我們的照顧品質一定會很差,人力也必定不足。所以要重新檢討性別文化及性別分工,讓男性也願意分擔家人照顧,而且從事職業性的照顧工作。

3. 政府應採取各種措施,積極鼓勵健康管理、預防保健、運動養生,發展活力老年,縮短失能年月。

4. 給予個人醫療選擇,可以尊嚴地活,尊嚴地死去,也可以因而減少醫療資源的浪費,以及病人與家人的痛苦。許多國家都允許個人簽署生存意願書,個人在健康的時候就可以選擇,萬一有一天,醫學治療已經不能挽回健康,也無法減緩症狀,而只是延長生命而已,那麼個人可以選擇停止治療,包括不使用鼻胃管、抗生素、洗腎、化療、放療等。我們的政府也應當讓我們有自由的選擇。



聯合國重要議題系列論壇:「性別與高齡化」

Ø 日期:2009年9月29日(星期二)9:30~12:30

Ø 地點:台灣國家婦女館會議室(台北市杭州南路一段15號9樓)

Ø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

Ø 協辦單位: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台灣女人連線、財團法人婦女新知基金會

2009-10-15

妳是我所有的回憶

朱恩伶

  至慧,妳即將遠行的九月二十七日清晨,台北的天空烏雲密佈,大屯山和觀音山籠罩在迷濛厚重的雲層裡,濕重的低氣壓緊緊揪著我的心口,壓得我脫垂的二尖瓣喘不過氣來。可是,我的心情比我的心口更沉重。前一天晚上,秀英在電話那頭傳來妳病情惡化的消息,我們久久不能言語。「真的要見最後一面了嗎?」沒人敢提這句話。

  清晨的捷運匆匆向天色陰暗的台北奔馳,淡水河也倏簌向後隱退,嗚咽的流向河口。我想學秀英向觀音祈求奇蹟出現,奈何觀音依然隱身在陰鬱的雲端。

  車過關渡,窗外颳起一陣強風,雨絲斜斜打在車窗上。忽然想起,去年在你家舉行的家庭音樂會,我們合唱了李泰祥膾炙人口的作品〈你是我所有回憶〉:

雨在風中,風在雨裡,你的影子在我腦海搖曳。
雨下不停風,風吹不斷雨。
風靜雨停,仍揮不去想念的你。
看小雨搖曳,看不到你的身影。
聽微風低吟,聽不到你的聲音。
眼睛不看,耳朵不聽,你是我所有的回憶。


  多麼懊悔啊,當初怎麼會選中這首歌!如今,妳就將要成為眾家姊妹的回憶了嗎?

  秀英、范情、素芳和我,與妳相識將近三十年的好姊妹,相約從四面八方趕來見妳最後一面。我們在明德站會合,都帶著貓熊的黑眼圈,只因為大家都輾轉反側,一夜難眠。在滂沱大雨中,我們共乘一輛計程車,心急如焚的向振興醫院奔去。

 「至慧,妳可要等等我們啊!」
 
  週日的上午,加護病房門口擠滿了探病的家屬。我們聽說,昨天主治醫師要海潮簽了洗腎同意書,可是敗血症使妳的血小板難以凝固,醫生遲遲不敢為妳洗腎。但不洗腎,妳又已經全身水腫。

  海潮和曼靜率先進去看妳。不久,曼靜就哭著出來:「姑姑的臉怎麼變成紫色的啊!真不忍心見她受苦啊!」我們輪流進去見妳一面,妳的耳朵上果真浮現一朵又一朵的紫色斑點,而且全身浮腫。我們最愛的女書店的紫色,怎麼會幻化成悲傷的花朵,開在妳花白的鬢角呢? 

  三天前,我才跟燕翎一起來給妳加油打氣,一邊幫你按摩,一邊聊著妳尚未完成的心願。妳不是要我們幫妳找個場地,好為親朋好友開一場鋼琴獨奏會嗎?鄭媽媽離開人世後,妳想念母親,經常彈奏她送給妳的鋼琴,這幾年又把早年精湛的琴藝練回來了。燕翎已經在師大附近找好了場地,就等妳出院啊!
可是,那一天,神志還清醒的妳,卻苦笑的張著無奈插管的嘴,流下一滴淚來。妳是想告訴我們,這個心願恐怕無法實現了嗎?我拿起枕邊的毛巾,輕輕的為妳拭去那一滴淚珠,不忍讓海潮看見。

  三天後,我們再來看妳,妳卻已陷入昏迷。這回,我們已不忍心再求妳繼續撐下去了。

  會客時間結束時,海潮在加護病房門口向我們幾個點個頭,說聲:「大家辛苦了!」便急急率領家人上山去祭拜鄭伯伯和鄭媽媽。

  後來,我們才聽說,醫生已經請海潮簽字,放棄急救。更後來,我們又聽說,那天中午,海潮抱著墓碑痛哭,求鄭媽媽把妳接走,不要再讓妳受苦了。

  正午時分,我們四個姊妹茫然的走出醫院,大雨已經停歇。我們不自覺的走向一個月前妳帶我們去吃飯的江浙餐廳,菜色依舊,但心情全非。八月底,藍天白雲,陽光燦爛,秀英、范情和我來探病,妳十分開心,胃口大開。妳好端端的走進醫院抗癌,怎麼半個月就被化療折磨成敗血症而不治了呢?

  飯後,秀英和范情趕高鐵回台中,我獨自上路回淡水。素芳接到海潮的電話,留在醫院守候。

  回淡水的捷運上,烏雲散去,藍天漸漸露臉,天邊掛著幾朵白雲,適合遠行。

  至慧,風靜雨停了,我卻滿腦子都是妳的影子,交錯重疊,模糊了我的眼。

  那是一九八一年,我們在《綜合月刊》辦公室,妳左手捻菸右手持筆改稿。在那個仍用剪刀和漿糊剪貼改稿的手工年代,妳教我編輯、寫稿、翻譯,我們一起聽羅大佑和李泰祥,追尋李雙澤的歌到哪兒去了?為何廣電處不准齊豫在電視上唱〈橄欖樹〉?

  後來《綜合》停刊,我們又跟秀英一起轉到張任飛先生旗下的《婦女雜誌》工作,妳跟秀英合寫〈數一數婦女運動的腳步〉,又跟元貞創辦《婦女新知》,就此開始了一生的婦運工作。
一九八九年初,我在德州讀書,寒假去波士頓拜訪妳和海潮。妳帶我去逛那兒的女書店,後來我回奧斯汀也找到了一家Book Woman。我興奮的打電話告訴妳,妳說台北也應該開一家。幾年後,妳果真跟友人在台大旁邊開了「女書店」。

  一九九五年,妳找我去幫妳編《誠品閱讀》。相識三十年,幾度共事,妳總是帶著我一起讀書、一起翻譯……一起在台北街頭遊行、一起去台大校園賞花散步……妳親手教我做辣椒釀肉、做木棉花炒肉片……教我種花、陪我唱歌……沏一壺花香鐵觀音,交換心事……回憶多得數不清。老朋友都曉得,有至慧在的地方就有美食、好茶、美酒。妳總是用好茶和美食解我們的飢渴,用妳優美的琴音撫慰我們的心情,用妳的智慧、妳的生花妙筆滋潤我們的心靈……。

  傍晚,夕陽露臉,我在廚房準備晚餐,腦海中還是妳瀟灑的影子。宜武在客廳彈吉他陪我,那是我最喜愛的〈Somewhere in Time〉,琴音哀戚絕美,餘音裊裊,可以不斷迴旋,永無止盡。是的,至慧,somewhere in time,我們曾經一起好好活過。如果物理學家說對了,宇宙是個球體,如果時間是個圓,不管我們向何方出發,終究還會再回到相識的原點。如果宗教家是對的,我們終究會在天上重聚。


  夕陽落海前,電話鈴響,秀英說妳走了。她要大家唸阿彌陀佛送妳一程。我通知了燕翎、瑞香和真慧。那一夜,我在夢中依然念著佛號,惦記著要將功德迴向給妳。

  至慧,那一天的風雨早已停息。可是,滂沱大雨依然下在我的眼底我的心底。這些日子以來,妳是我所有的回憶,也是所有好姊妹共同的美好回憶。有生之年,妳都活在我們心裡。

2009-10-05

女書店負責人鄭至慧辭世

鄭至慧雖是台灣婦運重要領導人,台前不爭風采,雲淡風輕,台下頭腦清晰,銳氣不掩;定靜溫和,從容灑脫,溫柔豪氣, 獨特魅力常使朋友、後輩心儀,感覺溫暖,喜歡親近。

「女書店」負責人鄭至慧八月檢查發現罹患食道癌,在接受放療與化療過程中引發敗血症,不幸於九月二十七日黃昏辭世,先生台大數學系教授張海潮與姪女等家人隨侍在側。

鄭至慧(1950~2009)是國內第一個婦運團體「婦女新知」的婦運健將,也是華文世界唯一女性主義出版社「女書店」負責人。一九九0年多次遠赴湖南江永,採集世界唯一的女性文字田野資料,走訪幾位僅餘的女書傳人高銀仙、義年華等,由婦女新知基金會將唯一的女性文字首度出版成《女書》,引起世界婦女研究界重視。

她是資深編輯,曾主編深受八O年代知識分子重視的《綜合月刊》及知名的《婦女雜誌》;亦為早期《誠品閱讀》的主編。

一九八二年參與創刊編輯婦運刊物《婦女新知》雜誌;一九九九年與婦運先進顧燕翎合編《女性主義經典》,該書為現今大專院校相關課程主要用書;二00六年與婦運界友人合作編輯出版她構思的《女人屐痕-台灣女性文化地標》,記錄早期台灣女性重要活動的遺跡;二00八年編著別出心裁的女性年曆《好日誌》。

鄭至慧也是文壇健筆,著有《菜場門口遇見馬》、《她鄉女紀──閱讀女人的創作版圖》,譯有《瓶中美人》、《內在革命》、《白色旅店》、《卡蜜兒》、《夢迴藻海》、《合肥四姐妹》等書;今年底將出版剛完成的新作《好事記── 女人文化年曆》。

鄭至慧雖是台灣婦運重要領導人,台前不爭風采,雲淡風輕,台下頭腦清晰,銳氣不掩;定靜溫和,從容灑脫,溫柔豪氣, 獨特魅力常使朋友、後輩心儀,感覺溫暖,喜歡親近。

女書店為了感懷追念她,除了將她的作品闢出專區,讓讀友親炙外,也將籌劃閱讀鄭至慧的特別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