畫像1 畫像2

遊民畫家泊仔送的畫像,在左圖中白鳥的右下方,就是他自己。

  我想我是一個認真的人,有時候到了嚴肅的地步。還記得剛入小學的第一課就是ㄅㄆㄇㄈ,老師說下週要考,可是一週過去了,我還沒全學會,急得不得了,回家就發燒了,媽媽還得幫我惡補。下星期老師竟然完全忘了考試這回事!而我至今餘悸猶存。
  最近一位好友退休,她在嚴肅這件事上比我更勝一籌,在我們為她舉行的餐會中一絲不苟地討論未來生活的意義,我勸她不必急,不妨先混一混。李豐(寫《我賺了四十年》的那位台大醫師)在電話上聽了我的轉述,大笑道:「你混得怎樣?」我說:「不錯啊!」她卻不以為然:「我聽妳聲音就知道妳還是那樣,說話太快了!」幾十年來她一直勸我慢下來。慢才能品味生活,才能靜攬人生,才能修鍊身心。
  不僅需要調整步調,我也想改變自己的寫作風格,輕鬆一點,閒適一點,更多一點生活,多一點感覺。渴望有自己的部落格,不被字數、時尚、市場、刊物風格、主編好惡綁住。大部分是為自己寫吧,也為了分享,至於未來,就交給上天了。 email: yenlinku@mail2000.com.tw
 

2009-09-13

誓詞--上書2

    本文刪節版發表於2009/09/13聯合報民意論壇

顧燕翎

  1998年底選舉過後,我進入台北市政府,成為政務官,接觸的第一份文件就是宣誓書。在市政府大廳,新市長領著新官員,一起舉右手,大聲宣讀誓詞:

    余誓以至誠,恪遵國家法令,報效國家,不妄費公帑,不濫用人員,不營私舞弊,不受授賄賂。如違誓言,
    願受最嚴厲之處罰,謹誓。 
 

懷著婦女運動的熱情和理想踏入公門,渴望有所建樹,沒想到公務系統是以如此肅殺的氣氛來迎接政務官,這是官場的下馬威嗎?我暗忖。守法盡職是公務員的本份,犯罪者理應受罰。若觸犯法令,即使不宣誓,也得受罰;即使宣誓,也不會加重判刑吧?

  因為在政府的訓練部門工作,有機會接觸到新加坡的文官體系,對他們的紀律、效能、積極進取印象深刻,及至讀到部長誓詞,恍悟兩個政府組織文化大相逕庭。新加坡的政府領導人上任時的誓詞如下:

     余誓以至誠,隨時隨地,竭盡所知所能,無懼無私,無偏無惡,執行法律所賦職責。

  兩相比較,新加坡政府期望官員勇於任事,創新求進步;而我們卻處處以防盜之心提防政務官徇私舞弊。在行政稽查、司法檢調之外,加上監察、考試等監督體系,還不放心,一上任就得指天誓地,深恐警戒不足。結果新加坡官員的清廉和效率卻遠遠超過我國,在國際排名也長居於前五名,與北歐各國並列。顯然消極防弊絕對不夠,政府更應積極鼓勵公務員不畏艱難,創新求進。

  我查了一下歷史,政務官的宣誓條例是1930年制定的,那時北伐剛完成,時局動亂,貪污舞弊是常態,所以不得不以嚴厲的語句時時警惕。七十多年以來,國內外情勢歷經巨變,政府組織幾經調整,宣誓條例也修改過十次,唯獨誓詞仍停留在訓政時期,一字未變。
  
  於是我上書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從企業型政府的角度建議修改誓詞,鼓勵公務員積極作為,創新改革。得到的回音是存查參考,大約就是束之高閣的官方說法吧。

  十個年頭隨歲月流逝,措辭嚴厲的誓詞又經過上千人次一再捧讀,字字如昔。然而涉入弊案的官員層級越來越高,金額越來越巨,政府清廉度的國際排名一路下滑。

  問題豈僅是誓詞,豈僅是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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