畫像1 畫像2

遊民畫家泊仔送的畫像,在左圖中白鳥的右下方,就是他自己。

  我想我是一個認真的人,有時候到了嚴肅的地步。還記得剛入小學的第一課就是ㄅㄆㄇㄈ,老師說下週要考,可是一週過去了,我還沒全學會,急得不得了,回家就發燒了,媽媽還得幫我惡補。下星期老師竟然完全忘了考試這回事!而我至今餘悸猶存。
  最近一位好友退休,她在嚴肅這件事上比我更勝一籌,在我們為她舉行的餐會中一絲不苟地討論未來生活的意義,我勸她不必急,不妨先混一混。李豐(寫《我賺了四十年》的那位台大醫師)在電話上聽了我的轉述,大笑道:「你混得怎樣?」我說:「不錯啊!」她卻不以為然:「我聽妳聲音就知道妳還是那樣,說話太快了!」幾十年來她一直勸我慢下來。慢才能品味生活,才能靜攬人生,才能修鍊身心。
  不僅需要調整步調,我也想改變自己的寫作風格,輕鬆一點,閒適一點,更多一點生活,多一點感覺。渴望有自己的部落格,不被字數、時尚、市場、刊物風格、主編好惡綁住。大部分是為自己寫吧,也為了分享,至於未來,就交給上天了。 email: yenlinku@mail2000.com.tw
 

2014-12-02

台灣婦運組織中性慾政治之轉變:受害客體抑或情慾主體

顧燕翎1997 思與言35(1)87-118

Transformation of Sexuality Politics within the Organized Feminist Movement in Taiwan
--Women as Victims of Male Aggression or Subjects of Female Eros
Yenlin Ku

中文摘要

   性慾政治為婦運發展至相當階段後必定面對的重要策略選擇。生活在父權文化中,女性應如何看待自己的身體,一方面免於受到男性暴力的傷害,另一方面可以充分開發身體的能量,享受身體的快感,取得行動上的自主性,不僅是當代女性主義理論上必須處理的問題,更是行動的考驗。
  婦運的性別政治對當代台灣婦運的性論述一向影響重大,晚近的同性戀運動及性解放運動則提供了新的挑戰和啟發。本研究旨在探究性別政治與性慾政治的辯證關係,以及八0年代初至九0年代初台灣婦運性慾政治之內涵及其轉變,女性身體如何在性論述中由受害客體轉化為情慾主體,然而在現實生活中卻未能擺脫受害客體的真實處境。

關鍵詞:性別政治、性慾政治、婦女運動、女同志運動、色情


壹.婦女運動定義及婦運策略選擇
  婦女運動的定義在當前台灣婦女研究者之間向存歧議,1987年前後,諸多學者質疑台灣婦運之存在及其必要性,彼等認為男女平等早已受到憲法保障,無庸爭取;而且在策略上婦女應透過社會服務的方式來贏取社會敬重,不應採取抗爭手段,壞了自己的形象(參閱顧燕翎1996:246-247)。其後因社運蓬勃,婦運也漸受重視,但因研究者立場不同,對於婦運也賦予不同定義。本文視婦運為一由女性主導、有自主意識、有組織、由下而上的集體行動,其目的在於改造既有的性別社會結構,因此在取捨婦運團體時,參考Zald and Ash(1966: 327-40)對社運團體的定義:一.其目標在改變社會及其成員,重新構造社會及個人,而非提供經常性之服務。二.運動團體之誘因結構(incentive structure)以目標誘因(purposive incentives)為主,情感誘因(solidarity incentives)為輔。至於與此議題相關之女性主義者個人,也以直接參與婦運組織者為本文之主要討論對象。                                  

  婦女運動的策略選擇往往需考慮兩個層面:近期內求取婦女處境的改善或困境的消滅,或者著眼於長期的女性意識以及地位的提升。理想的狀況是二者兼顧,相輔相成,但實際上卻經常面臨兩難的選擇,因為婦運既以改造社會和個人為目標,必須對廣大的動員對象動之以情,說之以理,使之認同。婦運的改造工作固然旨在挑戰既有的價值和態度,但若要建立共識,爭取認同,卻又必須仰賴某些既有價值和態度,也就是和主流意識型態做某種程度妥協,如此一來,則勢必犧牲女性主義的純粹性,方能換取實質上較有利的位置,以求有助於改革的推動。過去十多年來台灣婦運的諸多策略性選擇便是此種考量下的產物。

  另一種選擇便是不惜玉碎,或不以立即的利益或成功為目的,但求激發婦女同胞同仇敵愾之心,強化女性意識,創造新的價值和態度,如美國著名的 Anita Hills的性騷擾控訴案便是一例。其結果雖然控訴未被接受,騷擾者仍被任命大法官,卻激勵美國婦女的向心力,大力支持如NOW(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Women)等婦女團體。此種著眼於長期目標的策略必須奠基於厚實的認同政治的成果,亦即集體的女性意識已發展到相當程度,以致於一般女性對性別歧視足夠敏感,才會因公權力對性騷擾的漠視而激起更強烈的性別認同。至於較早期的「平等權利修憲案」(Equal Rights Amendment)則是以實質的修法為目的,後雖因堅持兩性平等的意識型態遭受保守勢力反撲,以及傳統女性疑懼,功敗垂成,卻也因而強化了婦運團體和其他女性的危機意識,升高了婦運的向心力。不過,事實上婦女因長期居於經濟和政治劣勢,在婦運實際的動員過程中,主事者往往沒有充分的資源和時間,好整以暇地評估和選擇議題與策略,反而常常是為情勢所迫,就已有的資源立即採取行動。
  
貳.理論探討
一.性慾論述
  性(取向/慾望/身分)演化為獨立的論述對象,被塑造成人類內心世界及其自我身分最核心和內在的本質是十九世紀以後西方文化的產物(周華山1995: 323)。女性主義的歷史研究指出,性學之興起是父權社會對第一波婦運的反動,企圖以科學的、專業的權威挑起女性對男性的性反應,並將之導入男尊女卑的異性戀婚姻模式,以防止女人因經濟獨立、情感自主而逃離父權婚姻和家庭(參閱Smith-Rosenberg 1985; Jeffreys 1990)。

  近百年來,性學以科學方法進行對性行為的描述、規範和治療,並隨著工業資本主義的發展和因而導致的社會、人口變遷而拓展出極大市場,強調性的快感並將之商品化。性學的發展一方面增加了有關「性」的客觀知識,消除壓抑與禁忌;另一方面也「以抽離種族、文化、階級與人際關係網絡的理論,生產出性高潮、自慰、同性愛...的典型化公式意義...。」(周華山: 347)因此女性性學家Shere Hite 對在她之前的男性性學家的批評是:把「性」窄化為「陽具插入陰道」,非僅漠視女性經驗及其所重視的親密與分享,亦徒然增添男性極大的表演壓力(350-353)。自從西蒙波娃(Beauvoir 1947)提出「他者」的理論以來,女性主義者往往將女人在性關係中的客體化、被動化與其他領域(如經濟、社會、家庭)中的兩性關係相提並論,而亟思全面改變性別權力結構,建構女人的主體性。
  
 然而,何為女性性慾主體?除非我們採取本質論的立場,堅信性慾有其非歷史之特質,否則在異性戀父權資本主義社會中,女性性慾主體仍可能是一個相當含混矛盾的概念。性慾政治不僅攸關女人的社會處境,受到經濟、文化、政治環境的制約,更涉及性伴侶之間的親密互動,當大多數異性(甚至同性)性伴侶之間仍充滿了宰制與附庸關係,女性氣質被定義為男性之負面,而女性個人或群體之差異尚無機會浮顯時,女性性慾的社會建構往往落入以下幾種可能:一.成為男性性慾的承載者;二.仿男性性慾;三.為了迴避宰制與附庸的對待方式,而拒絕進入異性戀關係,選擇女同性戀做為女性主義的實踐;四.否定性慾,選擇成為終身的獨身者,(這是歐美第一波婦運諸多前輩採用的手段);五.在體制的縫隙間,從事個別的、暗中反抗。在此情況下,除了第三類之外,其他幾類的主體性都極為模糊,因而成為女性主義的性慾政治最難達共識之處。

二.「危險」與「快感」
  在西方的性論述中,危險與快感是兩個對立與衝突的概念,基督教文明曾經將合法的生育視為性交唯一的功能,十九世紀的維多利亞社會認為性事本質上危險,容易令人失控而犯罪,因而對性採取嚴格監控的態度。二十世紀以後,「工業資本主義社會創造了『私人』空間...『性』便不再以生育(宗族)、見證上主(宗教)、傳宗接代(人倫)或增加家庭資產(經濟)為馬首是瞻,純粹屬於(個人)慾望、快感與身分的論述範疇。」(周華山:311)甚至女性的性慾也受到性學的注意和認可,而有所謂「陰道高潮」、「陰蒂高潮」的爭論。社會主義女性主義者則受到早期社會主義性愛自由觀念的影響,主張逾越「危險」與禁忌,去追求身體的快感。

  不過,無論是陰道高潮抑或陰蒂高潮,雖然後者較為看重女人的主體性,而不將其性快感侷限於對男性性器及精液的反應,強調性高潮這件事本身仍是以男性性器的功能性(射精)做為性快感的標準或參考點,而忽略了女性性慾的相異性與多樣性,抹煞了女性自主的感受,因而被女性主義者批判為陽具中心論。           

  此外,在女性被客體化的兩性關係中,即使在私人空間,女人也因為在經濟、文化上的附屬位置,而成為被慾望和被宰制的對象。早在十九世紀,英國的思想家米爾(John S. Mill 1869/1970)即指出,男性對女性的控制通過兩條途徑,一是經由蠻力強迫;一是經由社會化,訓練女人對男人既服從,復充滿情意。在有關性與色情的諸多研究中,我們也一再看到無所不在的性暴力陰影,因此對性別弱勢的女性而言,親密關係究竟意味著危險抑或快感,她們在既存的不平等關係中,有何種可能探索和滿足個人慾求,是在婦女運動發展到相當程度之後,女性主義者關注和爭論的重點之一。也是婦運在面對女同性戀運動和性解放運動時所必須因應的挑戰。

三.性別政治與性慾政治
  在女同志研究興起之前,女性主義理論並未刻意區分性別政治與性慾政治,對異性戀文化常模的習焉不察使得女性主義者假設性別與性慾的必然關聯,以致自動將性別理論延用於性慾解釋。Gale Rubin (1975: 166) 在早年名著 The Traffic in Women中,便將性(sex)視為「性別認同、性慾望與性幻想、童年的概念」的混雜體。但到了1984年,Rubin (1984/1994: 33) 雖仍承認「性別(gender)影響性慾系統(sexual system)的運作,性慾系統也呈現性別特色,」郤在Thinking Sex中首度提出,二者雖互相關聯,卻非一體,而是兩種涇渭分明的社會實踐,所以在分析上應予分離,以便正確反映二者互不相屬的社會存在。

  從女同志研究與實踐的立場來看,如此區分有其理論上與政治上的必要,因為女同志不僅因女性身分受到壓迫(性別歧視),也因性慾出軌而和男同性戀、易服者、妓女等同樣受到性歧視。由於這是兩套不同的社會系統,性別歧視的消除並不必然導致性歧視的消除,所以單憑女性主義不足以解決女同志的困境,而必須發展出其他的批判工具和思考方式,在性別面向之外尚需加入性慾面向。

  女同志觀點的浮顯增加了女性主義研究和思考的向度,使得我們在父權體制的權力關係之外,看到了異性戀機制對女人的制約,特別是在身體和性慾層面。如果說父權體制的政治、經濟、社會權力分配將女性置於社會權力關係網絡的下層,異性戀制度則更進一步將個別女人置於個別男人的監控之下,而形成無論在公私領域皆難逃男性掌握的局面。在分析婦運議題時,將性慾政治從性別政治抽出並列,可以突顯婦運在性慾及身體自主權上所遭受之特強阻力,使我們更為明暸異性戀父權體制的運作,並因應規劃婦運策略。
     
四.性別政治與性慾政治的辯證關係
  我們若將當代台灣婦運的政治論述區分為性別政治與性慾政治二大主題,則性別政治所關注之議題為女性(性別)身分在公私領域的弱勢位置,積極爭取其工作權、教育權、財產權、參政權。而隨著婦運進程之推移,女性權利/力意識之提升,工作權之內容逐漸由平等工作機會、同工同酬發展到家務分工、同值同酬之爭取;教育權則由相同入學機會演進至消除教育中的性別歧視,以致推動性別平等之教育;財產權由保障婦女在婚後仍能擁有自己財產的所有權和管理權演變到家務有酬的立法;參政權則不止於以得到投票權為足,而進一步爭取女性參與公共決策的權利。而性慾政治與女人的身體自主權密不可分,五四時期,爭取婚配自主曾是婦運的主要議題,甚至有人不惜以死相抗。在今日台灣更切身的議題則涵蓋生育與慾望二者,生育自主權攸關女性對己身的生殖力是否具有主控權:要不要生,生幾個,何時生,具體落實在法律層面的便是墮胎合法化及其他相關問題。至於有關身體慾望,則又可分為兩個面向加以探究:在父權社會中,女性的身體往往被塑造成男性(權力及性)慾望的對象,因而女體不僅淪為男性慾望的客體和受害者,甚至女性的受害經驗也往往被性慾化,婦女運動的目標之一便在揭露和消減女性作為男性慾望受害者的處境,並且進一步開發女性慾望的主體性,促使女性主動地去探究、獲取和表達快感,由慾望自主達到身體自主、人格獨立,以致成為自主的個體(表一)。

  縱觀世界婦運史,婦運初期可以說是婦女團體爭取平等權利的歷史,無論是標榜人權或女權,都是男性已經獲得的權利為參考點,爭取與之相同的社會處境。經由與男性相同,例如同工同酬、同質教育,而得以建立女性主體,發展女性意識,然後在此基礎上看到不容忽視的(個人或群體)差異,衍生更為細緻、更多元包容,並且也可能更分裂的性別政治。所以女性主義性別政治的發展重點大致是循著著眼於同以致於看見異的線性軌跡,不論是早期的同或是晚近的異都意味著女性意識的加強和女性地位的提升。

表一:性別政治和性慾政治的內涵






 









  


        性別與性慾之間存有相當密切的辯證關係,生物性別決定了個人的社會性別,社會性別又規範了個人的性傾向、性習慣以及性關係中的權力配置。婦運的性別政治為婦女在公領域爭取到的資源和位置開拓了女性在性慾政治的議價空間,換言之,一方面性別主體有助於性慾主體的建立,例如,經濟獨立和教育程度提高可以使婦女享有較大的行動自由和婚配自由,較易近用醫學和法律資訊,而握有更大的選擇權,對於性慾也能夠發揮更大的想像力;另一方面,女性在獲得較多身體自主權之後,例如對生育時間和次數有較佳的控制,對於性較能採取主動,也有益於性別主體的茁壯,在工作、教育和參政方面更有主動性和行動力。因此性別政治的影響必然及於性慾,性慾政治至今無法脫離性別的權力分配;但性慾政治的轉變也不可能不挑戰到既有的性別權力關係。

  婦女運動因為推動巨大變革,牽涉極廣,若略有成效則必然會遭受既得利益者的頑抗,在其內部也可能引發利益衝突。性別政治的協商、抗爭場域,除了家務分工以外,多半落在公領域的範疇,可以大量援引已廣為民主社會接受的自由主義的人權、平等觀念,在理論上較少受到排斥。性慾政治則因直接涉及女人的身體和生殖活動,此二者一向是父權國家、家庭和男性個人展現權力的場所及意欲監控的對象,加以其運作場域具有高度隱私性,公權力不易伸入,對人權與平等觀念也形成隔離作用,因而除了與男性利益較一致的婚配自主權以外,其他有關身體與慾望的議題在婦運陣營內外都爭議不斷,相關策略也因性別主體性之提升而歷經改變,或因對性別主體性之不同解讀而產生歧見。本文擬從婦運參與者的觀點探討從八0年代墮胎合法化、救援雛妓、批判色情及選美到九0年代反對性騷擾等活動的策略設計,分析婦運組織內部對於身體慾望處理模式之多元化過程及性慾政治之轉變。

參.台灣婦運之性慾政治及其轉變
一.墮胎合法化
  懷孕和生育為女性特有的生理功能,人類特長的懷孕期和育嬰期使得懷孕生產為女性帶來複雜的經濟和生活上的影響,而控制生育是所有生育年齡女人跨越歷史與文化的基本需求,在避孕失敗之後,墮胎成為控制生育的僅存手段。女人之所以會選擇墮胎,可能是為了自身的生存、經濟的壓力或家庭的需要,因此即使在墮胎被視為犯罪行為的地區和時代,如墮胎合法化之前的台灣、法國(參閱史瓦茲 1986: 46),或今日的祕魯(參看Canadian Film Board 1990),墮胎都是普遍被各階層婦女採用,甚至冒死採用的最後手段(參閱劉仲冬 1995: 240)。墮胎對婦女而言,既然現實上有其必要,卻備受父權國家的法律制度和意識型態箝制,除了因應人口政策的需求--女人的身體被視為生產(軍事的和工業的)勞動人口的場所,因而需要計劃生產,以及保障父系家庭的傳宗接代之外,其次(或者更重要的),便是因為性交和懷孕的因果關係使得父權社會必要透過控制生育來進行對女性性慾的監控和管理。1984年的台灣,戒嚴令尚未解除,立法院尚未改選,婦運尚在萌芽階段,唯一的婦運團體婦女新知雜誌社才草創不滿兩年,當時優生保健法之能夠在立法院順利通過,與執政黨(中國國民黨)降低出生率的人口政策有極大關聯,無論是起草法案的行政院衛生署,或推助此法案的婦女新知在策略上都採取去性慾化和去性別主體化的論述,從人道立場突顯女性無慾、受害形象和堪憐處境,非僅絕口不提女性情慾自由化的訴求,亦對兩性平等不置一詞,同時對加害者也略過不提。反倒是反對陣營以「女性情慾放縱」、「色情氾濫」、「破壞善良風俗」為由,試圖保留墮胎犯罪化來勒制女性情慾(參閱顧燕翎 1990: 194)。在推行國家的人口政策、減少社會成本、可憐被姦受孕少女的前提下,婦運團體、執政當局和立法院方得以取得共識,達到墮胎合法化。若當時採取政治化女性性慾的策略,肯定其愉悅和自主性,則不僅婦運會被與「雜交」劃上等號,此法案亦可能因資深立委之反彈而無法通過。

     不過,此法一旦通過,在公共論域取得一席之地,自有其社會影響。所有女性,不論是否年幼被姦,都因可享有合法墮胎而獲得較多性慾自由。然而,另一方面,僅爭取墮胎合法化而不同時主張性慾自主,極有可能使女性身體成為男性慾望和權力更方便而且不留痕跡的受害者。配合上新進的胎兒性別探測技術,墮胎也可能被用來實現重男輕女的人口控制(參閱張玨 1993: 2),弱化女性的性別位置。這是採取權宜策略時不得不做的讓步。

二.救援雛妓
  從19841987年間,台灣的政治機會結構起了巨大變遷:1986年反對黨成立,1987年解嚴,社會運動風起雲湧(參閱張茂桂 1991: 12-13),婦運也因而開始受到矚目,新的婦女團體相繼成立(Ku 1989:12-22)。從1978年起李元貞(婦女新知創辦人)等人一直關懷雛妓問題,卻又無力改變,此時終於獲得行動的契機。婦女新知與1986年成立的「彩虹少女之家」(廖碧英主持,以輔導原住民少女就業為主)聯合策劃了1987110日的華西街大遊行,抗議「販賣人口」,得到三十一個婦女、原住民、人權、教會團體聯署,是台灣婦運首次大規模的街頭行動,不過由於亦具有挑戰戒嚴法的政治意義,此項活動相當借重政治反對力量及其他社運團體(參閱梁雙蓮、顧燕翎 1995: 125),而且為了擴大動員基礎,在共同聲明中引用「世界人權宣言」,以反對奴役原住民少女為主旨。與推動墮胎合法化的策略相似之處在於批露未成年少女的無辜受害境遇,引發惻隱之心,由於當時雛妓中原住民少女占極大比例,所以再加上描述原住民經濟的極端劣勢處境,強調其人權之被剝奪。不過性別政治在此際已比1984年前後更具有社會正當性,共同聲明便公開指控「傳統的父系社會」將婦女「視作男性的附屬品和財產」,而近代婦女「就業情況仍比男性低落太多,」以致最後的選擇仍得賣身賺錢。而且此時對於加害者也不再隱匿,明指其身分為色情消費者(嫖客)、妓女除外的色情工作者(人口販子、妓院老板)、腐化的官僚(姑息且坐地分贓的警界)以及不合時宜的山地政策。所以除了要求政府制止販賣人口、重新檢討原住民政策之外,共同聲明也要求成立婦女庇護所,對想轉業的妓女施以職技訓練,藉由職業技能的提高,稍為彌補受害女性的性別劣勢,以求取經濟上的自足;此外,「實施正常健康的性教育,對於變態性心理及行為,應送到醫院治療。」以減少(男性)性變態行為來降低經濟和社會弱勢女性成為男性性慾受害者的或然率;「最後,再輔以兩性平權社會的建立,逐漸廢娼。」廢娼前則應加強管理和保護娼妓。

  標榜兩性平等和扼止色情的救授雛妓行動在短期策略上獲得立即成功,其後密集而持續的聯合活動促成警政署成立「正風專案」,加強檢肅販賣人口、取締色情行業、處分包庇色情的警察,隨後各團體並合組單一性議題的台北市婦女救援會,長期從事救援工作,於次年監督「少年福利法」通過,延伸並落實了救援工作,接著有勵馨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加入,並於1993年合力完成「雛妓防治法草案」。(111-128

  救援雛妓聯合行動為了廣泛動員,部分採取訴諸父權保護心態的手段,結盟對象包括在性別議題上採取保守立場的團體與個人,在當時的社會情境中,性交易即等同男性消費者消費女體,所以女性主義者與對性採取禁制管束立場的保守人士在此議題上產生交集,而發展出合作關係。救援雛妓所標示的反色情立場帶動了其後數年間的系列批判色情及選美活動,也開啟了本地婦運在性別政治之外的性慾政治論述,在此論述中,女性身體被視為男性慾望的對象和男性暴力的受害者,而其受害原因則是婦女在政治、經濟、社會中的弱勢位置。

三.批判色情及選美
反色情與反性交易的結合
   本地婦運對色情和選美一向持反對立場,19871988年間,批判色情和批判選美的活動交叉並進,而且主事者認為色情與選美本質相同,都在出賣色相,供男人挑選、品評,其差異只在參與女性的階級屬性。(劉曼肅 1987b: 4; 李元貞 1988:11)其間較為大型的活動有國際獅子會在台北年會期間,由進步婦女聯盟、婦女新知和彩虹專案在國際獅友遊行現場示威,表示歡迎訪問,但拒絕色情交易(劉曼肅 1987a: 婦女新聞);婦女新知主辦的「第一屆台北先生選美」諷刺劇的演出;主婦聯盟、進步婦盟等團體主導的焚燒色情書刊;以及婦女新知、進步婦盟等團體至各選美會現場進行抗議(梁雙蓮、顧燕翎 1995: 116-117)。這些活動主旨在反對將女性身體商品化,窄化女性角色為男性慾望對象,以致加深性別歧視,貶低婦女地位;反對選美的理由還加上反對其虛偽性格及其對女體的規格化。為了扭轉性別弱勢而提出的解決方案包括實施兩性平等教育,爭取婦女工作權,教導女性發展創造力,成為美的主體,以及看出父權體制對女性的不利,建立女人之間的連結(參閱劉曼肅1987b:1-6; 婦女新知等1987; 李元貞 1988: 11;婦女新知編輯部 1991: 6-7)。

  反色情運動在八0年代末期由婦女救援會主導,在19891990年達到高潮,19896月至12月台灣省各縣市、警察、環保、教育、新聞單位展開二階段的取締行動,「以恢復市容觀瞻及社會善良風氣」(暢曉雁 1989: 18)。19907月間婦援會發起「色情海報大獵殺」,呼籲民眾檢舉色情海報,9月由新聞局公開銷毀色情書刊150萬冊,並表揚掃黃有功婦女團體,但婦女團體以色情書刊仍猖獗,拒絕領獎。1222夜間,婦援會借台灣大學校園一角舉辦了一場「還我們一個平安夜」活動,當晚在「振興草坪」四周由男警衛隔離守護,只限女性入內,以紙花、燭光、月光和輕柔的歌聲為媒介,進行女性聯誼。這樣的活動象徵著唯有在經過人工切割的特定時空之內,女性才享有其性別自主性,與美國大學女生藉“Take Back the Night”來爭取暗夜行走權的性別政治有極為不同的宣誓意義,也顯示出性慾政治若只著力於防止女性成為男性慾望受害者,在策略上將十分劃地自限。然而在婦運資源有限的情況下,不得不仰賴主流社會既有的價值與態度,以取得些許保護,對於這種妥協的作法,婦運內部也並非沒有自省。

反色情的內部檢討  
    1990年婦女新知雜誌上連續兩期刊出黃淑玲的文章「反色情?反檢禁?--女性主義者對色情媒體的爭辯」及「娼妓問題與政策的探討」,前者介紹美國七0年代末期反對色情的基進派女性主義者和「反對檢查制度的自由主義女性主義者」之間的論辯,為本地的色情論述引進了新觀點:色情媒體有多種類別,並非全充滿暴力,亦有的平和而浪漫,一味反性的結果,非但不能為女性爭取性平等及性自由,反而可能灌輸婦女性壓抑的觀念,加深其恐懼感。後者則指出台灣婦運團體基於家長式高高在上的心態,認定妓女的將來註定悲慘而堅決反對女性涉及性交易,卻忽略了自願的性交易乃是涉及人權自由及個人隱私的行為;自願從娼的少女人數已遠超過被販賣的雛妓,這些逃家少女多半是家庭學學校教育不當的犧牲者,一波波掃黃並解決不了問題,黃文最後介紹世界各國的娼妓政策:禁止制、管理制和自由制,以為參考,但不特別推荐其中某一種。
  美國的反色情女性主義者不僅反對色情產品物化和商品化女性,也反對其中性與暴力的連結,在女性地位獲得全面改善之前,她們甚至懷疑男女之間是否有平等的性關係。九0年代初期台灣的女性主義者所面對的也是一個充滿性暴力的文化,不只是在主流媒體,甚至在「民主運動」中也充斥性暴力的圖騰和暗示[1](參閱成令方1990),並引起仿傚,做為政治抗爭的手段(參閱顧燕翎 1990)。1991年清華大學的「衛生棉論戰」和台灣大學學生會會長候選人以脫衣舞表演吸取選票,再度迫使女性主義者思考色情問題,在當年《婦女新知》(110:11)的專題中,雖然編輯從女性主體的立場提出了問題「女人需不需要色情?色情可能為女人所用嗎?」卻未予正面回答,而僅得出「色情從頭到尾就是父權社會機制一手導演的,只有從女性的立場思考、行動,才可能有所改變!」的結論。在一個愈益多元開放的社會中,性慾政治除了面臨被政治、商業力量收買、收編,也面對內部的檢討和詮釋權的爭奪,對待色情的態度和採行的策略便形成新的爭議焦點。

建立女性性慾主體
  從婦運策略的角度來看,在社會現實的限制下,199238婦女新知舉辦「我愛女人」園遊會之前,女性主體的性慾論述多以零星的、個別的形式浮現,而即使園遊會曖昧的性慾主題,仍是性別認同政治(女人愛女人)之延伸,基於社會現實之考量,女同性戀的性慾傾向和身分認同仍處於隱晦的、充滿危機的邊緣位置(參閱倪家珍 1996: 附錄)。即使如此,「我愛女人」所宣誓的女性慾望主體性仍因而受到肯定,1992年婦女新知雜誌開始重新檢視與女性切身相關的食、衣、住、行、性各方面,也記錄女人的同性、異性戀經驗,並描述自體及異體的性行為。在這逐漸正視女性慾望,掌握女性慾望詮釋權的過程中,最早的切入點為女性與服裝,當年10月的女人與服裝專題一反批判服裝工業控制女性的文化論述,看到服裝和自己的身體、性慾的關聯,討論如何以服裝表現心情(包括情慾)、創造快樂、探索自我、聯結(而非二分)身體與頭腦,並且將服裝的選擇視為「邊地發聲」的反抗過程,「如果相信所謂的反抗,其實是來自權力網中的細縫,來自主體對自身感覺的探索...。」不過邊地發聲的策略或許可以使個人情緒獲得一時之抒解,終究無法撼動壓迫的體制,所以「更積極的『轉化』方式,則是藉由改變媒體、消費市場、設計界...,以滲透男性的美學知識系統。」(周毓波 1992: 22)至於可以採用何種方式和途徑進行滲透和轉化,該專題並未論及,分離主義之外尚有何革命手段似乎是邊地發聲策略所面臨的極大考驗。

另類情慾vs 性解放
  從1992年起,女性主義者開始加入原本由男性性學家、醫師和作家主控的性論述,正面看待女人的性慾望、性幻想、性需要和性經驗,並且讓女人自己說出對身體的細緻感覺,開發屬於女性的「另類情慾」,而不再一味由男性代言[2]。所謂另類情慾,除了同性戀之外,最常被引用的是奧菊.羅得(Audre Lorde)的情色論(李元貞1993: 12;賀照緹 1995;張娟芬 1995: 103;張小虹 1996: 225),謂女人自身的情慾(蘊涵性愛、生理、情感、心靈與知識的內在動能)為慾望、創造力與快感的來源。所以女性情慾(eros)的內容並不侷限於性慾望和性活動,而是廣泛地包含個人內在能量、熱情、能力的無礙發揮。情慾自主和稍後發展的性解放論述在歷史發展和理論承傳上都有所不同,性解放源自十九世紀的烏托邦社會主義,及稍後的性學及精神分析,旨在打破一切性禁忌(包括性交的方式、對象及場所)(參閱Rubin 1984/1994; <<島嶼邊緣>>1995; 何春蕤 1995),去除性階層化;情慾自主則是女性主義者企圖在解放與壓抑之間尋求多元的情慾出路,包括非生殖的和非生殖器的。二者都認同同性戀,也都重視女性性慾所蘊涵的愉悅和能量,但性解放所強調的是避免「強化反性或反情慾的保守力量對性本身的歧視與壓抑,」(何春蕤 1996:34)並且無視於性別差異,因其重點在性而非性別;情慾自主則一方面企圖保留情慾多元的辯論、思考空間,另一方面避免性論述被媒體收納,將其等同於婦運,而轉移了對婦運長久耕耘的性別政治的關注(張小虹 1994:13),所以是以女性的性別身分來思考性。

批判色情vs 情慾拓荒
  由女人主動談性雖有建立女性主體性、開發創造力的功能,卻也再度觸及「色情」的敏感話題,以及性與色情之間極具爭議的分際,像李元貞的《愛情私語》就曾被「中華民國新聞評議委員會」裁定為「x級黃色小說」,並使得連載該小說的《自立晚報》副刊受到譴責,雖然此書正面寫出生活裡的性關係與性行為,反倒比較像女性主義的性愛教科書。八0年代婦運將性與色情籠統看待的態度至此逐漸轉變為釐清二者界線,反色情但不反性。1995年「台大女生看A片」事件逼使婦運再度檢討對待色情的立場。
  「台大女生看A片」之所以成為熱門新聞,根據羅燦英(1996: 169)的分析,是因為連結了「純潔的好女孩」與「流動的(男性)情慾」兩個主流文化中互斥的概念,對父權體制的性(別)規範尋釁,而引起軒然大波。此活動的最初目的是「為女生提供另類愛情想像,瞭解男性觀點,及自主情慾對話。」(178)但在主流性論述的強力反對下,轉折進入「性批判」論述,將「情慾開發」的初旨轉化為色情批判,將A片定義為「站在純男性觀點拍攝的影片,其長期放映下來已迫使女性淪為『玩物』。」(中國時報 1995a)強調看A片的目的是為了「檢視色情文化的物化女性,及追尋男女平權的情慾文化」,既「反對貞操情結,又拒絕性解放,」而自行定位為「非性壓抑」亦「非性解放」的另類論述(羅燦英1996: 180-181)。不過,在A片事件後期,屬於性解放的「享用A片」論述出現,與「批判A片」形成微妙對立,性解放者「倡導女性發展強勢主體性,排斥認同受害角色,進而從A片中獲愉悅經驗。」(羅燦英1996:181)並將「批判A片」的立場與「主流派性教育體制代表」一同歸類為「台灣保守派性論述」(國立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 1996: 136 )。緊接著A片事件,全國大專女生行動聯盟在女人連線反性騷擾大遊行的週年舉辦了「女人連線、情慾拓荒」活動,以公開呼籲的方式爭取社會資源,並宣稱「不僅要破除男性對女性身體的宰制,更要搶回女人定義與使用自己身體的權力。」(全國大專女生行動聯盟)然而在活動過程中的表演方式,如仿跳脫衣舞、與象徵性的陽具作愛、集體叫床等(中國時報 1995b; 自由時報 1995),似乎仍未脫男性中心異性戀的性想像。  
     
四.反對性騷擾-性慾政治異質化
  王蘋(1996: 83-84)依運動策略、產生的論述以及對抗行動將反對性騷擾的行動分為三個時期:前期(八0年代初)--「定義性騷擾、個案揭露」;中期(1990年第一次清華大學和台灣大學「小紅帽運動」至1994年女人連線反性騷擾大遊行)--「要求制度性保障」;近期(李璇、呂安妮案之後)--「婦運內部差異呈現,運動多元化」。1994年性解放論述和女同性戀論述的出現都促使婦運的性慾政治異質化。反性騷擾前期的策略為開始為性騷擾命名、定義,鼓勵女人說出性騷擾經驗,並勇於揭發,突顯女性的性別弱勢位置,以及做為男性慾望受害者之處境,以訴諸父權保護心態,擴大社會對此議題之關注。雖然性騷擾是許多女性共同經歷的困擾,卻也是社會文化的常模,加以當時女性意識普遍低落,婦運團體近用媒體不易,所以前期並未造成聲勢。但婦運內部的意見卻是相當一致的。

「要尊嚴」、「要工作」
  九0年代婦運情勢大不同於八0年代初期,單一性議題的婦女團體繼續增長,1990 年婦女新知主辦大學女生姊妹營之後,各大學相繼成立女性研究社,年輕女性因為歷史包袱較輕,更敢於衝撞不合理體制,勇於創新思考和行動,而成為婦運生力軍,其中有些成員後來加入了婦女新知和其他婦女團體;1993年以婦女研究學者為主體的女性學學會在台北成立,標榜學術與運動的結合,突破過去婦研學者視街頭為禁忌的心態,表現出動員與行動能力,其成員所占據的較高社會地位也使得女學會比其他婦女團體享受較大媒體優勢,而能夠發揮更大的社會影響力。這兩股學院內的力量為九0年代婦運憑添了新的動力。1990年第一波小紅帽運動便是由清大和台大的女研社發起,也是首次反性騷擾的具體行動;1992年婦女新知和全國大專女生行動聯盟主辦「要尊
嚴,不要性騷擾」座談會,首次由受害者在公開場合現身[3];九0年代初期國內外性騷擾事件連續曝光,如美國法學教授Anita Hills指控大法官提名人Thomas,國內中華航空公司空服員指控航醫中心主任何邦立,都在媒體上占據極大篇幅,行政院勞委會也曾舉辦「工作場所性騷擾研討會」予以回應,並且為因應勞力市場短缺,鼓勵婦女就業,委託學者進行「工作場所性騷擾之調查研究」,但因其採樣男女各半,員工、雇主皆問,將可能的加害者和受害者一視同仁,結果淡化了此問題之嚴重性(參閱顧燕翎 1993)。其後發生的更多案件(參閱王蘋 1996: 80-88),特別是1994年師大女學生被黎姓教授強暴案,引爆了蓄積已久的女性怒火,1994522婦女新知、女學會和各校女研社主導的女人連線反性騷擾大遊行是首次不必借重其他社運團體,純粹以女性議題為訴求的大規模街頭行動,訴求內容為教育權和工作權,要求兩性平等教育和校園安全,以及強暴改為公訴罪、儘速通過男女工作平等法。

「要性高潮」
  不過在遊行當中何春蕤教授帶頭高呼「我要性高潮,不要性騷擾」卻反而成為媒體爭相報導的焦點。「我要性高潮」一方面固然揭示了女性性慾主體主動創造愉悅的魄力,擺脫受害者無助的形象;但是另一方面則因為女性性經驗和情慾資源一向貧乏,在語彙與想像之匱乏下,表達方式難免落入傳統性學所設下的陽具中心情慾認知的陷阱。不論如何,在一向熱衷於窺伺女體,擅於炒作性慾論述的媒體中,性高潮政治必然比性別政治占有較優勢的發言位置,是以1994年後,性解放以異軍突起之勢進占媒體空間,並且試圖「內爆女性主義」(婦女新知159期),指婦運由於尚未全面開始抗爭「性壓迫」,所以看不見女同性戀,也看不見「性多元人士」[4],或其他「和性緊密相關的壓迫模式」,而提出「以更多樣的差異來取代『同性戀』、『異性戀』之間被建構出來的隱約張力,」逃脫「異性戀體制對『性別』的迷戀。」(何春蕤 1995: 17-18)  

「攜手」或「分離」
  性解放運動對性階層體制和性別身分認同的挑戰對組織性婦運的確產生衝擊,促成更多的反省和對話,例如在李璇案發生之後,婦女新知便內部檢討為什麼沒有公然聲援此案,是否在價值觀上已先入為主地接受了「好女人」和「壞女人」的分化政策(冷蜀婉 1994)。九0年代以後逐漸成長的同志運動也促生婦運內部新的對話。1995年婦女新知便曾對「民法親屬編修正草案」欠缺同性戀觀點提出檢討,對婦運內部的「同性戀恐懼症」加以批判。在此同時,代表同志立場的魚玄阿璣(1995: 17-18)看到婦運內在、外在資源的限制,以及女同志有別於異性戀女性主義者的身分認同:

  這幾期《婦女新知》內爆女性主義,開啟女性主義和女同性戀的聯結和批判性的對話,主編和工作室同仁會不會承受到什麼壓力?今年度的募款會不會因此遭遇外在的阻力,募不到錢?
  女同志運動與女性主義運動在理論上當然可以(也必須)結合,但證諸現況,婦運的同志衣櫃狀態未能完全突破,關注的仍是『兩性平權』的性別議題,而女同志個人雖然身處男女性別階層身受其害,卻比不上因性取向的壓迫來得迫切,再加上部分女同志(特別是T)抗拒女性身分,向來以一己的肉身力搏異性戀的體制暴力,不願意認同被異性戀機制所定義出來的「女性」,這些女同志對於婦運提出的女人認同訴求難以親近。
  長久以來婦運雖以籠統的整體女性的需求為號召,但近距離地來檢視,婦運內部的同性戀白色恐怖並沒有真正解除...女同志運動...在摸索女人平等相愛、相處之道時,似乎正在長出另一種以女同性戀為主體的女性主義。

所以她主張在攜手之前「彼此都還有功課要做,現階段女同志運動也有適度採行分離主義的必要。」

  同女與異女之間性慾取向和身分認同的差異,以及異性戀社會根深柢固的同性戀歧視,曾經在歐美婦運團體內部形成極大的張力和衝突。台灣婦運在九0年代以前因為聲勢微弱,人力單薄,以認同政治為發展重點,較少注意內部差異,女同性戀及其議題皆處於衣櫃狀態。不過,不論是激進女性主義的分離主義者,為了逃避異性戀和父權壓迫,拒絕與男性的親密關係,轉而選擇愛女人,或者女同性戀在同志運動或性解放的旗幟下,顯現自己的同女身分,婦運發展到相當階段後,在認同政治方面勢必因性慾取向的多元歧異而面臨挑戰。

  是西蒙波娃(Beauvoir 1947)首先質疑女人的本質,她的名言「女人不是天生的,是變成的。」一再受到引用。不過波娃強調的是女人的社會性別,對異性戀意識型態並未深究。Monique Wittig 及其後的女同性戀理論家對於本質論的「女人」提出更嚴苛的檢驗,Wittig(1981/1993)首先在公議中公開宣稱:「我不是女人,我是女同性戀。」她以為,「女人之所以為女人,並不是任何生理、心理或經濟的命運單獨決定的。女人是整體文明的產物,介於男性和閹人之間...。」同女因為反抗這種政治壓制,而被指不是「真正的」女人,可見「真正的」女人並非天生存在的自然狀態。可是同女也不可能成為男人,異性戀社會對同女的壓迫,就在於使她們得不到女人,因為女人是屬於男人的,因此「女同性戀非女,非男,是社會的產物,而非自然的產物,因為社會本無自然可言。」Calhoun(1995)以為,「女性主義對異性戀壓迫的分析不足,使得女性主義建構出來的同女認同不僅對同女差異的阻礙多過啟發,」而且「因為模糊了同女與異女在性事上的重大差異,...而壓抑了同女差異。」此外,在性別男女二元的世界裡,同女被放在「女人」的範疇裡,必須裝扮成女人,同女的身分就消失不見了。所以從同女政治來考量,分離有其理論上與實務上之必要。而婦運與同運雖有交集,亦因身分認同之差,而有對稱差異(symmetric difference)
  
結語
  縱觀八0年代以來台灣婦運性慾政治的發展軌跡,可以看出其由無性別到有性別,由拒做男慾望受害者到營建女性慾望主體的過程。當性別政治仍在萌芽階段,婦運資源薄弱時,即使是拒絕做受害者,仍需隱匿在人道(墮胎合法化)、人權(雛妓救援)的訴求之後。所以要求墮胎合法化時採取去性別、去性慾的論述,並且完全不提加害者的身分,似乎加害者根本不存在;救援雛妓時,在其他社運互彰聲勢之下,婦運已累積足夠動力,足以策劃大規模行動,所以在聲明中,明白指出加害者身分以及受害者的性別弱勢,但救援對象仍必須是無自主能力和無慾的。由救援雛妓衍生出反色情,形成極大聲勢,並得到官方大力配合,但因其從未清楚定義「色情」,以致色情與性的界線模糊,而產生反色情也反性的效果。

  然而性不僅是資本主義市場的熱門商品,也是女性主義理論與實踐的重要環結,當婦運累積到相當資源,有自主的動員能力,不必再假借其他社運之後,女性不但以言語和行動拒做男性慾望受害者,其自身的性慾也不再隱沒。可是由於女性性慾長久以來受到社會資源囿限和異性戀父權文化制約規範,以致其真實面目曖昧不清,本地婦運在處理女性情慾時,大致採取兩種態度:情慾自主和性解放,而二者皆認同女同性戀。

   因此,女同性戀、情慾自主和性解放可以看做本地婦運性慾政治的三種模式或三條路線,三者各有其歷史淵源與理論承傳,也各有其不同的關注重點和終極目標,卻仍可以是相輔相生的。誠如魚玄阿璣所言,女同志運動可以長出另一種以女同性戀為主體的女性主義,也如何春蕤(1995:15)所論,「當代婦女運動在建立身體自主權時,已逐步開始正當化『某些』過去不見容於父權一夫一妻體制的性愛模式。」因此三者的動員能力應產生相加而非相減的效果。進一步來看,不論是採取那一種性慾取向或運動路線,在現階段以及可見的未來,女性的身體仍然決定我們的社會性別,以及在性別階層和性別權力關係中的位置。不論我們如何營造慾望主體性,如何享受和構造情慾,都無法因而避免成為男性慾望受害者的共同潛在危險,換言之,情慾主體的主觀認知並無法取代受害客體的社會處境。因此共同的性別身份仍是女性主義者、女同性戀和女性性多元人士合作的重要基礎,不論我們個人選擇以何種方式享受性、獲取動能和愉悅,都不能忘記,唯有在性別政治上集體開創更大成果,取得更多社會資源和權力,才可能創造更安全、合理、可以提供多重情慾選擇的空間。19961130彭婉如的犧牲提醒我們,僅管我們的性慾可以有多重的、流動的身份,我們的性別身份目前只有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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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990年5月3日《首都早報》在頭版印上斗大的「幹」字以表達對「軍人組閣」的強烈不滿,該報以「正反俱呈」的方式處理女性主義者的抗議(參閱成令方 1990; 顧燕翎 1990),刊出一篇文章表示,「《首都早報》的總編輯、副總編輯都是紳士,他們共同做成此決定,用『幹』字來表達批判,更顯出此事非『幹』不足以明志的緊迫性。」(楊憲宏 1990)
[2] 這一系列的出版品屬於本土的有:李元貞的《愛情私語》(1992)、《婚姻私語》(1994);《島嶼邊緣》第九期(1993);何春蕤的《豪爽女人》(1994);莊慧秋的《台灣情色報告》(1995)以及1994年創刊的《女朋友》雙月刊。
[3] 不幸的是,出席的幾位受害者最後都未獲公道,騷擾羅玉娥女士的經理被判無罪,高雄國光中學檢舉同事性騷擾的徐淑美老師未被復職,新竹遠東製衣廠反抗主管性騷擾的彭菊英女士亦未被復職。
[4] 「性多元主體的性對象並不侷限於異性 ,也包括同性或動物及其他物件...。」(何春蕤 1995: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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