畫像1 畫像2

遊民畫家泊仔送的畫像,在左圖中白鳥的右下方,就是他自己。

  我想我是一個認真的人,有時候到了嚴肅的地步。還記得剛入小學的第一課就是ㄅㄆㄇㄈ,老師說下週要考,可是一週過去了,我還沒全學會,急得不得了,回家就發燒了,媽媽還得幫我惡補。下星期老師竟然完全忘了考試這回事!而我至今餘悸猶存。
  最近一位好友退休,她在嚴肅這件事上比我更勝一籌,在我們為她舉行的餐會中一絲不苟地討論未來生活的意義,我勸她不必急,不妨先混一混。李豐(寫《我賺了四十年》的那位台大醫師)在電話上聽了我的轉述,大笑道:「你混得怎樣?」我說:「不錯啊!」她卻不以為然:「我聽妳聲音就知道妳還是那樣,說話太快了!」幾十年來她一直勸我慢下來。慢才能品味生活,才能靜攬人生,才能修鍊身心。
  不僅需要調整步調,我也想改變自己的寫作風格,輕鬆一點,閒適一點,更多一點生活,多一點感覺。渴望有自己的部落格,不被字數、時尚、市場、刊物風格、主編好惡綁住。大部分是為自己寫吧,也為了分享,至於未來,就交給上天了。 email: yenlinku@mail2000.com.tw
 

2014-07-20

生育保健法大退步

顧燕翎
因「衛生、福利及家庭組」第7次會議時間更改,本人無法出席,甚感遺憾。對於生育保健法草案第十一條提出修改意見如下,敬請列入會議紀錄,並請慎重討論:
現行優生保健法第九條,懷孕婦女得依其自願實施人工流產之第六項事由"因懷孕或生產,將影響其心理健康或家庭生活者",在草案中與其他五項事由(第十條)分離,另立第十一條,加上強制諮詢及強制等待期三日之限制,是行政部門尊重女性身體自主權的一大退步,請予以補救。
若懷孕婦女就診前已自尋諮商,或對於避孕及收出養事宜已有充分資訊者,建議應取消此限制。

2014-07-18

對衛福部103年5月16日人工生殖法新增代孕條款修正草案之回應

行政院性平會委員顧燕翎2014/7/18

昨天收到衛福家組更改第7次會議開會時間之通知,本人將無法出席此次會議,因此針對報告案第四案提出書面意見如下,請列入會議紀錄,並予以討論

  此草案細項經過數度修訂,但基本的矛盾卻一直未得到處理,且保障委託夫妻之權益始終優於代理孕母及代孕子女,也完全忽略了其他相關者的權利及社會影響,令人失望。希望委員會能把握最後機會,審慎討論,做更週延之修訂。簡要說明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