畫像1 畫像2

遊民畫家泊仔送的畫像,在左圖中白鳥的右下方,就是他自己。

  我想我是一個認真的人,有時候到了嚴肅的地步。還記得剛入小學的第一課就是ㄅㄆㄇㄈ,老師說下週要考,可是一週過去了,我還沒全學會,急得不得了,回家就發燒了,媽媽還得幫我惡補。下星期老師竟然完全忘了考試這回事!而我至今餘悸猶存。
  最近一位好友退休,她在嚴肅這件事上比我更勝一籌,在我們為她舉行的餐會中一絲不苟地討論未來生活的意義,我勸她不必急,不妨先混一混。李豐(寫《我賺了四十年》的那位台大醫師)在電話上聽了我的轉述,大笑道:「你混得怎樣?」我說:「不錯啊!」她卻不以為然:「我聽妳聲音就知道妳還是那樣,說話太快了!」幾十年來她一直勸我慢下來。慢才能品味生活,才能靜攬人生,才能修鍊身心。
  不僅需要調整步調,我也想改變自己的寫作風格,輕鬆一點,閒適一點,更多一點生活,多一點感覺。渴望有自己的部落格,不被字數、時尚、市場、刊物風格、主編好惡綁住。大部分是為自己寫吧,也為了分享,至於未來,就交給上天了。 email: yenlinku@mail2000.com.tw
 

2012-04-20

民主?實踐?inside行政院性別平等會


既然以婦女為名,以民主為名,應落實真正的民主參與


民主最大的考驗就在於實踐吧?說民主容易,放棄特權難,對於權力的耽溺大約就在不知不覺中養成的

自己覺得對的就是民主嗎?自己有參與的就叫民主嗎?

行政院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婦權會,2012改為性平會)標榜民主參與,但實際檢視婦權會和婦權基金會的委員名單,多年來真正參與決策的卻始終是少數人,呈現少數人壟斷決策的現象。時日久了,少數人竟以為自己是多數人,以致在細數婦權會功績時,寫下了以下文字,放在行政院性平會的議事手冊裡.如下實錄: 

原來文字:
婦權會的設置有2項重大意義:一是透過多數婦女的參與,提高決策過程的透明度,進而降低缺乏信任所產生的社會成本;另一則是藉著吸納婦女參與體制內的決策制定,形塑一種嶄新的婦女參政模式。

4/13 性平會第一次委員會的會前協商會中,我認為以上文字不符事實,因為多數婦女並沒有真的有機會參與體制內決策,於是婦權基金會將文字做以下修改:
會議後修改:
婦權會的設置有2項重大意義:一是透過婦女的參與,提高決策過程的透明度;另一則是藉著吸納婦女參與體制內的決策制定,形塑一種嶄新的婦女參政模式。

另外,我也一再在會中主張既然以婦女為名,以民主為名,應落實真正的民主參與,而非由少數政府指定的人士代表民主,因此提案權不應僅限於原本規定的婦權委員(2012後改為性平委員)及部會,而應擴及所有團體及個人。

藍字燕翎加:
...101年於行政院院本部設置專責的「性別平等處」,以充實婦女權益及性別平等業務之運作功能,並將提案權擴及所有婦女、性別團體和個人,以真正落實參與式民主...
會議後修改:
.提案人:委員、性平處或部會。
.流程:
   ...
(2)民間團體,可透過委員提案,或由性平處與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擔任平台角色,並依提案內容分送分工小組研處。

我的信念是既然標榜民主就要真正落實民主,怎可口頭說民主,實際卻權力集中,不受監督.這樣做未免太遠離女性主義和婦女運動的初始理想了。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