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尊重代孕者 衛福部代孕草案得改 聯合報/ 顧燕翎/女性主義起點站網站站長(新竹市)
衛福部上週推出人工生殖法草案,新增了代理孕母的章節,將代孕合法化,並且明訂「代孕應為利他之助人行為,而非賺錢之商業工作」。在草案中,代孕者不是母親,因為法律禁止使用她的卵、不承認她是新生兒的法定母親、也無權反悔;她也不是勞工,因為沒有工資,只能領取限定金額內的營養費或營養品、必要之諮詢、醫療、交通、保險、工時損失等費用。然而她卻必須是母親,行為受兒少法規範,不能抽煙也不能酗酒;她更是一個超時且無休的勞工,而且還得具備懷孕加上分娩的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