畫像1 畫像2

遊民畫家泊仔送的畫像,在左圖中白鳥的右下方,就是他自己。

  我想我是一個認真的人,有時候到了嚴肅的地步。還記得剛入小學的第一課就是ㄅㄆㄇㄈ,老師說下週要考,可是一週過去了,我還沒全學會,急得不得了,回家就發燒了,媽媽還得幫我惡補。下星期老師竟然完全忘了考試這回事!而我至今餘悸猶存。
  最近一位好友退休,她在嚴肅這件事上比我更勝一籌,在我們為她舉行的餐會中一絲不苟地討論未來生活的意義,我勸她不必急,不妨先混一混。李豐(寫《我賺了四十年》的那位台大醫師)在電話上聽了我的轉述,大笑道:「你混得怎樣?」我說:「不錯啊!」她卻不以為然:「我聽妳聲音就知道妳還是那樣,說話太快了!」幾十年來她一直勸我慢下來。慢才能品味生活,才能靜攬人生,才能修鍊身心。
  不僅需要調整步調,我也想改變自己的寫作風格,輕鬆一點,閒適一點,更多一點生活,多一點感覺。渴望有自己的部落格,不被字數、時尚、市場、刊物風格、主編好惡綁住。大部分是為自己寫吧,也為了分享,至於未來,就交給上天了。 email: yenlinku@mail2000.com.tw
 

2024-05-27

未尊重代孕者 衛福部代孕草案得改 The Surrogacy Bill Needs to Place Surrogates in the Center

未尊重代孕者 衛福部代孕草案得改 聯合報/ 顧燕翎/女性主義起點站網站站長(新竹市)

       衛福部上週推出人工生殖法草案新增了代理孕母的章節將代孕合法化並且明訂代孕應為利他之助人行為而非賺錢之商業工作。在草案中,代孕者不是母親因為法律禁止使用她的卵不承認她是新生兒的法定母親也無權反悔她也不是勞工因為沒有工資只能領取限定金額內的營養費或營養品、必要之諮詢、醫療、交通、保險、工時損失等費用然而她卻必須是母親行為受兒少法規範不能抽也不能酗酒她更是一個超時且無休的勞工而且還得具備懷孕加上分娩的經驗

   在這個利他工程裡,代孕的女人是主角她必須無償助人,那麼相同原則是否也適用於眾多配角,如醫事、仲介、諮商等機構及人員如果要求他們無酬服務不合理為什麼可以這樣要求女人

   國內有關代孕的討論中,委託代孕常被稱為生育權,並衍生為婦女的基本人權,應當受到國家保障渴望親生子女卻無法生育固然遺憾,個人是否有權使用其他/或非配偶女人的子宮來完成自己求子的欲望像生存權教育權一樣要求國家擔保答案是否定的1979年聯合國的消歧公約和 1994年開羅會議都同意政府應保障婦女的生育權,讓生育過程自主、安全、康,卻從未包括找人代孕那麼個人是否可以花錢僱人代孕呢

   放眼全球不禁止未必合法化)商業代孕的,除了收費昂的美國加州和紐約全集中在收入低失業率高法治鬆散的地區國際仲介利用全球化市場機制壓低成本搾取貧困地區女性順從的服務發展成年產值超過百億美金的產業錬生產人比生產物品複雜代孕引起的問題和法律糾紛頻傳例如拋棄缺嬰兒2015年以後商業代孕集中地如印度泰國尼泊爾等陸續立法禁止商業和跨國代孕但也一直有新的國家加入

   代孕涉及生命的孕育和家庭倫理,過程漫長複雜,為了避免落入人口販賣的商業活動,大部分法治國家明白禁止,諸如德、法、義、瑞士、瑞典、芬蘭、挪威、日本。少數國家即使法律允許,也嚴格制在利他型代孕,如英、澳、荷、加拿大。為了區隔二者避免利他型代孕在市場驅下被操作成類商業活動這些國家都設下規範尊重代孕者的母親身份及其與家人的利益她是新生兒的生母及法律上的母親,反悔權,以確保在自由意志下放棄親權;強力監管服務機構,精卵捐贈者、委託者、代孕者及其配偶都需接受獨立的心理、生理及法律諮商,獨立是指諮商和醫提供者(包括個人和機構)彼此之間沒有任何關聯,不致利益輸送對於仲介、廣告嚴加規範或禁止,違犯者甚至處以刑罰;英國居間代孕服務機構不得收取任何形式報酬,機構內之個人收取報酬亦視同機構收取報酬;施術機構從嚴指定,蘭全國僅有一家醫院可施手術。英國的生殖管理單位HFEA規定其委員會中醫師相關工作的專業人員不得超過半數並且不得擔任主席或副主席避免醫界壟決策。 

   若真心尊重代孕者以利他為原則衛福部草案至少應做如下修改

1.     尊重代孕者的母親身分和身體自主權給予反悔權且明定生產時非醫療必要不得剖腹

2.     避免發展成一條鞭的代孕產業錬居間服務機構必須獨立於施術機構不得收取任何報酬且禁止廣告

3.     人工生殖技術諮會應接受社會檢驗並且接受代理孕母為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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