畫像1 畫像2

遊民畫家泊仔送的畫像,在左圖中白鳥的右下方,就是他自己。

  我想我是一個認真的人,有時候到了嚴肅的地步。還記得剛入小學的第一課就是ㄅㄆㄇㄈ,老師說下週要考,可是一週過去了,我還沒全學會,急得不得了,回家就發燒了,媽媽還得幫我惡補。下星期老師竟然完全忘了考試這回事!而我至今餘悸猶存。
  最近一位好友退休,她在嚴肅這件事上比我更勝一籌,在我們為她舉行的餐會中一絲不苟地討論未來生活的意義,我勸她不必急,不妨先混一混。李豐(寫《我賺了四十年》的那位台大醫師)在電話上聽了我的轉述,大笑道:「你混得怎樣?」我說:「不錯啊!」她卻不以為然:「我聽妳聲音就知道妳還是那樣,說話太快了!」幾十年來她一直勸我慢下來。慢才能品味生活,才能靜攬人生,才能修鍊身心。
  不僅需要調整步調,我也想改變自己的寫作風格,輕鬆一點,閒適一點,更多一點生活,多一點感覺。渴望有自己的部落格,不被字數、時尚、市場、刊物風格、主編好惡綁住。大部分是為自己寫吧,也為了分享,至於未來,就交給上天了。 email: yenlinku@mail2000.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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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3

圖靈和羅林是兩回事:什麼是性別?

顧燕翎 

林一平教授在1029日聯合報的聯合講座從計機大師圖靈談到哈利波特作者羅林 (https://vip.udn.com/vip/story/121523/9102753)引伸出今日性別議題多元複雜糾紛不少主張加強性別與人權素養報導及建立透明的討論平台以減少仇恨對立我同意林教授的處方,但病因的診斷卻流於含混,若未能釐清概念和名詞僅觀望不同立場者互相攻訐,人們很難不基於個人利害而選邊站或者沉噤聲自我設限 

2025-08-04

英國最高法院如何定義男女?

顧燕翎 

今年7月底行政院進行了聯合國消除所有形式對婦女歧視公約 (消歧公)5次國家報告的討論,多年來一個反出現的問題是有關性別多元性別的定義,主辦單位沒有直接回答民間團體現場提問,只說是參考消歧公約的一般性建議。

性別攸關公私機構與人民每日的行動和生活,國家報告和相關法律的用語字義必須足夠清楚、有明確定義且有一致性方有便人們理解和討論,並且根據國家法令調整自己的行為。不應當未經討論和說明便要求國人去仰賴并不熟悉的外在解釋,而建議性質的文字未必包括完整明確的定義說明,其法律位階也有待確認。

1979年通過的消歧立法宗旨在消除對女的歧視和提升女性的地位,主體毋庸置疑為全女性同胞。數年來此群體之地位有提升,仍存在潛在的歧視和不平等因此聯合國設有婦女署,立法院考慮設立婦女人權常設委員會,然而司法院人權與兒少保護及性別友善委員會卻未包含婦女看來國內對性別議題仍存有不同見解行政院草擬中的反歧視法似乎也仍打算含糊以對

   國家報告在名詞使用上存在諸多分歧,從婦女女性延伸到性別跨性別女性LGBTI+、單一性別、任一性別、多元性別、性和性別、性別友善等等卻未給這些名詞明確和便於溝通的定義,也因而經常產生不同的或互相衝突的解讀。這些消歧原始條文中並不存在的概念和名詞與其保護的對象 女性有何關係也需要進一步說明。

         性平處官網公布的中英文名詞對照表中,性別是gender完全沒有sex然而以生理為基礎的性別 (sex)仍然是人類社會中重要的概念和類2004英國是全球最早承認「性別認同的國家發給跨性別者證書可以改變出生證明上的性別,並且在2010年的平等法中給予跨性別者保障但有關性別的爭議始終未能平息今年 (2025) 4月英國最高法院女全票通過蘇格蘭女性協會(上訴人)訴蘇格蘭部長(被上訴人)判決書,基於法律的一致性和實務上的可行性,明確認定英國平等法中,女性(women)被保護的特徵是性別(sex),跨性別被保護的特徵是性別重置(gender reassignment),兩者互相獨立,也可以交义應用;所以跨男的性別仍然是女性,可以請產假同時其跨性別的身分也得到充分保護不受歧視反之亦然男女的定義則分別是所有年齡的人類男性(human male of all ages) 所有年齡的人類女性(human female of all ages)sex則是指生理特徵。為糾結難解的跨性別議題跨出了務實的一步值得我國參考

2024-08-17

運動比賽應分男女嗎?Should Women and Men be Separated in Elite Sports?

 顧燕翎  2024/8/17 聯合報民意論壇

   英國哲學家史托克(Katheleen Stock)在近著有身體的女人(Material Girls)中闡性別的生理性,肯定兩性的區別是重要、不可取代的生物現象。不論從精卵(配子的生成、染色體差別或綜合性差異(包括體型、臉部結構、骨架、聲音、荷爾蒙、身體器官等)來分析都足以說明兩性的生理差異屬於自然生成。自然界的諸種二元現象中,生理性別表現得特別穩定而可測,動植物大部分有兩種性別99%以上的人類都可以非常穩定地歸類於男或女,包括性發展異常者。真正無法歸類的間性人只有0.018%(每萬人中1.8)

性別的概念是一般人的共識,在不同情境中有一致性,便於指認。通常是先有存在,再產生概念和語言,在人際關係中,女性的概念也延伸到母親、女兒、姐妹、女同志等。不符現實的概念和語言終將被時間淘汰。

2022-07-13

女人的身體,男人的法律? Women's Bodies but Men's Legislation (on Abortion)

顧燕翎  (刋載於觀察雜誌 8月號)

回顧婦女史,墮胎曾經發生在任何時代、任何地方的父權社會。是的,沒有女人樂意墮胎,然而在有婦科手術以前或墮胎被禁止的地方,仍有許多女人不得已採用各式方法終結懷孕,包括搬動重物、故意跌倒、用尖銳物品刺傷自己、暗中尋找密醫或者遠涉國外動手術。一旦女人懷孕不被社會或家人接受、沒有能力生養或者被強暴受孕,為了逃避更大、更長久的痛苦或制裁,只得冒死出此下策。即便到了21世紀,醫療科技發達,世衛仍然發現每年有兩萬多名婦女因不安全或非法墮胎死亡,越是經濟拮据的女性越難獲得安全的人工流產。

2021-12-01

回應性平處第4次國家報告(初稿)有關性別一詞的文字說明

顧燕翎

謝謝性平處的說明,以下分兩方面回應如下:

 一、程序方面

1.      說明中所列各界書面意見包括葉德蘭教授、媽媽盟及丁雪茵教授,但是沒有本人。我的意見偏向程序正義,亦即有關人身的約定俗成的名詞(性別)在政策或法律上若需改變,應有公平、公開的討論,廣納相關人士(stakeholders)及專家的意見,包括各級教師、家長、消歧公約國際審查委員、國家教育研究院雙語詞彙審議會等。至今我們缺乏開放的意見交流。

2.      性平處回應欄中所揭露之兩次研商會議之名單皆僅為與會專家中的少數人,應揭露完整的專家名單及其發言之會議紀錄,方能釐清理路,也才能了解消歧公約國際委員所指之概念和用法的錯誤—the inappropriate conceptual and practical use of the terms “sex” and “gender” in Taiwan—是否只是如性平處所認定的翻譯之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