畫像1 畫像2

遊民畫家泊仔送的畫像,在左圖中白鳥的右下方,就是他自己。

  我想我是一個認真的人,有時候到了嚴肅的地步。還記得剛入小學的第一課就是ㄅㄆㄇㄈ,老師說下週要考,可是一週過去了,我還沒全學會,急得不得了,回家就發燒了,媽媽還得幫我惡補。下星期老師竟然完全忘了考試這回事!而我至今餘悸猶存。
  最近一位好友退休,她在嚴肅這件事上比我更勝一籌,在我們為她舉行的餐會中一絲不苟地討論未來生活的意義,我勸她不必急,不妨先混一混。李豐(寫《我賺了四十年》的那位台大醫師)在電話上聽了我的轉述,大笑道:「你混得怎樣?」我說:「不錯啊!」她卻不以為然:「我聽妳聲音就知道妳還是那樣,說話太快了!」幾十年來她一直勸我慢下來。慢才能品味生活,才能靜攬人生,才能修鍊身心。
  不僅需要調整步調,我也想改變自己的寫作風格,輕鬆一點,閒適一點,更多一點生活,多一點感覺。渴望有自己的部落格,不被字數、時尚、市場、刊物風格、主編好惡綁住。大部分是為自己寫吧,也為了分享,至於未來,就交給上天了。 email: yenlinku@mail2000.com.tw
 

顯示具有 女性,性別,性別定義,多元性別,sex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顯示具有 女性,性別,性別定義,多元性別,sex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2024-08-27

性別定義在台灣的奇幻之旅

  顧燕翎      

              此文部分觀點曾於2023/3/9聯合報民意論壇發表因為字數受限表達不夠清楚引起部分友人不安覺得有必要做較完整的說明,以做為公開討論性別議題的基礎

        三月初參加台北市政府一個性別平等會議,會中提及公務員必修多元性別課程,且設定時數。因公務員已經每年必修性平課程,我就問了性別和多元性別的定義。在場性別平等辦公室代表的回答複雜難懂,我於是將其說明簡化為:性別 = 男女 + 多元性別,她當場同意。慎重起見,次日我電話詢問性平辦,得到的回應是認同,但並不肯定(未能定案)。我又問了一些婦運和學界朋友,反應也是同意,但又有些疑。

      關鍵多元性別,這個名詞是台灣「性別專家」的發明據稱是英文LGBTQI+的中譯只是從使用之初即未經公開討論,缺乏確切定義,不過其最重要的功能是取消了男性別專家的權威令官員不敢質疑多元性別遂成為政府的官方辭彙,日久其意義變得愈益廣泛、模糊,甚至取代了性別,使得性別的義也隨之模糊化。性別幾乎成了玄學,大部分人都搞不清楚,只好自認非專家或當事人,緘其口,便也放棄和失去了話語權。其實日常生活無處不性別,每個人都是性別的當事人,怎能置身事外?!

2024-08-17

運動比賽應分男女嗎?

 顧燕翎  2024/8/17 聯合報民意論壇

   英國哲學家史托克(Katheleen Stock)在近著有身體的女人(Material Girls)中闡性別的生理性,肯定兩性的區別是重要、不可取代的生物現象。不論從精卵(配子的生成、染色體差別或綜合性差異(包括體型、臉部結構、骨架、聲音、荷爾蒙、身體器官等)來分析都足以說明兩性的生理差異屬於自然生成。自然界的諸種二元現象中,生理性別表現得特別穩定而可測,動植物大部分有兩種性別99%以上的人類都可以非常穩定地歸類於男或女,包括性發展異常者。真正無法歸類的間性人只有0.018%(每萬人中1.8)

性別的概念是一般人的共識,在不同情境中有一致性,便於指認。通常是先有存在,再產生概念和語言,在人際關係中,女性的概念也延伸到母親、女兒、姐妹、女同志等。不符現實的概念和語言終將被時間淘汰。

2024-07-12

I am not a ciswoman

Yenlin Ku, May 2024

Recently I filled out an application form for a seminar on mental health and sexual violence in Taipei. The gender section offers three options: cisgender female (the Chinese translation meaning conforming female), cisgender (conforming) male, and other. After some consideration, I chose "other". Definitely I am not male. I am female, but nonconforming. For half a century I've been a feminist, dedicated to breaking the social constrains set upon women. Am I not a woman if I refuse to follow the stereotype of “woman”? Sojourner Truth’s centuries-old question: “Ain’t I a Woman?” echoes in my head, though we asked the same question for different reasons.

2021-12-01

回應性平處第4次國家報告(初稿)有關性別一詞的文字說明

顧燕翎

謝謝性平處的說明,以下分兩方面回應如下:

 一、程序方面

1.      說明中所列各界書面意見包括葉德蘭教授、媽媽盟及丁雪茵教授,但是沒有本人。我的意見偏向程序正義,亦即有關人身的約定俗成的名詞(性別)在政策或法律上若需改變,應有公平、公開的討論,廣納相關人士(stakeholders)及專家的意見,包括各級教師、家長、消歧公約國際審查委員、國家教育研究院雙語詞彙審議會等。至今我們缺乏開放的意見交流。

2.      性平處回應欄中所揭露之兩次研商會議之名單皆僅為與會專家中的少數人,應揭露完整的專家名單及其發言之會議紀錄,方能釐清理路,也才能了解消歧公約國際委員所指之概念和用法的錯誤—the inappropriate conceptual and practical use of the terms “sex” and “gender” in Taiwan—是否只是如性平處所認定的翻譯之誤。

2021-07-04

Definition of Sex an Gender in Taiwan 回應性平處第 4 次國家報告(初稿)有關性別一詞的文字說明

 


    2020年經邀集行政院性別平等會委員及專家學者召開會議討論確認,中文「性別」包含生理及社會性別之意涵,無須修正相關中文法規用語,僅需檢視法規英譯之正確性。此外,行政院性別平等處已依CEDAW及第28號一般性建議之意旨,製作相關法規英譯原則,並上網公開涉及「性」與「性別」之中英文名詞對照表,請各部會就所主管法規進行檢視,並將檢視結果提供各部會性別平等專案小組委員確認。2021年邀集有不同意見之部會性別平等專案小組委員及專家學者討論各部會檢視結果,並進行英譯原則之確認。未來涉及「性」與「性別」之法規英譯將參照上述英譯原則及對照表辦理。【性平處】

顧燕翎建議內容:

謝謝性平處的說明,以下分兩方面回應:

一、 程序方面

1.      說明中所列各界書面意見包括葉德蘭教授、媽媽盟及丁雪茵教授,但是沒有本人。我的意見偏向程序正義,亦即有關人身的約定俗成的名詞(性別)在政策或法律上若需改變,應有公平、公開的討論,廣納相關人士(stakeholders)及專家的意見,包括各級教師、家長、消歧公約國際審查委員、國家教育研究院雙語詞彙審議會等。至今我們缺乏開放的意見交流。

2021-07-03

有關性別定義---回應性平處及教育部

2021年

報告點次 1.1 2020年經邀集行政院性別平等會委員及專家學者召開會議討論確認,中文「性別」包含生理及社會性別之意涵,無須修正相關中文法規用語,僅需檢視法規英譯之正確性。此外,行政院性別平等處已依CEDAW及第28號一般性建議之意旨,製作相關法規英譯原則,並上網公開涉及「性」與「性別」之中英文名詞對照表,請各部會就所主管法規進行檢視,並將檢視結果提供各部會性別平等專案小組委員確認。

2021年邀集有不同意見之部會性別平等專案小組委員及專家學者討論各部會檢視結果,並進行英譯原則之確認。未來涉及「性」與「性別」之法規英譯將參照上述英譯原則及對照表辦理1。【性平處】

 姓名 顧燕翎 服務單位 前婦女新知基金會董事長、台大婦女研究室研究員、交大教授 職稱 教授 電子郵件 建議內容: 

一、 對報告點次之建議(請具體說明俾利權責機關據以新增、刪除或修改點次內容): 消歧公約(CEDAW)在導言中即言明: 為了實現男女充分的平等,需要同時改變男子和婦女在社會上和家庭中的傳統任務。因此,締約各國必須努力改變個人行為的社會和文化模式,以消除基於性別而分尊卑觀念或基於男女定型任務的偏見、習俗和一切其他做法。 此公約之基本精神在責成各國政府落實男女平等,公約之所有條文也是以此為目的,所稱性別即男女之別。
 
   由於國內部分人士自創之「多元性別」一詞已造成政策混淆,在消歧公約(CEDAW)第三次國家報告之國際審查會議中,多個民間團體提案,要求政府在概念上和用法上採取消歧公約(CEDAW)對於「生理性別」(sex)及「社會性別」(gender)之定義,勿以意義不明確的「多元性別」取代消歧公約中的「女」、「男」,得到國際審查委員會充分的理解和認可。 

          國際審查委員在結論中表示:審查委員會關切台灣在「生理性別」(sex)與「社會性別」(gender)二詞在概念上與實際上的不當運用。在消歧公約(CEDAW) 法理中,公約提及基於生理性別的歧視,但亦涵蓋對女性基於社會性別的歧視。「生理性別」意指男女生理上的差異;「社會性別」意指社會建構的男女身分、歸屬和角色,以及社會賦予這些生理差異的社會文化意義,導致男女之間的階層關係以及權力和權利的分配有利於男性而不利於女性。   

            審查委員會並正式建議臺灣政府依照消歧公約(CEDAW) 和消歧公約(CEDAW)委員會第28號一般性建議,統一所有法律和政策用詞,並促進對「生理性別」與「社會性別」正確、一致之認知。  可惜性平處召開會議討論審查委員會建議時,皆未邀請最初提案之民間團體、跨性別女性,亦未能正視審查委員的建議,並且不採納教育部國家教育研究院雙語辭彙審譯會的書面建議(gender譯為心理性別/社會性別,sex 譯為生理性別),只是將認知和定義問題簡化為名詞中翻英有誤差,決議由性平處做出一份名詞中翻英的對照表,(但未同時提供英翻中對照表,)結果將國際委員所稱的"sex and gender"中的”sex”完全消除了,統一將所有法規和公文中的性別都翻譯為”gender”,也就是消去生理性別,只有社會性別。

    這樣做法不僅違反了消歧公約(CEDAW)的原則,也完全沒有回應第三次國際審查委員會的建議。請性平處在第四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舉辦之前,廣納民間團體及國際審查委員會的意見及時做出修正,真正落實民主與平等。 

 二、 對政策之建議: 報告點次 10.52 《性別平等教育法》所定義的性別不僅在關切範疇中包含了CEDAW框架的生理性別(sex)和性別(gender)面向,也將國際人權公約保障的其他身份或交叉性因素的性別認同、性傾向直接納入,且女性、男性皆得保障,更明言性別特徵、性別特質,真正由所有不同性別群體的需求出發,且實際施行上從未造成混淆,向來均以所有不同性別群體的equality為最終目標,該法所追求之性別平等內涵,遠超過CEDAW框架僅限女性達到與男子一樣權利的性別平等。

【教育部】 姓名 顧燕翎 服務單位 前婦女新知基金會董事長、台大婦女研究室創室研究員、交大教授 職稱 教授 電子郵件 建議內容: 一、 對報告點次之建議(請具體說明俾利權責機關據以新增、刪除或修改點次內容): 1. CEDAW框架中涵蓋sex和gender。如果sex是「生理性別」,gender就應是「社會性別」。在消歧公約的文本和委員之結論性意見與建議中,這二詞都是並用的,並未以Gender 取代 Sex。教育部使用的「生理性別(sex)和性別(gender)」正反映了國際審查委員會所說的「概念上與實際上的不當運用」。 2. 《性別平等教育法》並未定義「多元性別群體」, 若只是挪用和改用性別一詞, 而自認超前於國際人權公約, 則缺乏法源依據。 3. 請教育部尊重民主和法治, 在未有充分且公開的討論、未經完整的立法程序之前, 勿受少數人操控,自創名詞,自做解釋, 誤導國民認知。教育部需要做民主和法治的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