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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燕翎
民眾黨前主席 柯文哲將代理孕母納入人工生殖法列為民眾黨的「優先法案」,並且積極遊說其他政黨儘速通過,「先求有,再求好」。因為他曾答應黨內某位不分區立委,讓她在任內完成此立法目標。這說法雖然解釋了民眾黨的優先次序,卻也令人質疑:政治人物之間的承諾,可以成為一部法律必須被通過的理由?答案必然是否定的。
法律的正當性,來自公共利益、公共理由與公開審議,而非任何個人之間的約定或政治交換,即便這人是總統或黨主席。當這樣的協議被拿到公共空間,作為「為什麼這個法案必須優先處理」的理由時,表示:法律的優先順序,可以由少數人的承諾來決定。這樣的邏輯,非但違反民主制度,對於社會的公平正義也有所危害。
立法機關的角色,不是完成個別政治人物的願望,而是作為公共理性的審議場所。不分區立委的設立,是為了讓專業者代表政黨理念,為全體社會利益進行判斷,而非為了完成個別的政策交換。若立委是為了通過特定法案而存在,那麼立法權就完全被工具化了。
更何況,代理孕母並非一般的技術性法案,而是涉及女性身體、生殖風險、階級差異、資源分配與倫理爭議的複雜、敏感議題。它牽涉的不是單一政策偏好,而是是否建立一套法律制度,允許個人以合約來使用另一個女人的身體,目的在滿足自己或家族的生育需求。因此,這樣的法案更需要廣泛的社會辯論、更高的審議門檻,而不是因為「誰答應過誰」而被設定為優先。如果法律不是公共意志的產物,而是政治交易的結果,傷害的不只是民主程序,也會讓原本就處於弱勢位置的群體——在此尤其是可能成為代理孕母的女性——被排除在真正的決策過程之外。
至於身為婦產科醫生的立委應否迴避審議人工生殖法,理論上來說,具有專業背景的立委有助於法案品質,在這個個案上,也比非專業人士更深入了解人工生殖產業所涉及的醫療風險和龐大的利益。要求專業者迴避並不合理,但是我們可以要求她不能成為唯一的或主導的聲音,並且應完整揭露立委本人或近親是否經營、投資人工生殖或相關營利機構,是否因法案通過而可獲得明確的財務利益。若有此類情形,應在特定程序中迴避,以維護立法公信力。
同時專業立委也應承擔比一般立委更高的責任,在審議法案時:1. 主動揭露自身專業角色; 2.清楚區分醫療專業判斷、政策價值選擇; 3.正面說明風險、不只談技術可行性; 4.避免將倫理與性別問題簡化為「醫療問題」; 5. 評估此法可能對健保、社福造成的影響。此外,人工生殖並非純粹的醫療問題,而是高度公共性的政策議題。理想的狀態是讓醫師的專業意見成為立法討論的重要一環,但不壓過法律、倫理、性別與當事人經驗的多元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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