畫像1 畫像2

遊民畫家泊仔送的畫像,在左圖中白鳥的右下方,就是他自己。

  我想我是一個認真的人,有時候到了嚴肅的地步。還記得剛入小學的第一課就是ㄅㄆㄇㄈ,老師說下週要考,可是一週過去了,我還沒全學會,急得不得了,回家就發燒了,媽媽還得幫我惡補。下星期老師竟然完全忘了考試這回事!而我至今餘悸猶存。
  最近一位好友退休,她在嚴肅這件事上比我更勝一籌,在我們為她舉行的餐會中一絲不苟地討論未來生活的意義,我勸她不必急,不妨先混一混。李豐(寫《我賺了四十年》的那位台大醫師)在電話上聽了我的轉述,大笑道:「你混得怎樣?」我說:「不錯啊!」她卻不以為然:「我聽妳聲音就知道妳還是那樣,說話太快了!」幾十年來她一直勸我慢下來。慢才能品味生活,才能靜攬人生,才能修鍊身心。
  不僅需要調整步調,我也想改變自己的寫作風格,輕鬆一點,閒適一點,更多一點生活,多一點感覺。渴望有自己的部落格,不被字數、時尚、市場、刊物風格、主編好惡綁住。大部分是為自己寫吧,也為了分享,至於未來,就交給上天了。 email: yenlinku@mail2000.com.tw
 

2013-07-30

誰的身體,誰的香火——身體自主權的艱苦奮戰


顧燕翎

交通大學通識組教授

婦女新知基金會監事
1997/9
生活在父權社會中的女人如果不情願逆來順受的話,往往會面臨生存與反抗的兩難處境:生存就得妥協;反抗則可能威脅到生存。婦女運動既以改造社會體制為目標,便不得不一方面接受當下的生存條件,一方面不放棄由體制內外,以集體的和個人的力量謀求改變。個別女人由於所處社會位置不同,所享有的社會資源因而有異,但無論就婦女史的縱切面或當前全球性分工的橫切面來看,女性被置於性別社會結構底層,被要求服務於男性的性慾望和繁殖慾望,以及日常生活所需,是顛撲不破的事實,只是資源豐厚的女人有能力僱用其他女人(如外籍女佣、奶媽、代理孕母)代勞而已。至於娼妓制度則自十九世紀以來便被視為一夫一妻制的補充。既是代勞與補充,有何本質上的差異?所以當別的女人做娼妓、女佣、孕母時,我感到自己不但可能是娼妓、女佣、代理孕母,而且就是。




所以反對娼妓制度和代理孕母制度並不是反對娼妓和代理孕母,而是反對這種加諸女人的共同命運,婦運不僅要求女人的教育權、工作權、參政權、財產權,也要求女人的身體自主權(身體自主權的意義包括人身安全、行動權、生育及情慾自主、免於性侵犯等)。人體不可以買賣,不可以契約化,不論是零售或批發,這是非常基本的人權觀念。人口買賣之錯誤不在於被賣的個人,而在於允許這種交易存在的社會,在千百年的販奴歷史之後,終止人口買賣是近代社會重要的人權成就之一,終止女體的買賣則是婦運當前的關注重點。女性的自主權不始於販賣自己的身體,而始於珍視自己的身體、才能,並進而尊重他人的身體。祗是女體一向是父權最初始和最終的占領場域,取回身體自主權因而成了婦運在父權資本主義社會最艱苦的奮鬥,而且隨時隨地遭逢考驗。

在最近幾天的電視上,我們看到婦女因不孕而痛苦,一位「患者」表示,她一直認為自己「沒有談戀愛的權利。」甚至直到婚前還對準公婆隱瞞「病情」,她呼籲為了解救「病患」,將代理孕母合法化,也就是以立法來允許她們租用其他女人的子宮,以使得自己和丈夫的精卵經過人工合成之後,可以有著床、培育之處,孕育出「自己的小孩」,成全「幸福的家庭」。

雖然有些醫師將不孕視為「疾病」,可是和其他「疾病」不同之處在於,不孕的痛苦不是來自不孕所導致的生理病變,而是來自社會加諸於女人的傳宗接代的性別角色要求,所以真正的病因在社會,而非個人,當我們勉強用個人方式去解決時,自然難以求全,而且勢必犧牲自己(如不斷忍受侵入性的人工生殖手術)或其他個人。為了「婚姻幸福」而不得已租用其他女人的子宮(由於子宮無法自身體切割,勢必也占用其身體),固然其情可憫,然而除了會衍生法律、倫理問題之外,實際也加入了以經濟優勢購買女體的消費行列,突顯了女人之間的階級差異和女人相對於男人的附屬地位(誰租用誰的身體來延續誰的香火),強化了女人傳宗接代的「天職」,也使得其他不孕婦女更難以擺脫生殖科技對女體的入侵。

也許有人以為暴露女體在性和生殖交易中的弱勢處境是忽略了受害者的主體性和能動性(或「反攻父權的能力」),然而個人的反抗畢竟屬於螳臂當車,鼓吹女人憑藉租售一己之肉身達到撼動父權體制的功效,未免加諸女體比「傳宗接代」更沉重的「使命」,與「解放」之旨意大相逕庭。欲使女人從性、生殖與勞動中取得自主的地位,翻轉女性在父權社會中的劣勢,不同階層的女人必須看到彼此的相同處境,共同尋求結構性的改變。不過,在能夠全面杜絕女體被賣的社會因素之前,我們都還得活下去,那麼,努力幫助不幸被賣的女人爭個好價錢(好的工作條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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