畫像1 畫像2

遊民畫家泊仔送的畫像,在左圖中白鳥的右下方,就是他自己。

  我想我是一個認真的人,有時候到了嚴肅的地步。還記得剛入小學的第一課就是ㄅㄆㄇㄈ,老師說下週要考,可是一週過去了,我還沒全學會,急得不得了,回家就發燒了,媽媽還得幫我惡補。下星期老師竟然完全忘了考試這回事!而我至今餘悸猶存。
  最近一位好友退休,她在嚴肅這件事上比我更勝一籌,在我們為她舉行的餐會中一絲不苟地討論未來生活的意義,我勸她不必急,不妨先混一混。李豐(寫《我賺了四十年》的那位台大醫師)在電話上聽了我的轉述,大笑道:「你混得怎樣?」我說:「不錯啊!」她卻不以為然:「我聽妳聲音就知道妳還是那樣,說話太快了!」幾十年來她一直勸我慢下來。慢才能品味生活,才能靜攬人生,才能修鍊身心。
  不僅需要調整步調,我也想改變自己的寫作風格,輕鬆一點,閒適一點,更多一點生活,多一點感覺。渴望有自己的部落格,不被字數、時尚、市場、刊物風格、主編好惡綁住。大部分是為自己寫吧,也為了分享,至於未來,就交給上天了。 email: yenlinku@mail2000.com.tw
 

2016-01-01

男警員的長髮--性別VS紀律 Gender vs discipline: the case of the long-haired policeman

保二總隊警員葉繼元因蓄長髮被申誡案
顧燕翎在行政院性平會發言(2015/12/30)
一、       根據報章報導,保二總隊警員葉繼元因蓄長髮不符合要求,遭受密集申誡,受到免職。"警察人員儀容禮節及環境內務重點要求事項"規定"男警不燙髮,不留鬢毛,髮長前不覆額,兩側及後頸自髮根斜上剪薄,其斜長不少於一公分。女警不編辮,穿著制服時髮長不過肩,過肩時應梳髻,並採用黑色髮飾。"不以勤務需求,而以性別刻板印象規範員警儀容,似已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及所有性平相關之政策。
二、       開會之前,警政署副署長與我溝通,認為處分葉警員是紀律問題,與性別無關,但根據副署長的說明,我認為主要還是性別問題,因為葉警員的儀容不符合警界和民眾對男警員的期望,造成很大的行政困擾,而不得不處理。由此也可看到,副署長與我雖然都願意在政策上努力落實性別平等,但雙方對於性別平等的認知仍有很大落差。相信這也反映了政府推動性平十多年仍停留在形式層面,核心價值尚有待突破。
三、       我想到蔣宋美齡女士1943年在二次大戰期間到美國國會演講,爭取美國人民支持抗日戰爭,得到熱烈回應。之後她回到她的母校Wellesley College 訪問,穿著長褲,當時學校是規定女生不可以穿長褲的,蔣夫人以她當時的國際聲望翻轉了刻板的性別角色,也改變了校規,此後女生可以穿長褲了。
四、       警察和軍人在我們的社會都是極度陽剛的形象,改變不容易,葉警員以個人微小的力量對抗男性文化和行之已久的制度,極為艱難。聽說他會繼續爭取,最後將訴之行政訴訟。或許我們的社會也需要較長的時間、更為深入和更多的討論才能在觀念上往前邁一大步。
五、       我們(性平會)和性平處可以思考的是我們如何在這樣的討論中發揮正面的力量,如何幫助社會轉型。警政署也應採取更為包容和理解的態度處理這個個案,避免形成對立。葉繼元的確和大多數人的性別取向不一樣,他是少數,但是他沒有生病,不需要就醫,也不應當強迫他就醫。
六、       警政署性別平等工作小組應檢討"警察人員儀容禮節及環境內務重點要求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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