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燕翎
女書店曾是華文世界一座微小卻閃耀的燈塔,雖然侷處於台北市小巷弄的二樓,必須爬上細窄老舊的木梯才得以進入,為了省錢,臨街靠窗的光亮處早已分租了出去,顧客只能在不見天日的狹長空間錯身,卻仍舊吸引了來自各地的女性主義者,成為台北的地景,受到週邊朋友羨慕。因此,女書店雖然經營不善已經很多年了,歇業的消息一傳出,仍在亞洲各地的婦女研究圈引發震驚和嘆息。
1994年我在史丹佛大學訪問研究,好友至慧打越洋電話來說要成立女書店,邀我入股。當時台灣婦運聲勢正盛,1990年我和至慧在鄭州的婦女研究會議上初識女書的發現人宮哲兵,他在大陸找不著人願意出版女書,我們卻如獲至寶。至慧隨哲兵至武漢帶回了女書材料,在婦女新知基金會開班授課,以手抄本照相印刷了全球第一本女書,掀起女書熱,新成立的出版社和書店也以女書為名。
生逢女性主義的美好年代,我趕上了婦女研究的拓荒潮,1985 年在交大首開女性主義通識課程,苦於教材甚少,長期努力搜尋、累積資料。1994下半年自史丹佛回台後,便整理手頭資料製作綱要,透過任教的交通大學向教育部申請補助出版女性主義理論與流派,邀請好友們認領篇章,著手撰寫。我除了參與書寫,也負責整合前後文、編輯內容、校對、重要名詞索引、宣傳文字等事,於1996交由女書店出版。接著又選擇重要的、有代表性的中英著作,循相同模式於1999出版女性主義經典,也是給女書店發行。97和98年我擔任婦女新知基金會董事長,台北新竹兩地奔波,經典一書最後做重要名詞索引時,央求至慧代為完成。兩書涵括兩百年歷史,跨越諸多領域,作者、譯者多人,為求正確與連貫,主編工作費時耗力,幸而都得到聯合報的年度十大好書獎。
因為有教育部補助款挹注稿費和印刷費等開支,兩書也甚獲讀者青睞,為女書店帶來了可觀的營收,被稱為「鎮店之寶」。當年大家為了女性主義理想,全心奉献,不計報酬。至慧每次去大陸,都揹著書袋回來,為女書店進書;我的美國友人Jo Freeman訪台(以專題演講啟發了本地婦運的四分之一性別比例原則)後自紐約寄來大批著作,送給女書店販售,都指望女書店生存、茁壯,成為女性主義思想的基地。
只是出版業日漸蕭條、書店經營不易,芊玲(負責人)努力了許多年,至慧接手,找我和范情、芳仙等做執行股東,期望扭轉局面。可惜至慧太早過世,之後就很少開會了,由瑛瑛獨撐大局。最後終因虧損太大,財務困窘,2017年5月股東會議做出結束門市、轉換經營者的決定。我則意外陷入了著作權的保衛戰。
兩書雖然被視為鎮店之寶,女書店和我卻從未簽約,2016年秋天為了元貞退出女書店股東,執行股東會議才再度召開,財務問題也才再浮出枱面,其中一個重點是女書店到底虧損了多少錢,債務要如何計算和償還,而牽涉到合約和著作權等事。過程中我發現自己主編的兩本書已經被當做女書店的集體創作和財產,我因為曾經收了稿酬(我是主編也是作者,書出版後每位作者領到3/4稿費,從我的補助款支出),被認定不該有版稅(瑛瑛表示,「出版界的編輯之書若有稿費或轉載費用等等, 就不會再支付版稅, 如九歌每年的散文選和小說選就沒有再付版稅的方式, 所以這兩部書在帳面上, 我是沒有編列版稅的費用。」)但九歌的編輯已經領取了出版社薪資,不再支領版稅,我則無薪,還捐出全部補助款,二者全然不相同。幸好女書店保留了理論一書的草約(另一書則完全無約),我是簽約對象,有主編酬勞。不過流言也隨之而起,「合約改來改去,卻沒有簽字。」迫使我需要一再澄清改約非我字跡,而過去我也未曾看過草約。
不論以現在或過去的標準來看,草約的條件都極不合理,形同以不到市價的2-3%買斷我的著作權(女書店可以長期出版、獨家印刷及發行、版數及發行地區不限),但要等賣出一萬零一本時才給付編輯費三萬元,而且賣再多也只有三萬。至今兩書已賣超三萬本,獲利四百多萬元,主編費卻分文未付。然而在一切為了女書店的氛圍下,無人質疑合約的公平性,「自己人」的身分更讓我在集體利益和集體意志面前失去了話語權,好友提醒我,切莫不當發言讓自己置身險地。
在一個追求公平正義的婦運團體,這樣的發展有點詭異,卻也不意外。女性主義理論與流派付印前,好友毓秀打電話來,要求我不要掛名主編,改掛剛成立的女學會,為其打知名度,我沒有答應。但是在當時婦運集體主義的氣氛下,這樣的要求是可以理解的,從1970年代以來,我曾經付出了許多不掛名、不計酬的勞務,後來不免疑惑,這些勞務的成果在那裡?是誰在收割這些勞務?而會較謹慎以對。時至2017年,拓展女性主義的初衷未變,我可以在獲得充分資訊和自主權的情況下將酬勞捐出,但是若因此失去著作權卻覺得難以接受。固然長久以來我未積極維護己身和作者們的權利,是有所疏失,但是創作者的著作權為何變成了女書店「天上掉下來的禮物」?為什麼討論掉進了言語的迷宮:究竟是誰一再修改草約?為什麼沒有完成合約?倒底是誰的錯?二十年前的草約現在可以修改嗎?著作權不是大家的嗎?質問的人很多,仔細去讀著作權法的人卻很少,在失焦的對話中我只得求助律師。
律師帶著我從著作權法俯瞰迷宮,景象變得清晰,原來我從來沒有失去做為主編的著作權,各篇文章的作者也各自擁有自己的著作權,不相衝突。糾結於二十年前誰做了什麼沒有做什麼更是徒勞無益,因為雙方未簽字就沒有合約,合約從來不曾存在過,又從何修改。
法律問題釐清之後,我還是得低頭認錯,是的,我沒有主動要求合約,我放棄所有應得的酬勞。希望自此日子安寧,在法律保障下。
附件:
為什麼討論到合約?
(女書店執行股東和登記股東群組討論重點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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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朋友,我們在4/2下午3:00開了一个会。但是沒有办法做结論,因為参加的人太少,不具整体代表性。可是不得不面对一个関键的問题,我們已經沒有錢了,我最近捐了10万作為瑛瑛3,4,5、6月的薪水(我先付了5万,月底再付5万),这8年耒我捐了100万,我再也沒錢了。今天再拖下去,到了倒閉的時候,連清垃圾的饯都沒有。各位,可憐可憐大家,趕快做個明快的決定,如果您有想法,可以先捐一點錢应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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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書店面臨的最大問題就是財務問題,股東的投資一共大約700多萬,加上目前欠債的500多萬,加上我們個人的捐款,我相信海潮之外芊玲、元貞等都捐了不少。我自己兩本書的全部補助款和全部版稅也百萬元以上。這些錢可以説全部不存在了。
即使我們陸續投入了一千多萬,現在仍面臨每月虧損約7萬的窘境。若沒有人願意承擔所有債務,並且願意每月再拿出一筆持續營運費用,問題只會繼續惡化.女書店目前最需要的是錢,若不拿出錢只給建議,只是拖延時間而已。七年前開執行股東會議時的問題,現在七年之後再開執行股東會議,問題仍然是一樣,只是債務增加了幾百萬。回想起來,七年前的建議和現在的建議在本質上也幾乎是一樣的。
女書店的問題需要概括承受,不可能切除債務和過去的投資。我同意海潮若沒有人願意概括承受,請股東們同意授權登記股東和執行股東全權處理結束營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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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可以看看公司法,对於違法之作為,是有罚則的。公司法規定的很细,所以下次召開股東会,拜託一定要有律師在場。另外,時間急迫,女書店每天開門都是錢,这样坐以待斃也就罷了,但如何依法解散,或破產或移轉,以及怎麼还债?總要有通盤的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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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個問題,有關燕翎提到「我自己兩本書的全部補助款和全部版稅也百萬元以上」,是怎麼回事?資產負債表上的應付帳款明細有一筆「應付編輯費燕翎3萭」,為什麼金額差距那麼大,可以請你説明一下嗎?否則一旦發函給全體股東,或許也有人會提出相同的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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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 我離開書店了, 手中沒有合約, 但是《女性主義理論與流派》與《女性主義經典》二書是女書的鎮店之寶, 各賣出萬本以上, 也是各大專院校的女性主義入門必讀之書. 這是不爭的事實. 謝謝燕翎和至慧當時的慧眼編輯這兩本書, 而經典一書芊玲也加入了編務陣容(外文翻譯授權書信都是芊玲負責幫忙), 後來的女性主義課程也都是這兩本書的受惠活動, 每年都是女書店絕對賺錢的課程.
記得二書都是燕翎寫案子獲得補助, 流派是教育部, 經典我忘了, 因為都是編輯之書, 所以流派有出席費及稿費等支出都由教育部的經費支付, 還有一部份印刷費也由餘款支付. 但是出版界的編輯之書若有稿費或轉載費用等等, 就不會再支付版稅, 如九歌每年的散文選和小說選就沒有再付版稅的方式, 所以這兩部書在帳面上, 我是沒有編列版稅的費用.(女書貪財了, 其實都在貼補其它沒有銷路的書啦)
因為沒有合約在手, 若有出入,以合約所載為準
說明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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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必找合約,我不是在要版稅,而是在説明女書的財務狀況。因為你總是說流派成本很低。成本其實不低,只是我義務付出而且加上捐出教育部的全部補助而已。也沒有要求版稅,只是希望能夠幫女書店站穩腳步。並不是我不知道版稅和稿費的差別。
教育部兩本書的補助不是給女書店的,是給交通大學的,再由交大給我執行,而我就自己編輯了,也沒請助理,只找了大學部工讀生幫忙校對,才能把省下的錢給女書。
這兩本書的大綱都是我自1985年開始教女性主義的教材,也全部由我一人編的,我花了很多時間和心血,經典的index請至慧幫忙,也沒給她錢,只請她一起掛名主編。何春蕤曾有一公開信對此書的編輯不滿意,現在仍可上網看到,她只針對我。還說為何瑛瑛要寫信給她。
所以若要算成本,這兩本書成本不低,只是或許因為我們不計較而導致女書店財務的錯誤方向,這也是我目前在反省的。
燕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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