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燕翎 (本文刪節版將發表於觀察雜誌三月號)
從川普的資歷來看:房地產商、電視實境秀主持人和政客,應當沒有強烈的性別意識型態。檢驗他過往數十年的公開言論,對於性別議題的立場可謂寬鬆模糊,甚至搖擺不定。與本世紀民主黨政權堅決支持女性工作權、反對性侵和性騷擾、支持墮胎合法化、同志人權和同志婚姻以及性別認同的立場,再加上雷厲風行推動DEI政策(多元、公平、包容,Diversity, Equity,
Inclusion)對照,川普對以上諸「進步」議題都沒有強烈的表態和作為,甚至進一步撤銷了政府內所有推動DEI的機制和人員。在工作權方面,他雖然提出普遍對小費和加班費減免所得稅的主張,卻是反對拜登針對縮小男女薪資差距所擬的「公平薪資法案」。對於工作場所和校園的性侵害、性騷擾,他放鬆歐巴馬政府以來的嚴厲行動和懲處,要求更多事實調查。至於反對跨性別者從軍,理由之一是軍方支付跨性別醫療費用改變跨性別者的身體太花錢。
從sex到gender
Sex是一個古老的英文字,意指包括男女的一種類別,Gender則是二十世紀六0年代的產物,因為發現少數人感受到自己的性別與出生時被認定的不同,心理學家曼尼 (John Money) 乃另外借用了一個字,文法上的「詞性」:gender,用來表示這種不認同生物性別的心理狀態。因為這是新的概念,不易翻譯,許多語言都直接採用音譯,如日語、捷克語等。然而語言是活的,二十世紀初期以來英語的sex 衍生出性別以外的意義:性交,但人們覺得說起來不夠文雅,乃以gender 取而代之,以致於二字同時都用來表示性別。1995年聯合國在北京舉辦第四屆婦女大會,為了如何使用gender這個字,讓各國都能接受,會前還特地在紐約召集六十國的聯絡小組,討論其定義,最後決定不增加新的意義,仍舊與sex同義,意指男女。
Gender接著被跨性別理論延伸至性別認同是個人內在的感覺,無關生理,不容他人置喙。代表性的轉捩點是2006年人權專家會議在印尼發表的日惹原則(「國際人權法應用於性傾向和性別認同的日惹原則」),宣示性別認同是「個人內在的、深刻的感受」,被一些聯合國文件和法院判決引用(如巴西、印度),而產生解釋效力。二十一世紀以後,不只gender越變越多元,也使得sex的物質基礎和穩定性受到質疑。gender的意義隨時間變化,從與sex同義演變至當下最新的:與性別認同(gender identity)同義。(而性別認同也從六0年代相當穩定地在心理上認同另一種性別,擴張至認同可以隨時改變,不限男女,甚至無窮多元。)自此進步人士用「性別」(gender)取代了「性別認同」,也試圖消滅「男女」(在台灣還消滅了「兩性」),稱之為「守舊的」二元性別。
民主黨紐約市長Bill de Blasio在2016年發布了該市人權委員會所認定的三十一種性別認同,任何公司行號若不以個人選擇的代名詞 (she, he, they…自定)稱呼對方,最高罰則是美金二十五萬元。除了代名詞以外,有關性別的流動還包括任何人可以選擇進入適合自身性別的廁所、更衣室、運動場所等,參加性別分項的運動比賽,乃至於自由選擇護照和駕照上的性別。
Sex
vs gender
2020年美國最高法院判決將憲法修正案第七條禁止工作場所性別 (sex-based)歧視擴充至包括性別認同(gender identity-based)歧視,卻也引發了單一性別空間(例如女性專用空間)隱私權及宗教權、人稱代名詞的使用、健康保險是否涵蓋跨性別醫療等各方面的法律訴訟。2024年年四月拜登政府將相同的反歧視原則貫徹到與教育相關的憲法修正案第九條,在接受政府補助的教育機構內,學生可以決定自己的性別,使用相符的設施;家長和心理諮商師都只能支持兒童的選擇,不得質疑,稱之為性別肯定照顧 (gender-affirming care),遭到26州反對,24州贊成,大法官以5比4否決了拜登政府的命令。第一段所述川普今年下達的兒童跨性別醫療的禁令也被提起訴訟,同樣遭到擱置。看來2025年性別認同政策的正反雙方將處於在各級法院交戰的混亂狀態。
Sex有穩定的生理基礎和悠久的歷史,男女分類在醫療、運動、女性安全和權利保障方面都有重要意義,男女也占人類絶大多數,不容抹煞。然而任何分類都難免有例外,性別少數理應受到包融、尊重和理解,像任何少數群體一樣,不該被歧視,尤其不該因為加上族群、階級、信仰、性傾向等因素而受到多重和交义性歧視。另方面,Gender多元流動的想像空間挑戰了社會對個人行為和角色的強制性規範,若有一天真能泯除社會和文化方面的差異,不再需要人為區分gender,將至少可以縮減性別層級化的權力落差,使得個人獲得較大的自由和平等。
目前美國的性別政策備受挑戰和矚目,將何去何從?美國人將如何看待性別和身體?對世界和台灣將產生何種影響?我們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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