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燕翎
以下為2011年8月27-28日我在行政院婦權會就性平綱領與民間代表性所做的發言。
體制內的民間版?
我同意祕書處的修改版,理由如下:
一. 既然是「體制內」,就不是所謂「民間版」。因為從婦權委員會各委員的邀請,到綱領的撰稿人的邀請,到編輯委員會的組成,以及數十場婦女國是會議的舉辦,都是由政府單位在主導、支付預算、發出公文。雖然撰稿人具備民間身份,但其人數很少,並不代表全體婦女。民間團體即使有受邀參與國是會議,但未必都有機會輰所欲言,即使有機會發言,或發表書面意見,也未必得到討論的機會。這樣的感受在最後一場國是會議中,也有多位婦團代表公開表達。而最後決定什麼才能成為政策綱領的,仍是由少數中的少數決定。所以我會看做這是政府所召開的會議,由政府發佈其政策綱領,有民間參與,但不是民間版。再說,以台灣社會當前的進步與多元,民間版應當不只一個版本,民間版可以有多種不同立場、觀點、願景,不必要力求一致。
二. 2004年到現在已經過了快八個年頭,經過了兩次選舉、數次政府改組以及政黨輪替,而且此次政策綱領的規劃是以2012年即將成立的「性別平等委員會」的藍圖為目標,所以應當是執政的政府為未來施政搜集民意的一個過程,並藉由發布政策綱領,表達其施政理念。或許有少數人看過2004年的政綱,但我相信絕大多與參與國是會議的婦女同胞都不知2004政綱,而是在表達對未來的期望。
誰的權力?誰的歷史?
既然性別政策綱領將由行政院公布, 行政單位和編輯委員已取得共識, 我做為婦權會委員, 當然也不會有異議。
不過做為婦研學者和婦運工作者, 我還是想提醒一下我們對歷史應有的反省態度。從女性主義的角度看, 歷史的詮釋涉及權力的分配, 也涉及敍事者的位置和視角, 所以即使大家都力求真實, 但因為站在不同的位置, 所看到的歷史也不盡相同 。所以英文的history衍生出 herstory, 女性主義衍生出後女性主義。獲得行政院授權的編輯委員和其他參與國是會議和會前會的婦女同胞所看到的性別政策綱領形成過程(歷史)也未必相同, 其努力獲得認可的程度更大相逕庭。
會前會期間, 我曾經北至基隆, 南到台東, 參加會議, 看到地方政府承辦同仁在非常短的期限、很有限的經費內, 努力籌辦會議, 也看到地方的基層官員和基層婦女熱情發言, 充滿期待, 都讓人感動。但是她們的意見經過層層轉報, 或許流失了, 或許被忽略了。即使各級政府正式的回應報告絕大部分也未在會議中得到討論的機會, 當然更沒有被納入政策綱領。這並不表示這些意見缺乏價值, 或報告執筆者不具專業水準, 或不夠用心, 花的時間不夠多。只是在形成性別政策綱領的權力架構之下, 有些人有很大的權力, 論點被採納,有些人沒有權力, 聲音不被聽到。
而那些有權力決定誰的意見可以採納, 以及那些有權力被聽到的人, 其權力來自何處? 是一個有趣的問題。權力不大可能來自民間團體, 因為民間團體大部分想被聽到, 卻沒有被聽到, 自身難保。而編撰行政院的政策綱領, 權力的來源自然是行政院了。
行政院選擇編撰者, 行政院撥預算, 行政院發公文召集會議, 行政院授權, 行政院頒布的政策綱領, 若自稱是民間版, 民間如何接受? 情何以堪?
誰是民間?誰代表民間?
要不要稱之為"民間版"是一個問題, 是不是代表民間是另一個問題. 兩個同等重要。
感謝兩位副召集人和所有編委的努力付出, 讓我們有一本有份量的性別政策綱領。我想說的是, 在數十場婦女國是會議的過程中, 還有許許多多也很努力付出的基層和非基層婦女, 努力完成任務, 努力表達意見, 只是因為權力落差, 得不到百分之一或千分之一的重視, 或完全被忽略。做為一個女性主義者,不得不看到這巨大的差異。
以上意見並不針對個人, 而是與婦權會委員們分享心情。
以下為2011年8月27-28日我在行政院婦權會就性平綱領與民間代表性所做的發言。
體制內的民間版?
我同意祕書處的修改版,理由如下:
一. 既然是「體制內」,就不是所謂「民間版」。因為從婦權委員會各委員的邀請,到綱領的撰稿人的邀請,到編輯委員會的組成,以及數十場婦女國是會議的舉辦,都是由政府單位在主導、支付預算、發出公文。雖然撰稿人具備民間身份,但其人數很少,並不代表全體婦女。民間團體即使有受邀參與國是會議,但未必都有機會輰所欲言,即使有機會發言,或發表書面意見,也未必得到討論的機會。這樣的感受在最後一場國是會議中,也有多位婦團代表公開表達。而最後決定什麼才能成為政策綱領的,仍是由少數中的少數決定。所以我會看做這是政府所召開的會議,由政府發佈其政策綱領,有民間參與,但不是民間版。再說,以台灣社會當前的進步與多元,民間版應當不只一個版本,民間版可以有多種不同立場、觀點、願景,不必要力求一致。
二. 2004年到現在已經過了快八個年頭,經過了兩次選舉、數次政府改組以及政黨輪替,而且此次政策綱領的規劃是以2012年即將成立的「性別平等委員會」的藍圖為目標,所以應當是執政的政府為未來施政搜集民意的一個過程,並藉由發布政策綱領,表達其施政理念。或許有少數人看過2004年的政綱,但我相信絕大多與參與國是會議的婦女同胞都不知2004政綱,而是在表達對未來的期望。
誰的權力?誰的歷史?
既然性別政策綱領將由行政院公布, 行政單位和編輯委員已取得共識, 我做為婦權會委員, 當然也不會有異議。
不過做為婦研學者和婦運工作者, 我還是想提醒一下我們對歷史應有的反省態度。從女性主義的角度看, 歷史的詮釋涉及權力的分配, 也涉及敍事者的位置和視角, 所以即使大家都力求真實, 但因為站在不同的位置, 所看到的歷史也不盡相同 。所以英文的history衍生出 herstory, 女性主義衍生出後女性主義。獲得行政院授權的編輯委員和其他參與國是會議和會前會的婦女同胞所看到的性別政策綱領形成過程(歷史)也未必相同, 其努力獲得認可的程度更大相逕庭。
會前會期間, 我曾經北至基隆, 南到台東, 參加會議, 看到地方政府承辦同仁在非常短的期限、很有限的經費內, 努力籌辦會議, 也看到地方的基層官員和基層婦女熱情發言, 充滿期待, 都讓人感動。但是她們的意見經過層層轉報, 或許流失了, 或許被忽略了。即使各級政府正式的回應報告絕大部分也未在會議中得到討論的機會, 當然更沒有被納入政策綱領。這並不表示這些意見缺乏價值, 或報告執筆者不具專業水準, 或不夠用心, 花的時間不夠多。只是在形成性別政策綱領的權力架構之下, 有些人有很大的權力, 論點被採納,有些人沒有權力, 聲音不被聽到。
而那些有權力決定誰的意見可以採納, 以及那些有權力被聽到的人, 其權力來自何處? 是一個有趣的問題。權力不大可能來自民間團體, 因為民間團體大部分想被聽到, 卻沒有被聽到, 自身難保。而編撰行政院的政策綱領, 權力的來源自然是行政院了。
行政院選擇編撰者, 行政院撥預算, 行政院發公文召集會議, 行政院授權, 行政院頒布的政策綱領, 若自稱是民間版, 民間如何接受? 情何以堪?
誰是民間?誰代表民間?
要不要稱之為"民間版"是一個問題, 是不是代表民間是另一個問題. 兩個同等重要。
感謝兩位副召集人和所有編委的努力付出, 讓我們有一本有份量的性別政策綱領。我想說的是, 在數十場婦女國是會議的過程中, 還有許許多多也很努力付出的基層和非基層婦女, 努力完成任務, 努力表達意見, 只是因為權力落差, 得不到百分之一或千分之一的重視, 或完全被忽略。做為一個女性主義者,不得不看到這巨大的差異。
以上意見並不針對個人, 而是與婦權會委員們分享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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