畫像1 畫像2

遊民畫家泊仔送的畫像,在左圖中白鳥的右下方,就是他自己。

  我想我是一個認真的人,有時候到了嚴肅的地步。還記得剛入小學的第一課就是ㄅㄆㄇㄈ,老師說下週要考,可是一週過去了,我還沒全學會,急得不得了,回家就發燒了,媽媽還得幫我惡補。下星期老師竟然完全忘了考試這回事!而我至今餘悸猶存。
  最近一位好友退休,她在嚴肅這件事上比我更勝一籌,在我們為她舉行的餐會中一絲不苟地討論未來生活的意義,我勸她不必急,不妨先混一混。李豐(寫《我賺了四十年》的那位台大醫師)在電話上聽了我的轉述,大笑道:「你混得怎樣?」我說:「不錯啊!」她卻不以為然:「我聽妳聲音就知道妳還是那樣,說話太快了!」幾十年來她一直勸我慢下來。慢才能品味生活,才能靜攬人生,才能修鍊身心。
  不僅需要調整步調,我也想改變自己的寫作風格,輕鬆一點,閒適一點,更多一點生活,多一點感覺。渴望有自己的部落格,不被字數、時尚、市場、刊物風格、主編好惡綁住。大部分是為自己寫吧,也為了分享,至於未來,就交給上天了。 email: yenlinku@mail2000.com.tw
 

2015-12-23

長髮警員葉繼元案 The case of the long-haired policeman

顧燕翎  行政院性別平等會提案

案由︰保二總隊警員葉繼元因蓄長髮遭密集申誡而被迫離職,提請討論。

說明︰
一、根據報章報導,保二總隊警員葉繼元工作認真,態度良好,屢受獎勵,然因蓄長髮遭受密集申誡,受到免職。雖經警政總署及勞動部介入,保二總隊之考績會仍執意將其免職,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及所有性平相關之政策。
二、雖然大多數人的生理性別和社會性別符合社會的性別角色期望,但這套框架並不適用於所有的人,仍有少數人感到無法順服,當今的法律和制度也並不強制所有個人必須削足適履去塞入這個框架,甚至葉警員的同事和服務的民眾也都沒有抱怨他的非典型男性的外貎。
辦法:
()請警政署說明本案之處理過程(包含單位考績會之決議過程及如何考量工作績效),以及有無違反工作權之虞。
 ()請人事總處和性平處說明將採用何種方法提升各單位考績委員的性平觀念,避免性別歧視,尊重差異。

本案目前僅有二位委員連署, 若未獲四人, 將無法成案。
此事攸關性平,我個人的想法是, 警政署有義務對性平會說明。 



1 則留言:

kaune 提到...

尊重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