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燕翎 行政院性別平等會提案
案由︰保二總隊警員葉繼元因蓄長髮遭密集申誡而被迫離職,提請討論。
說明︰
一、根據報章報導,保二總隊警員葉繼元工作認真,態度良好,屢受獎勵,然因蓄長髮遭受密集申誡,受到免職。雖經警政總署及勞動部介入,保二總隊之考績會仍執意將其免職,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及所有性平相關之政策。
二、雖然大多數人的生理性別和社會性別符合社會的性別角色期望,但這套框架並不適用於所有的人,仍有少數人感到無法順服,當今的法律和制度也並不強制所有個人必須削足適履去塞入這個框架,甚至葉警員的同事和服務的民眾也都沒有抱怨他的非典型男性的外貎。
辦法:
(一)請警政署說明本案之處理過程(包含單位考績會之決議過程及如何考量工作績效),以及有無違反工作權之虞。
(二)請人事總處和性平處說明將採用何種方法提升各單位考績委員的性平觀念,避免性別歧視,尊重差異。
本案目前僅有二位委員連署, 若未獲四人, 將無法成案。
此事攸關性平,我個人的想法是, 警政署有義務對性平會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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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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