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將發表於日本關西中國女性史研究會出版之<<台灣女性史>>)
身體自主權是婦運的重要議題,在運動發展的不同階段以不同的訴求出現。1990年代,女性的人身安全,特別是性別暴力的問題受到台灣婦運團體的關注,但性侵害犯罪防治草案卻遲遲未能通過。
「法不入家門」及「清官難斷家務事」的觀念使得傳統華人社會對私領域中的暴力一向不予聞問,而對女性貞操的片面要求以及女性身體的物化更使得輿論非但不同情,反而譴責性暴力事件中受害的女性。1993年發生的鄧如雯殺夫案和1996年的彭婉如命案有如暗夜中的閃電,瞬間照亮了每個幽暗的角落,迫使整個社會去面對那些被禁聲的哭泣,而於1996年底和1998年中相繼通過了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和家庭暴力防治法,各地方政府也成立家暴及性侵害防治中心,宣導防治性暴力以及救援受害婦女。
鄧如雯是生活於社會底層的女性,國中三年級就遭鄰居林阿棋不斷強暴和毆打,在地方人士調解下,嫁給加害者。林婚後仍經常虐待其妻與子,警局及法院卻都拒絕鄧的報案。1993年十月,在劇烈爭吵後,鄧如雯趁林熟睡之際,殺害了丈夫而震驚社會。受到殺夫案影響,臺北市社會局接獲婦女求助的電話明顯增加,案件審判也引起各報大篇幅報導和婦女團體的聲援。最後鄧如雯被判刑三年,開啟了司法界以人性的角度來思考家庭暴力案件的先例,家暴法的通過則進一步將家中的女性直接置於公權力保護之下,給予她們求援的合法管道
彭婉如曾擔任婦女新知基金會秘書長,並投入婦女救援基金會、主婦聯盟、晚晴協會的工作,後來到民進黨出任婦女部主任,積極推動婦女參政,催生黨內的四分之一婦女參政條款。
1996年底彭婉如在高雄獨自於夜間搭車時失蹤遇難,慘遭蹂躝。在男尊女卑的父權社會,遭受性暴力的婦女不計其數,可是致力提昇女性權益的彭婉如不幸受害,更深刻彰顯了男性暴力加諸女性的敵意,喚醒了無人倖免的恐懼。於是婦女團體串連組成「全國婦女連線」,發起「女權火,照夜路」大遊行,哀悼彭婉如,同時也要求政府重視治安與婦女人身安全,還女人夜行的權利。民氣的壓力使得立法院火速通過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內政部成立性侵害防治委員會,行政院成立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台北市政府設立24小時婦女保護中心,高雄市政府開設防暴專線。彭婉如文教基金會也在次年5 月立案,與台北市各社區陸續舉行社區治安會議,以社區人民與警察的合作來確保婦女與兒童的人身安全。
兩位女性的慘痛遭遇換得了所有婦女的安全保障,代價何其沉重。
鄧如雯是生活於社會底層的女性,國中三年級就遭鄰居林阿棋不斷強暴和毆打,在地方人士調解下,嫁給加害者。林婚後仍經常虐待其妻與子,警局及法院卻都拒絕鄧的報案。1993年十月,在劇烈爭吵後,鄧如雯趁林熟睡之際,殺害了丈夫而震驚社會。受到殺夫案影響,臺北市社會局接獲婦女求助的電話明顯增加,案件審判也引起各報大篇幅報導和婦女團體的聲援。最後鄧如雯被判刑三年,開啟了司法界以人性的角度來思考家庭暴力案件的先例,家暴法的通過則進一步將家中的女性直接置於公權力保護之下,給予她們求援的合法管道
彭婉如曾擔任婦女新知基金會秘書長,並投入婦女救援基金會、主婦聯盟、晚晴協會的工作,後來到民進黨出任婦女部主任,積極推動婦女參政,催生黨內的四分之一婦女參政條款。
1996年底彭婉如在高雄獨自於夜間搭車時失蹤遇難,慘遭蹂躝。在男尊女卑的父權社會,遭受性暴力的婦女不計其數,可是致力提昇女性權益的彭婉如不幸受害,更深刻彰顯了男性暴力加諸女性的敵意,喚醒了無人倖免的恐懼。於是婦女團體串連組成「全國婦女連線」,發起「女權火,照夜路」大遊行,哀悼彭婉如,同時也要求政府重視治安與婦女人身安全,還女人夜行的權利。民氣的壓力使得立法院火速通過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內政部成立性侵害防治委員會,行政院成立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台北市政府設立24小時婦女保護中心,高雄市政府開設防暴專線。彭婉如文教基金會也在次年5 月立案,與台北市各社區陸續舉行社區治安會議,以社區人民與警察的合作來確保婦女與兒童的人身安全。
兩位女性的慘痛遭遇換得了所有婦女的安全保障,代價何其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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