畫像1 畫像2

遊民畫家泊仔送的畫像,在左圖中白鳥的右下方,就是他自己。

  我想我是一個認真的人,有時候到了嚴肅的地步。還記得剛入小學的第一課就是ㄅㄆㄇㄈ,老師說下週要考,可是一週過去了,我還沒全學會,急得不得了,回家就發燒了,媽媽還得幫我惡補。下星期老師竟然完全忘了考試這回事!而我至今餘悸猶存。
  最近一位好友退休,她在嚴肅這件事上比我更勝一籌,在我們為她舉行的餐會中一絲不苟地討論未來生活的意義,我勸她不必急,不妨先混一混。李豐(寫《我賺了四十年》的那位台大醫師)在電話上聽了我的轉述,大笑道:「你混得怎樣?」我說:「不錯啊!」她卻不以為然:「我聽妳聲音就知道妳還是那樣,說話太快了!」幾十年來她一直勸我慢下來。慢才能品味生活,才能靜攬人生,才能修鍊身心。
  不僅需要調整步調,我也想改變自己的寫作風格,輕鬆一點,閒適一點,更多一點生活,多一點感覺。渴望有自己的部落格,不被字數、時尚、市場、刊物風格、主編好惡綁住。大部分是為自己寫吧,也為了分享,至於未來,就交給上天了。 email: yenlinku@mail2000.com.tw
 

2008-03-14

按摩工作權. 台灣女性史

顧燕翎
(本文將發表於日本關西中國女性史研究會出版之<<台灣女性史>>)

  
2003年九月,內政部長余政憲因為接受廠商招待找明眼人按摩,被媒體揭露,引發政治風暴,此案之所以引起軒然大波,除了政商關係涉及違法之外,內政部主管的“身心障礙者保護法”為了保障視障者工作權,規定“非視覺障礙者不得從事按摩業”,並且對明眼按摩的行為施以處罰。如今主管業務的最高長官知法犯法,不僅視障按摩業者有話要說,也予政敵撻伐的機會。。


  環顧全球,只有南韓和台灣禁止明眼人從事按摩工作。這個年產值數十億的產業,由於工作辛苦,工時又長,從事者以社會底層的女性和競爭力較弱的視障者為主。然而全國領有執照的盲人僅兩千多人,其他數十萬從業者皆為明眼人,其中不只女性多於男性,女性中又以單親媽媽占相當大比例。由於非法營業的方式非常普遍,造成政府在管理上的困難和業者對政府的不敢信任。

  1997年身心障礙者保護法修法期間,為了是否增訂明眼人按摩的罰則,正反雙方攻防激烈。“遭遇坎坷的邊緣女子”和視障按摩業者為了工作權,互相比較誰比較辛酸,來爭取社會同情。婦運也因此分為兩派,婦女新知基金會常務董事王如玄支持按摩從業女性,因為她們六、七成都是婚姻暴力或不幸婚姻的受害者,為了保障盲胞,就要犧牲她們,十分不公平。政府缺乏整體福利政策,造成殘胞每隔一段時日就要靠抗議來爭取生存與尊嚴,也頗不合理。王如玄說,一味禁止明眼人從事按摩,只是將之地下化,反而造成更多社會問題。
 

  殘障聯盟理事曹愛蘭亦曾為婦女新知成員,發表“敬告王如玄律師”公開信,她指出,單親的中年婦女與視障者比較,誰去轉行的可能性比較大?誰能從事的行業比較多?且視障者中也有一半是弱勢的婦女。曹愛蘭說,若要幫助按摩業中受剝削的婦女,應加強她們的正當職業訓練和就業輔導,不要讓她們在父權體系中、在色情邊緣的按摩業中再受到二次傷害。視障者寧可擁有法律保障的工作,而不願依賴按摩業者的善意施捨(指稅捐等措施)。婦女新知基金會內部也意見分歧,有人主張大家一起去立法院及國民黨部示威,保護盲人工作權,也有人主張維護邊緣弱勢婦女的工作權。大家陷入政治正確的零和爭辯之中,反而忽略了新選項的開創:例如,如何提升按摩業整體的專業性和國際競爭力;如何開拓工作機會,讓雙方都不受排斥;如何為視障者拓展按摩以外的就業空間,創造多贏。

  最後,“身心障礙者保護法”終究選擇了處罰明眼按摩者。但是在執行的時候,迫於現實及其他法律因素,卻常常是睜隻眼閉隻眼,難以真正落實。以致問題在政治敏感的時候才會爆發出來,但不久整個社會又陷入集體遺忘之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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