畫像1 畫像2

遊民畫家泊仔送的畫像,在左圖中白鳥的右下方,就是他自己。

  我想我是一個認真的人,有時候到了嚴肅的地步。還記得剛入小學的第一課就是ㄅㄆㄇㄈ,老師說下週要考,可是一週過去了,我還沒全學會,急得不得了,回家就發燒了,媽媽還得幫我惡補。下星期老師竟然完全忘了考試這回事!而我至今餘悸猶存。
  最近一位好友退休,她在嚴肅這件事上比我更勝一籌,在我們為她舉行的餐會中一絲不苟地討論未來生活的意義,我勸她不必急,不妨先混一混。李豐(寫《我賺了四十年》的那位台大醫師)在電話上聽了我的轉述,大笑道:「你混得怎樣?」我說:「不錯啊!」她卻不以為然:「我聽妳聲音就知道妳還是那樣,說話太快了!」幾十年來她一直勸我慢下來。慢才能品味生活,才能靜攬人生,才能修鍊身心。
  不僅需要調整步調,我也想改變自己的寫作風格,輕鬆一點,閒適一點,更多一點生活,多一點感覺。渴望有自己的部落格,不被字數、時尚、市場、刊物風格、主編好惡綁住。大部分是為自己寫吧,也為了分享,至於未來,就交給上天了。 email: yenlinku@mail2000.com.tw
 

2008-02-28

政治正確: 女性 工作權 視障

顧燕翎

  余政憲風波之後,2003年12月台北市商業管理處委託台灣經濟研究院做了一份“台北市按摩產業現況調查”,提供按摩服務的行業包括八類:視聽理容店、瘦身美容店、美容美髮店、三溫暖、有spa設施之場所、健身房、觀光飯店及民俗療法場所(腳底按摩、國術館、推拿、整脊等)。調查發現,按摩從業人員中,女性多於男性,而其中單親占相當大比例。客人多數對於按摩師的性別沒有特殊偏好,有二成六偏好同性按摩師,顯示“按摩代表色情”的看法並不正確。在這年產值數十億的產業中(台北市就有二十億),全國有執照的盲人僅兩千四百多人,其他數十萬皆為明眼人。設籍於台北市的視障按摩師共803人,因此非法營業的方式非常普遍,也造成政府在管理上的困難和業者對政府的不敢信任。

  台經院在結論中提出了極為明確的建議:
一.修正相關法令,使明眼人按摩合法化。
二.建立明眼按摩師與視障按摩師僱用比例制度,以及合宜之配套救濟措施。
三.開放部分比例之明眼按摩師執照名額,以利業者依服務特性不同而運用。
四.將課徵之“按摩服務特別保護捐”用以提高視障者福利之活動。
五.建立視障按摩師與相關業者間之媒合機制。
六.主管機關應向民眾宣傳“按摩與色情脫勾”之觀念,並將“查緝行為”轉為“輔導措施”。
七.除按摩外,多方面輔導視障者從事其他類別之專業職訓。

  與性工作合法化涉及的道德爭議相較,開放明眼人按摩相對來說較為單純,而且可以創造多贏的局面:政府管理單位、明盲按摩師、從事其他行業的視障者、消費者、觀光產業都可以因此獲益。不幸的是,受限於“身心障礙者保護法”,受限於每次選舉必被炒做的“政治正確”,至今在我們的市場上仍是大量明眼人非法按摩的局面,長期以來,不論立法單位或執法單位也都是睜隻眼閉隻眼的態度。

  “政治正確”是一個可怕的符咒,將複雜的問題簡化為一種單一的政治立場,而不去尋求整體性的解決方法。記得1997年“身心障礙者保護法”修法期間,為了是否增訂明眼人按摩的罰則,雙方攻防激烈。王如玄律師為弱勢的婦女按摩師說話;殘障聯盟理事曹愛蘭則發表“敬告王如玄律師”,她指出,理容業中的中年婦女與視障者比較,誰去轉行的可能性比較大?誰能從事的行業比較多?且視障者中也有一半是弱勢的婦女。曹愛蘭說,若要幫助理容業中受剝削的婦女,應加強她們的正當職業訓練和就業輔導,不要讓她們在父權體系中、在色情邊緣的理容業中再受到二次傷害。視障者寧可擁有法律保障的工作,而不願依賴理容業者的善意施捨(指稅捐等措施)。

  婦女新知基金會也參與動員,一位“大老”打電話給我,要大家一起去立法院及國民黨部示威,保護盲人工作權,當我提及邊緣弱勢婦女的工作權時,她則認為女人比起盲人仍是次要的,也就是處罰明眼按摩人,不論她是否女性,是否弱勢,是否單親,才是“政治正確”。至於盲人其他的出路,很奇怪,也不是選項。

  政治正確之所以在台灣如此長盛不衰,“只求速效,懶於深入探究真象”的媒體貢獻至鉅。追求聳動、衝突、戲劇式新聞,政策討論因而被化約為誰比較可憐,比較悲慘,而不是什麼政策手段可以更有效、更長久地利益更多眾生。至於從選舉政治的角度來看,議題單純化則有助於塑造個人英雄,將個人光環轉化為選票。特別是在1990年代,我們不妨數數看有多少民意代表、多少地方首長是衝突政治的產物。

  不幸的是,許多政策、法律、政策執行,碰到“政治正確”也全部繳械。台灣無論多麼民主,好像從來沒有脫離過政治正確的統治,只不過從一種政治正確轉換到另一種政治正確。什麼時候才能脫離這種思想暴政,好好地坐下來談政策啊?

2 則留言:

TSC 提到...

我很贊同作者的說法,「保障視障按摩」目前是「政治正確」的主張,不容討論或懷疑。

雖然說目前視障者能從事的工作,多以按摩為主。但是絕大部分的視障者卻是沒有工作的。

換句話說,主張「保障視障按摩」其實只是在保護少數的視障者的利益。甚至是不公平的把資源放在視障者中少數的工作者。

政府越以為「保障視障按摩」可以提升視障者就業,反而害大多數視障者無法得到該有的協助。

匿名 提到...

今晚看了老師的blog, 又有好多篇好文章.
我最近也發現老師在記載
方面是有下工夫的.
雖然最近自己過的有點忙亂,
但是仍有在查資料,
也就是因此處處看見歷年來老師在很多期刊上發表的文章.
如果全部
整理起來其實就是一部小型的,
具有歷史性的婦運記載. 將這些文章
串起來, 才發現很多事其實都相關,
只是當時一個一個事件可能看起
來是單獨事件. 若是沒有老師記載,
可能事後就不容易看到很多事情
的相連性了.
我自己是蠻佩服(也很訝異)老師一直以來都有將議題
譜於文字. 這真的蠻難得的.
現在看老師的blog, 我尤其覺得有興趣,
也想要了解的是台灣女性主義者的career
trajectory 與台灣政治/
黨轉型的路線.
因為就老師在blog中的描述,
看起來這兩者之間的集
合並不像有些理解認為是相同或一致的,
而且有差異處也不該只就世代
不同而得到完整解釋.
不知道老師未來會不會就這方面多寫些您 的看法?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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