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燕翎2013/12/27
原則上我反對代理孕母這樣的制度,我自己絕不願意為別人代孕,也不會想要利用另外一個女人的身體來滿足我自己的願望。但若別的女人,雙方有深厚的情誼,基於某些特殊的理由,或許我無法理解,願意代為承受懷孕的風險,(不是有為朋友兩肋插刀的說法嗎?)我也不會跳出來阻止。但我反對無限擴張至要求陌生女子基於利他的動機、不收受報酬為自己懷孕、生育。政府更不應以公權力來保障對女人身體的占用。
原則上我反對代理孕母這樣的制度,我自己絕不願意為別人代孕,也不會想要利用另外一個女人的身體來滿足我自己的願望。但若別的女人,雙方有深厚的情誼,基於某些特殊的理由,或許我無法理解,願意代為承受懷孕的風險,(不是有為朋友兩肋插刀的說法嗎?)我也不會跳出來阻止。但我反對無限擴張至要求陌生女子基於利他的動機、不收受報酬為自己懷孕、生育。政府更不應以公權力來保障對女人身體的占用。